多爾袞(公元612年至公元1651年),出身滿洲貴族,姓愛新覺羅氏,清太祖努爾哈赤第十四子,皇太極的皇弟。為人智勇兼備,富謀略,多戰功,初封貝勒(滿語貴族)皇太極時先掌鑲白旗,後掌吏部,晉封和碩瑞親王。明崇禎十一年(公元1638年)率軍伐明,克40餘城。崇禎十五年(公元1642年)在錦州地區殲滅明軍13萬,俘虜了遼總督洪承疇。十六年皇太極死後,6歲的清世祖福臨(順治帝)繼位,多爾袞以皇叔身分輔政,大權獨攬,積極準備入關奪取全國統治權。
崇禎十七年(公元1644年),李自成農民軍攻占北京,崇禎在煤山(今北京景山)自縊,明王朝被推翻了。但是,以寧遠(今遼寧興城)總兵吳三桂為代表的明朝官僚地主階級,並不甘心退出曆史舞台,懷著對農民軍的刻骨仇恨,叩請多爾袞派清軍入關。多爾袞接受漢族降臣範文程等建議,順勢一改以前入關即擄掠燒殺的傳統政策,以為明“複君父仇”和“吊民伐罪”為口號,拉擾漢族地主官僚,共同鎮壓農民軍,以達到取代明朝統治。多爾袞和吳三桂聯軍在山海關一片石擊潰李自成後,一路直逼北京。李自成倉皇退守西安,多爾袞即迎順治入關,定鼎北京,晉封為叔父攝政王,5年後再晉皇父攝政王,實際上享有皇帝尊榮和權力。
然而,清朝統治集團入主中原後,麵臨的局麵是極其嚴峻的,要進一步完成統一和鞏固統治,談何容易?從軍事上看,李自成雖然退出北京,在北方各地兵力猶不下百萬,還有張獻忠為首的農民軍雄踞四川相呼應;在江南,南明弘光政權已建都南京,亦尚擁兵百萬,三種勢力合計兵力達到200萬以當時入關清軍隻有鐵騎14萬,加上吳三桂4萬降兵,還不到方對方的10%。從政治上看,經過農民軍的打擊,封建國家統治機構完全崩潰,隻剩下既複雜又尖銳的民族矛盾和階級矛盾。從經濟上看,經過明末長期戰亂,天災人禍,民窮財盡,滿目荒蕪。對於清朝統治者來說,當時也有有利條件,就是三大勢力尚處於各擁其主、各行其是的分散狀態,容易各個擊破,特別是故明地主官僚受到農民軍的沉重打擊,容易向滿洲貴族靠擾。身經再戰、諳熟政治的多爾袞,推廣這種形勢,抓住時機。一方麵集中孤立和打擊農民平;一方時大川闊斧地聯合漢族地主階級,,團結漢族知識分子,尊甫漢人的生產生活方式,緩和社會矛盾,恢複和重建封建秩序,恢複和發展以農業為主體的社會經濟。為此,他一人關就開始改變滿洲舊製舊俗,以適應達到上述目標而推動全國統一的變法。
清軍準備人關時,多爾袞采納內院大學士範文程建議“若將統一區夏了姓不可”;“今當申嚴紀律,秋毫勿犯”。清軍一人山海關,他與諸將誓約:“今人關西征,勿殺無事,勿掠財物,勿焚廬舍。”清軍進人北京,他立即“下令諸將土乘城,廝養人等,概不許人”;“軍兵之出入民家者,論以斬律”;“凡強取民間一切細物者,鞭80貫耳。”對於危害農民者,都及時地進行了嚴懲。他還嚴禁貪汙納賄,規定“此後官史犯贓,實立斬。”他也特別注意律己,對向他行賄的人,無情地斥之為“枉費金錢而已”。多爾袞在嚴肅內部紀律的閜時,還嚴防有人在擁護清軍名義挾嫌作私人報複。這些政策是對人主中原前滿洲貴族嗜殺和慣於軍事掠奪的重大改革,對穩定局勢,恢複社會秩序,起了積極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