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對於中國倒是有著十分重要的借鑒意義的。
日本最大的特點之一就是相當完善的義務教育,日本人對此也十分自豪。在日本,不論走到哪個村莊,最好的建築物肯定就是學校。
許多日本的高中、初中與小學,不論哪個學校都有一個多功能的體育館,有遊泳池,有著中國大多數學校難以企及的完善的配套設施。在這些設施的背後,體現出了一種重視教育的精神。
事實上,早在明治時期就已經將教育確定為國家發展的核心。為實現近代化,日本政府就決心打破嚴格的等級製度,廢除封建主義國家最常采用的愚民政策,讓所有國民接受基本教育。
1871年7月,日本政府設立了統一掌管全國教育的文部省,1872年9月公布了學製令,這是日本曆史上第一部近代教育法令,法令提出了要將基礎教育普及到所有人的製度構想,1873年開始在全國範圍內施行。
當時的日本,也麵臨著和中國基本一樣的情況。那就是很多貧民家庭是不願意送孩子上學的,因為上學意味著占用了本來可用於幫助家裏幹活的時間,同時家裏還要負擔上學所需的費用。新法案頒布施行後,日本政府遇到了尷尬局麵,很多家長根本不送孩子上學,到1874年義務教育的實際就學率隻有26%左右,也就是說三分之二還多的日本家庭沒有接受義務教育。中央政府顧頭不顧尾,根本就無法達到100%義務教育的目標,地方政府為此經常挨批評。
1879年,日本政府借鑒美國地方分權教育製度,頒布了《日本教育令》,將教育權限大幅度地委托給地方政府管理,但還是出現了一係列問題。“一管就死,一放就亂”,新法令公布後,各地出現了放鬆教育的傾向,地方政府各行其是,想怎麼做就怎麼做,很多地方的輟學率急劇上升,學製頒布以來好不容易取得的成果眼看要毀於一旦,於是在第二年日本就又恢複了中央對於教育的統一管理。這說明真正要普及教育,還是離不開中央政府的監督、鼓勵、扶持和強製。
1885年12月,伊藤博文任總理在日本十幾年來教育準備的基礎上,開始全麵實行教育製度改革,於1886年公布了小學校令、中學校令、帝國大學令和師範學校令。直至二戰後,這些學校令都是日本學校製度的基礎,教育成為社會製度構造的一部分。
《小學校令》確立了日本近代學校的基本形式,標誌著日本義務教育的起步,使日本成為世界上第17個實施義務教育的國家。政府把上學、納稅和服兵役同時列為國民的三大義務,對於那些不讓孩子上學的父母及監護人實施罰款製度,這可比中國的義務教育製度還要強硬,連警察都可以介入教育係統。在這樣嚴格的法律和認真的執行手段下,1892年日本的小學在全國範圍內已經得到了劃時代的完善。
1893年日本積極推行鼓勵上學的政策,減輕或廢除學費,對於貧窮地方和貧困家庭的兒童實施簡易教學。雖然當時就提出了小學教育全部經費由國家負擔的設想,不過因財政負擔難度太大,在當時並未成為國家政策。
在諸項政策的推動下,學齡兒童就學率急劇上升,1895年為6l%,1900年達到80%,1905年達到96%,1907年就學率達到97.8%,幾乎達到了全民皆學的程度。小學教育逐步完善,中學教育和中等職業教育也在全國蓬勃開展起來。完成了義務教育的小學生,可以進入各種職業學校學習一種或多種現代化工業所需的技能,也可以進入中學繼續深造。國家扶持起幾所綜合性大學,供學有餘力的優秀學生繼續發揮自己的天賦,為國家經濟建設和政治建設儲備了人才。在全民教育的推動下,日本社會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工業化需要的技術工人得到了保證,日本的重工業包括國防工業飛速發展,躋身於世界列強的行列。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時,日本的學校教育已基本處於癱瘓狀態,美軍空襲導致大量校舍被毀,社會動蕩造成學校無法開課,於是學生們都被疏散回家。但日本重視教育的思想很快就表現了出來,日本在1945年8月15日宣布投降,經過短時期的社會混亂後,9月26日文部省就下達通知,要求學生返回校園上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