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文離開了艾米利小姐的拳頭以後,逐漸長大了,他後來成了當地非常著名的罪犯,殺人,搶劫大型超市,等等。事實上,他在追求艾米利小姐之前已經是一個惡棍了。艾米利小姐實際上也有自己的情趣,她有一個愛物——橡樹的果實,她非常喜愛它,沒事的時候老是擺弄它。李蒙就曾經問她,有什麼特別的意義?她說沒有。李蒙就說,那你為什麼老是擺弄它?她就回答說,那是我父親去世的時候,我在地上撿的。他說撿它幹嗎?她說我也不知道,就是覺得挺好玩的,就撿回來了。就是說,艾米利小姐好像也有點情趣。她還有兩個小寶貝:兩塊小石頭。李蒙表哥來了以後,就是她的心肝寶貝,她什麼都舍得給他。她就把那兩塊石頭給了李蒙表哥,串成一串,掛在脖子上。後來我們才知道,那兩塊石頭是她的腎結石。她和李蒙經常聊天,話題也很奇怪。她經常問關於星星的事,為什麼北鬥星要有七顆,為什麼它們那麼擺,而不這樣擺。這些問題跟一個精明的老板不大和諧。還有黑人為什麼那麼黑、癌症、她的爸爸等。她特別願意談她的爸爸。可能像這樣性格孤僻的女人,在生活中接觸最多的人是她的爸爸,因為隻有爸爸才能近距離長時間跟她相處。而其他的男人很難跟她長時間地近距離相處。常人很難理解,李蒙表哥為什麼如此受到艾米利小姐的喜愛,他可以隨便花錢,還有她的藏酒地的圖紙,隻有李蒙表哥自己有,甚至她自己都沒有。在李蒙出現之前,艾米利小姐的生活裏麵是沒有歡樂的,她就是一個賺錢人,她周圍所有的人都是她的敵人,她希望他們多幹活,少花錢,所以在這個世界上她可以說沒有什麼親人。但是李蒙出現以後就不一樣了。突然有一個男人揪著她的耳朵對她發號施令,那麼她的感受是很不同的,李蒙完全成了她的快樂源泉。但事實上,我們從故事裏知道,李蒙又是咖啡館興旺的最主要的原因,做生意是要有親和力的,要有人緣的。艾米利是沒有這人緣的,她可以生產東西,但是不可以銷售什麼東西,她不可以做市場的,能夠做市場的是李蒙表哥。這個不奇怪,李蒙性格特別好,他跟顧客打成一片,特別有親和力。還有一點就是他是一個畸形人,像他這種畸形人,假如有和人打交道的天賦的話,他們通常都特別厲害,嘴特別能說。有了李蒙,咖啡館的生意越來越紅火。李蒙閑著沒事的時候,他就給客人說些趣事。這是典型的麥卡勒斯的描寫:“他整天不出門,但正是李蒙的這種超常能力,這種話你打死艾米利,艾米利也說不出來,艾米利根本不願意跟別人交流,跟別人打交道,她根本不可能開店。艾米利越來越富,除了過去的商品以外,現在可以叫娛樂中心了。”
這是閱讀課,事實上是在和同學們討論怎麼看一部小說。如果僅僅是把閱讀作為一個消遣,這課對你的幫助不一定有多大,這課不上也是沒有關係的。因為實際上消遣閱讀是不需要我們這樣專門地、用很多時間和精力地去講一個作家和他的一個作品。這樣子,實際上,在對一個作家表示敬意的同時,也耗費了同學們的時間。但是假如你願意閱讀,在你生命當中,你願意在閱讀的過程當中完成你對生命的一種期待,那麼上這門課會對你有一點幫助。我想是應該有期待的。這個世界有那麼多好書,我們在讀到每一本好書的時候,都有所得,都有收獲,都有可以留存下來的記憶——至少,我的方式就是這樣。