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五講摯愛婚姻的歐·亨利(1 / 3)

重讀歐·亨利的時候,我發現他很有意思。歐·亨利的時代距離我們差不多有一百年了,我發現一百年前的歐·亨利是一個特別摯愛婚姻、維護神聖婚姻的作家。今天我就從摯愛婚姻的角度來講歐·亨利。

大家知道,歐·亨利是一個以巧見長的小說家,並且主要是短篇小說家。他一生好像隻寫過一部長篇,國內有中譯本,我覺得那本書挺沒勁的,遠遠不及他的短篇那麼精彩。我查了一下資料,歐·亨利一生寫了三百多個短篇。有一段時間,因為我自己寫小說,我覺得我這輩子能寫出八百個短篇。後來真正開始寫以後,發現不是那麼回事。你寫到一定階段你就會厭倦。在我所認識的圈內這些作家裏,據我所知,大概高曉聲寫短篇超過一百個,而且高曉聲畢竟是我們前輩作家。我自己寫的短篇,我算了一下可能有四十幾個。其他作家,一般他們寫的短篇也都很難過百。像歐·亨利這樣一生寫了幾百個短篇,而且以短篇著名,我們看到他的短篇幾乎篇篇精彩,這樣的作家在世界上可能都很難找出第二個、第三個。

歐·亨利的短篇小說最著名的有《麥琪的禮物》《警察與讚美詩》《最後一片藤葉》,同學們應該都讀過。歐·亨利的短篇有一個特點尤其為人們所稱道,就是它的結尾。“歐·亨利式的結尾”,已經是文學史上指稱經典結尾的一個代名詞,這種提法就像——我要是不謙虛一點地說,就像別人說“馬原的敘事圈套”一樣。“馬原的敘事圈套”不過是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以後的中國作家知道,而“歐·亨利式的結尾”是全世界的作家們都知道。歐·亨利的小說差不多每一篇都有一個非常漂亮的結尾,出人意料又意味深長,這麼考究的結尾真是堪稱經典。我們東北有句話:編筐編簍,都在收口。“收口”就是指結尾,最後看筐簍編得是否漂亮,全看口是不是收得好。

我今天講的題目是“摯愛婚姻的歐·亨利”。歐·亨利自己的婚姻非常和美,但他好像很貪財,是個財迷。曾經他給別人做事的時候,貪汙了一筆錢,然後逃到南美洲躲了好幾年。後來他聽說妻子病危,於是趕回去看妻子,這等於是自投羅網,他回去後不久妻子就去世了,他自己也被判了幾年牢獄。說起來,他是為了妻子的緣故才坐了這幾年牢,因為法律上有規定,某些案件過若幹年後就不再追查。當然,歐·亨利犯的不是殺人罪,而且那時候也挺早,是在歐·亨利年輕時,還沒到二十世紀,當時的法律一定不像今天這麼嚴厲。所以我說他是個摯愛婚姻的家夥,本來已經逃到南美洲,結果為了妻子,跑回來蹲了幾年監獄。

《五元錢的旅行》

這個故事很小,場景很集中,完全可以排成話劇。最主要的場景是法官家的門口,門口有一張桌子,這張桌子是本地區的最高法律機構,在這桌子前說的話都算數。人物隻有三個:治安法官、來離婚的蘭西和埃蓮娜。

故事寫得很有趣。兩個山民很笨拙地跑到法官麵前鬧離婚,而法官自己也不過是個普通人,在他的法律主顧到來之前,他一直光著腳在曬太陽,一副懶洋洋的樣子。等有人過來告狀打官司的時候,他急急忙忙把鞋穿上,以表示法律還有一絲威嚴。這對夫婦來了之後,妻子埃蓮娜張口就說是來離婚,他們也不廢話,直接就說來離婚。然後我們就看到兩個人互相指責:男人說女人嘮叨,不給男人做飯,還把開水倒在他的獵狗身上。女人說男人簡直是個惡棍,下流坯,是個酒鬼,整天跟人喝酒取樂還做不法之事。從最初兩個人的互相指責裏,我們似乎看到這個婚姻真是很糟糕無望的狀況。

在離婚事件的第一個回合之後,故事的第四個主人公——五元錢,出現了。蘭西從自己保管得很仔細的口袋裏拿出五元錢,說這是他賣狐皮和熊皮所得的錢。那時候五元錢可是不小一筆錢,五元錢第一次是這樣露麵的。蘭西說他隻有這麼多,不管怎麼判,他都隻有這些錢。看來當時法律還是比較自由,雖然可能不夠嚴肅,但是它不刻板、不教條,你有多少錢就判多少錢。然後是法官發言,還是一副滿不在乎的樣子。他說根據神聖的法律,根據州行政官的授權,他現在要行使法律職能,手續費是五元錢。我想如果蘭西剛才拿出八元,法官會說手續費就是八元。蘭西還是拿多了,如果他拿出兩元,手續費不過也就是兩元。蘭西拿出這五元錢後,我們看到治安法官可以說是置神聖的法律於不顧,他首先做的事就是把五元錢塞到自己口袋裏,先把錢收好,然後再談別的事。因為錢已經到手,法官就想把他神聖的職能迅速地履行完,他馬上宣布兩人已經離婚。