據我所知,到目前為止,全國的課堂上,還沒有這麼一門課。我的同行朋友王安憶在複旦大學講過小說。另外一個同行朋友格非,他就一直在當老師。他從本科畢業就留在哈爾濱工業大學當老師,一直到二○○一年,之後他到清華去了。他們倆講小說的講稿我也讀過一些,翻過。可能我跟他們講的東西不一樣,我們的方法不一樣。他們的方法當中,學術因素可能占一個比較突出的位置;我的方式可能是經驗的因素更重要。我還是很看重經驗。我們人生在世,可能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經驗了。經驗有許多種,有許多方麵,我特別看重這個閱讀經驗。人生特別有限,說實在的,你們現在這個年齡,對你們而言,生活好像每天都有新內容,每天都在變幻。事實上我跟你們說,沒有那麼多新內容。不過就是在你以前的經驗中,那些“新鮮事”沒有進入你的“經驗簿”。因為是第一次,你會覺得它是新鮮的。但是我以一個過來人的身份告訴你們,你會發現你今天獲取的所有的新的經驗,日後都是被一再重複的。人生實際上是一個很無奈的過程,是一個重複來又重複去的過程。就像你們現在上課,在一個教室上一門課,這個過程,途中你們是從哪裏來的?譬如說從飯堂,從宿舍,還是從某一塊綠地過來……這過程都是要不停地重複的。每天不停地重複地咀嚼,不停地重複地聽一些詞彙……說老實話,我知道我不是一個詞彙量很大的人,不是一個詞彙量很大的作家。莎士比亞是詞彙量很大的作家,但我肯定不是。莎士比亞的死對頭托爾斯泰曾經很嫉妒地說,莎士比亞像詞典一樣,他隻是記住了那些詞彙,他並沒學會讓這些詞彙活起來,變成活生生的。這個肯定是托爾斯泰有點小人之心。言歸正傳,我想說的是,因為你可能獲取經驗的方式極其有限,可能你今天獲取的全部的大的小的經驗,日後都會被一而再再而三地重複。如果你想這一輩子稍微有趣一點,學會閱讀,你一輩子都會受益無窮。因為你看一本書,你就間接獲取了許多新經驗。而這個經驗,是由那個作家帶給你的。那個作家是經過幾年、幾十年、幾百年的沉澱之後,由於他是個經典,他的經驗才得以留下來。他的經驗對很多人都會有意義,有共鳴。所以我說,那些閱讀的人的一生將會比不會閱讀的人的一生少很多很多乏味、無聊,甚至寂寞。
“上回我們正說到”——這是典型的評書的方式。
在艾米利的“傷心咖啡館”裏發生了什麼事了嗎?好像一直以來也沒發生什麼。如果說發生一點什麼事情,就是咖啡館從無到有—— 一個雜貨鋪變成了一個咖啡館。如果說發生了一件事情,就是來了一個表哥,李蒙表哥。如果沒有李蒙表哥,肯定沒有咖啡館,隻有一個老板娘叫艾米利的雜貨鋪。那麼李蒙表哥可以說是艾米利咖啡館的源泉。因為有了李蒙表哥,才有了艾米利的咖啡館。咖啡館裏發生了什麼事情了嗎?目前為止,我們知道什麼也沒有發生。所有的事情都是過去式,包括李蒙表哥的到來,李蒙表哥的到來先於咖啡館的存在。前麵我們講到了一個人,馬文·馬西。這個馬文,我本家,他是艾米利的前夫。他也是個過去式。我們前麵也說了,這個人原來就是一個酷哥,拿人家耳朵放在口袋裏玩的一個酷哥。後來是一個癡情漢,迷上了艾米利,追求艾米利並且追到手了,但是追到手以後發現其實他從來沒有擁有過艾米利。每天被艾米利打來打去,受盡奴役,最後沒辦法,出逃了,離家出走了。這麼一個又酷又窩囊的男人。但是我們知道他出走以後,作了很多大案,打人,搶劫,謀財害命……在做過那麼多事情之後,被關進監獄。大家已經把這個人忘卻了,這個人已經不再存在了。可是非常難過的是,馬文回來了。其實,說老實話,這也並不難過——如果他不回來,這故事能講下去嗎?麥卡勒斯還能是一個世界知名的小說大家嗎?都不能。一定要馬文回來。馬文不回來就沒有我們這個故事,沒有《傷心咖啡館之歌》,也沒有小說大家麥卡勒斯。所以馬文一定要回來的。
前麵我們說咖啡館的興隆是因為李蒙表哥這種異常,這種親和力——通常身體殘疾的人,他會有另外一種方法來同人近距離交往。李蒙表哥碰巧就是那麼一個畸形兒,一個侏儒,他就有這種親和力。因為他的親和力,李蒙表哥使他的表妹擁有了一間咖啡館。這個咖啡館居然就是這個小鎮唯一可以消遣的一個處所。這個咖啡館起來了,平平靜靜,越來越紅火,創造了一種對本鎮的居民而言的新的生活方式。由於咖啡館的存在,本鎮的居民開始彬彬有禮。每一個本鎮居民,哪怕是一個無賴或是一個有錢人——作家都很痛恨有錢人,他們經常把無賴和有錢人並列,麥卡勒斯也不例外——他們到了咖啡館裏,哪怕他們是滿肚子怒火,他們都會把自己的火氣收斂一下,把自己的情緒收斂一下,扮作一個君子,一個溫文爾雅的角色。所以這個咖啡館等於是本鎮精神文明的一個大學校。這個咖啡館使本鎮的居民們,一些酗酒之後無所事事的居民,慢慢地有了一點修養,有了一點禮儀。
前麵我們說到艾米利很怪。其實,也不過是行事作風有一點怪異而已。她是一個很暴力的女人。她把自己老公追著打來打去。同時,她是一個隻認錢不認人的人。但是突然看見一個小羅鍋,拿一些完全不是證據的證據(一個模模糊糊的小照片,一個很多人合影的小照片,告訴她:這是你媽,這是我媽,咱倆就成親戚了)就讓她收留了一個表哥,一個侏儒。現在我們知道,可能是已經發生了戀情。麥卡勒斯一直沒告訴我們,她沒用上帝的那隻眼睛,就是鳥瞰的那隻眼,無處不在的那隻眼,去看艾米利和李蒙之間的關係。她沒說他們倆在臥房裏做什麼,是不是有親密關係。麥卡勒斯像我們一樣,像讀者一樣,猜:他們倆可能是有戀情了。你看,一個不開朗的人,一個古板的人,變開朗了;一個不溫柔的人現在溫柔了;一個不女性的人現在女性了……那麼艾米利顯然是進入了戀愛狀態。其實,她前麵的全部的怪,僅僅是怪僻而已。這是一個性格乖戾的老女人。她已經不再年輕了,我想,你可以叫她老女人。
有一天(所有的故事的方式,總是會有一天。要發生的事情一定發生在有一天),有一個人吞吞吐吐的,這個人叫亨利·馬西。他恰好和艾米利的前夫馬文·馬西後麵那個名字是一樣的。他是馬文·馬西的同胞兄弟。亨利·馬西有一天在深夜一點的時候(每天在這時候他都要離開咖啡館),他突然磨磨蹭蹭地不走。他也沒做什麼,就在那逗留。到最後,他吞吞吐吐地跟艾米利說他收到一封信,說馬文從監獄裏回來了。這非同小可呀。馬文要到我們的故事裏來了。就是這麼一件事,雖然我們不知道艾米利的內心,但是我們可以讀到麵對那件事,她做了什麼——她當時說了一句話:“哼,他那臭蹄子別打算踏進我的地界。”說得惡狠狠的。事實上,馬文在什麼地方?