這時埃蓮娜覺得有些不對,她提出,既然蘭西給法官手續費,可是他為什麼不給自己贍養費呢?因為她是女人,家裏也有她的一份,她應該得到補償。法律總是站在弱勢群體、站在婦女兒童一邊,我們國家也是這樣。埃蓮娜的建議馬上就被采納了,一點不耽擱。法官當場宣布,根據神聖的法律,蘭西要支付埃蓮娜一筆贍養費,他問埃蓮娜要多少錢,埃蓮娜說那就五元錢吧,法官說好的,就五元錢。就這樣,法官看上去毫不負責任地把一對鴛鴦打散,一點調解的工作也沒做。看到這兒的時候,實際上這是個挺悲慘的故事。我記得我們民間有個說法:寧拆一座廟,不破一對婚。拆廟本來就是最大逆不道的事情,但即使是把廟拆了,也不能去拆散一對婚姻。

蘭西對交付五元錢的贍養費並沒有反對,但是他說,他事先不知道要付贍養費,所以沒有準備,要是早知道的話,他還不一定來離婚呢。現在他得回去想辦法籌錢,籌到付贍養費的錢才能離婚。看到這兒的時候,我們都會覺得蘭西肯定又回去賣獸皮了,以湊足五元錢。

那天晚上,法官從他辦案的地方趕回家去吃晚飯。當他穿過一條被密密匝匝的月桂樹遮得黑乎乎的小岔道時,一個人影從樹叢中跳過來,舉起一支長槍對著他胸口。這個人帽子拉得很低,而且蒙麵,他對法官說:“把你的錢拿出來,別多話,我很緊張,我這扣扳機的手指在發抖。”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來人知道法官口袋裏有五元錢,你想他肯定也不甘心平白無故叫法官榨去五元錢,就索性蒙麵來搶——看來天下的強盜都差不多,都蒙麵,所謂蒙麵大盜。我們知道這個人其實就是蘭西,他把法律的執行人劫持了一番,也沒多搶,就搶了五元錢。即使我們明知道是蘭西搶的,我們也沒因此對他的道德品質有責備的念頭,起碼我沒有。

第二天一早,蘭西和埃蓮娜又來了。蘭西這時候有五元錢了,他到那兒就想把贍養費付掉,這回不交給法官了。根據昨天法官的宣判,他把錢交給已經解除婚姻關係的前妻埃蓮娜。給錢的時候,法官看出一點破綻,這張五元鈔票怎麼那麼像昨天他卷起來塞到槍筒裏給蒙麵大盜的那一張呢?法官怎麼看怎麼像,但他沒去拆穿。

故事講到這裏的時候,已經四分之三的篇幅過去了,但其實故事隻講了一半。法官正式宣判這兩個人離婚之後,他們就應該各奔東西了,不瞞你們說,這個感覺我也有過,進去時兩人一塊兒進去,出來時就各走各的。在這個瞬間,兩人突然談起家裏小木屋的事情。

“今晚那老木屋裏有點孤單了,蘭西。”埃蓮娜說。

蘭西說:“我知道會孤單的,可是人家橫豎著要鬧離婚,你就留不住。”

埃蓮娜說:“又不是一個人要離婚。再說,誰想留誰了?”

“沒人說過不想留。”

“沒人說過想留。”

真的是精彩。我這麼多年讀小說,能讓我會心一笑的小說,尤其是小說中能讓我會心一笑的對白非常少。《好兵帥克》是一個,這是捷克作家哈謝克寫的二十世紀名著。假如你願意讀《好兵帥克》,當你讀它的時候,你不笑才怪呢。讀歐·亨利差不多也是這樣,你經常會會心而笑,他寫得真是精彩。

“沒人說過不想留。”

“沒人說過想留。”

“我最好還是現在就去艾利特弟弟家裏,沒人會給那老鍾上發條了。”

“那你要我跟你一起坐車回去上發條嗎,蘭西?”

你看,隻要一方伸出橄欖枝來,另一方馬上就把橄欖枝接過去,一點都不含糊,因為這時候大家可能都知道法律無情,說不行了就不行。我有一個朋友也是作家,我們關係特別好,他就說過這樣的話。他說他和妻子分手,那時兩個人脾氣都挺倔,兩個人說一件小事情說得很僵的時候,差不多跟這小說裏的情形一樣。他對妻子說,得了,你別說了,我走還不行嗎?他要走的時候心裏想,她這時候隨便說些什麼,她說你站住,他就會站住,她說你回來,他就會回來。他說他並不要求更多。假如這個時候,如果一方內心裏還有遺憾,還有保留,那麼這一方一定要把橄欖枝伸出來,對方不接是對方的事,不接沒有辦法,但是多半會接。如果僅僅是因為男人嫌女人嘮叨,女人嫌男人喝酒,這種力量根本不足以使一對恩愛的夫妻分開,也就是說,如果沒有嚴格的外力叫你非得迅速地結束這段婚姻,這時一定有一方內心裏會有遺憾、有保留,會覺得要說“那麼老鍾就再也沒有人上發條了”,肯定是有一個人會有這種感受。但是一定得說出來,不說出來就完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