馬文在虛無縹緲之境。不過就是一封信裏麵說他從監獄裏回來了。就這麼一個口信。然而我們還是能從艾米利的這句話裏麵看出她是很緊張的。如果她不緊張,對於亨利·馬西這麼猶豫告訴她的這個消息,她肯定會覺得這跟我有什麼關係?天各一方了。大路朝天,各走一邊。他們的命運已經不在一起了,已經各走各的路了。他從監獄回來,也未必選擇回到家鄉來,因為他在進監獄之前已經是一個著名的強盜、一個罪犯了,他的世界遠比這個小鎮要大很多。他一定回來嗎?不一定的。可是艾米利緊張了。艾米利在說狠話的時候我們看到了她心裏那種緊張。甚至她之所以緊張,我個人以為,潛台詞是她是害怕了。她說:“哼,他那臭蹄子別打算踏進我的地界。”誰?此地無銀三百兩麼。誰要踏進你的地界了?人家進監獄以前,早就離你的地界很遠了。
我說她緊張,還有一個細節:當時他們在烤肉。他們這個烤肉和今天的不一樣,巴西烤肉啊什麼的……我們去淮海路,烤肉是那種很藝術的,很詩意的方式。不,那個時候的烤肉,是比較原始的烤肉。前一陣子我去草原,那裏的烤肉是弄一大堆柴燒肉。先是碼一柴垛,然後在柴垛裏麵放一些燃料,比如固體酒精啊,或者是什麼油啊。他們把木頭劈成這麼長的棒子堆成柴堆,把燃料放在裏麵,點一根火柴,或者用打火機,因為有燃料助燃,點一下就著了。一開始是大煙,煙稍微上去的時候,就在下麵的鐵架上放一隻全羊,也就是一隻扒了皮的整個的羊。用一個很大的鐵簽,實際上也不是一個鐵簽,是個可以搖的東西,用來燒烤……現在的烤肉是很詩意的。比如,大家說去哪玩?說去吃烤全羊吧。就是去模仿原始的那種吃法。但是在這個故事裏麵並不是模仿,確實是原始的。他們弄了一個坑,之後不是在地上架起架子,而是往坑裏堆一些柴,把柴點燃了以後,直接在坑裏麵烤肉。這個坑有個兩米、三米的直徑。用一個鐵絲把羊串起來,用來把肉轉著烤。在烤肉這場裏麵,因為艾米利要去做別的事情,她就給李蒙畫了一條線。多有意思啊!麥卡勒斯一定看過《西遊記》——她用的方法跟孫悟空給唐僧用的一模一樣。她用一個硬物在地上畫線,說不許出線,出了線就怎麼怎麼樣。你看她對人家說的話那麼厲害,她何必那麼緊張呢?她那個小男人有什麼不得了啊?但是她寶貝得不得了。她當然是寶貝得不得了。她的小侏儒男人走不出她的那個圈子。她畫的那個線跟金箍棒畫的那個圈子的功能一樣。
剛才我說馬文沒說要來。可是馬文不來,下麵的事也來不了。馬文一定得來。他來本鎮的第一個目擊者居然就是李蒙。實際上這個故事,我跟你們說,說到這個時候,我可以把包袱稍微抖給你們——這個故事是關於李蒙和馬文的故事。準確地說,它不是關於艾米利的故事,而是兩個男人的故事。更準確地說,這是一個三角戀愛。女人是一個完全不是女人,沒有一點女人模樣、女人味道、女人氣息的女人。艾米利,雖然她的名字聽上去還很有女人味,但是她真的不是一個有一絲一毫女人味道的女人。麥卡勒斯讓李蒙和馬文首先會麵。會麵那場寫得非常有趣:李蒙心驚肉跳,他完全不知道這個人是誰。可是看到這個人之後,他就緊張,心驚肉跳,就是一副搖尾乞憐的模樣。你們可以想到有一種人,一個很願意當官的人而且是當那麼一個小官的人,他見到大官來的時候的那種模樣。這裏的描寫特別像那種人。“搖尾乞憐”,用這個成語的機會不是很多,我沒怎麼用過。但是你看到李蒙第一次麵對馬文的時候,你想不出別的詞彙來描述李蒙。他就是搖尾乞憐,就是像我說的那種小官,那種很想往上爬的小官遇到了大官時的樣子。我們來看一看,蠻有意思的。“李蒙表哥有一種非常特別的本領,他想巴結討好什麼人時總是要用的。他隻要站著一動不動,集中一些注意力,便能很快很自然地扭動他那雙蒼白的大耳朵。”他是耳朵會動。我見過幾個耳朵會動的人。耳朵會動的人往往耳朵都很大。我就見過有人耳朵可以前後有一寸距離的那種擺動。這是李蒙的絕活。“他以前想向艾米利小姐索取什麼特別的東西,總要來這一手,而且屢試不爽,總能達到目的。現在,羅鍋站在那兒,他那雙耳朵在腦袋上扭動得可歡了。可是這一回,他瞧著的人不是艾米利小姐了。羅鍋在對馬文·馬西笑呢,那副懇求的表情簡直到了搖尾乞憐的地步。起先,馬文·馬西根本沒有注意羅鍋,到他終於向羅鍋瞥上一眼時,那目光裏一點點賞識的神色都沒有。他用大拇指侮慢地指了指羅鍋……”是這個動作(打手勢),這個動作確實很汙辱人。“‘這斷脊梁的有什麼毛病?’馬文問。李蒙表哥看到他這一手沒起任何作用,便使出了新的招數。他翻動眼瞼,活像眼眶裏有兩隻給逮住的白飛蛾在撲騰。”你們想象一下,這肯定是我們戲曲裏的一些高手才能做到的,能讓眼睛裏的眼白像兩個蛾子那樣地飛,那眼珠子肯定是嘰裏咕嚕地在眼睛裏轉。真是絕活。“他在周圍的土地上把腳蹭來蹭去,揮舞著手,最後又跳起一種簡單的碎步子舞來。在冬日黃昏天即將黑下來的蒼茫暮色裏,他活像沼澤地鬧鬼場麵中的小孩的鬼魂。”麥卡勒斯這個描述,“揮舞著手”,手在動,有一點像西班牙的那種舞蹈。看這個描述,我倒覺得有點像太空舞。“所有的人都沒見過這種場麵,但隻有一個人對此無動於衷。還是馬文。他最希望打動的是馬文,但是馬文偏偏無動於衷。他說:‘這個小老頭羊癲瘋了吧?’沒有人回答馬文。馬文跨前一步,對著李蒙表哥的太陽穴上來了一巴掌。羅鍋趔趄了兩步,跌倒在地。他坐在地上,眼睛仍然抬起來看著馬文·馬西,使出了好大的勁,讓兩隻耳朵最後一次怪可憐地撲騰了一下。”實際上,他這個搖耳朵的動作,就是狗的動作,是狗向主人討好的動作。搖尾乞憐本來說的也不是人,說的就是狗。難為李蒙了,不可一世的李蒙表哥把不可一世的艾米利小姐搞定之後還沒這麼栽過跟頭啊。這個太沒麵子了。
所有這一幕,居然就在艾米利的眼皮底下,就在艾米利的咖啡館的院子裏麵發生。這個事情蠻殘酷的。一個是現在生活在一起的小侏儒表哥,一個是高大英俊威猛又帶點酷的前夫。這個馬文沒怎麼給表哥麵子。李蒙一點都沒招他沒惹他,他完全是無端地就揍人家。大家都挺緊張,大家都不知道會發生什麼。這時候如果艾米利把劈柴用的板斧拿來,一下就把馬文劈成兩半了。意大利大作家卡爾維諾寫過一篇著名的小說叫《分成兩半的子爵》,就是講了在戰爭中一個子爵被敵人一刀正好劈成兩半。因為當時他正在跑,突然發現,那兩半呢,它們是在各跑各的。這個時候假如艾米利將劈柴的板斧拿來,把馬文劈成兩半,大家是不會有一絲一毫驚訝的。因為這個是艾米利的風格。艾米利是個摔跤手,一生鮮有敵手,是那種戰無不勝的摔跤手。但艾米利看所有的一切發生,很平靜。她心裏想什麼,麥卡勒斯沒告訴我們。麥卡勒斯在這點上有點像我。我寫人物的時候不大寫人家心裏想什麼。這是很愚蠢的。你坐我對麵,你心裏想什麼,我怎麼知道!你肚子裏有什麼鬼胎,我肚子裏有什麼鬼胎,我也不知道你,你也不知道我。作家也不是人家肚裏的蛔蟲。麥卡勒斯在這一點上很有原則。基本上她不走進她人物的內心,她隻是告訴我們發生了什麼,她的這個人物的行為動作,是視覺的,是聽覺的。他做了什麼我們是以視覺的方式得到的,他說了什麼我們是以聽覺的方式取得的。他想什麼麥卡勒斯不告訴我們。她恪守了一個我覺得是聰明的小說家絕對要恪守的原則——不要試圖走進人物的內心,去做他肚裏的蛔蟲。
馬文來了以後,有一點很奇怪,天突然就熱了。我不知道其他鎮子是否這麼熱,麥卡勒斯隻是告訴我們本鎮熱得要命。很多人都在學艾米利的拿手絕活,她那個香腸實在是做得太好吃了。很多人都把自己家裏的豬殺掉,做香腸。但是他們發現做了香腸之後,馬上就腐掉了,因為太熱了。全鎮充滿了肉類腐敗帶來的那種臭氣。這裏作者順便告訴我們一個奇特的事實:馬文是個不流汗的人。我曾經做過一年多不流汗的人。不是我想做,因為我在西藏,內分泌失調。我渾身癢得要命。看了很多名醫之後發現是汗腺出現障礙了。所有出汗反應都變成芒刺在背,稍微緊張一點,整個後背就像針刺一樣,萬針刺背,癢得鑽心,非常非常難過。麥卡勒斯告訴我們這個,一定是她也有過類似的感受,也許是她聽說過或者見過類似這種不出汗的人。一個不出汗的人,是個新陳代謝很少的人。這種人有個巨大的好處就是他比很多人好過一點,因為我們汗流浹背的時候會很難過。馬文這種不出汗的特質還跟後麵的情節有點關係,因為他們倆有一場惡戰——艾米利和馬文。現在很明顯,一場惡鬥勢在必行。打從馬文走進我們的視野開始,李蒙就忽然完全變作另外一個人。他時時刻刻在追隨馬文。最初馬文從來都是忽略他的存在。馬文可以我行我素,李蒙卻總是悄悄跟在他後麵,也不在乎馬文是否看到他。事實上,他更希望馬文看到他。他要馬文知道他在向馬文諂媚。他總是不失時機地進入馬文的視野。慢慢地馬文也不可能繼續忽略他的存在。艾米利曾經問過他,你幹嗎啊?一天到晚跟著幹啥?你們誰能想出他給艾米利的理由是什麼?你幫著想一下。(同學:因為他酷唄。)那時候沒這個詞呢!“酷”這個詞好像最近才流行。看來,麥卡勒斯比你們更應該當作家。為什麼呢?因為她寫得更有意思,更精彩。回答是:“他到過亞特蘭大呢。”這是他給艾米利的理由:這個理由不怎麼像理由似的。艾米利說他到過亞特蘭大有什麼好神氣的呀?正常人肯定會想怎麼會有這種回答。他到過亞特蘭大,他到過青浦,我就得一天到晚跟著他?這理由不怎麼能當理由,還給提問的人。你看這個時候艾米利很正常。可是李蒙確實不正常了。李蒙又補了一句:他還蹲過監獄呢。他蹲過監獄,怎麼你就得天天跟著他呀?聽不明白啊。不但艾米利聽不明白,我想全世界讀者都聽不明白。但就是因為他的理由不是理由,才是屬於小說的東西。“你為什麼吃飯?”“我肚子餓。”你寫出來,這不是小說。“你為什麼吃飯?”“因為我剛剛吐過蛔蟲。”這個就是小說了。就像講新聞的時候說:“那邊看到狗把人咬了。”你還能當記者嗎?你說“人把狗咬了”,日後你一定會當一個好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