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朝通夜郎後,消息傳到西夷各國,讓邛、笮等國看到了漢朝實行和平內屬政策的誠意,從而在司馬相如通西夷時,多數國家都表示願意像夜郎及南夷諸小邦一樣,在同等條件下內屬。最終使開辟西南夷的大業,在幾乎未受幹擾的情況下即能較快地完成。事實表明,即使在二十年後,漢朝討伐南越,雖然激起了且蘭等國的反對,但卻得到夜郎國的擁護,進而保持了西南夷大局的穩定。無疑這正是漢朝和平內屬政策的勝利。
與此相應,漢朝對夜郎國及西南夷的治理,采用“以其故俗治”的方針。“故俗”,指的是少數民族地區的民情風俗、語言文字、原始宗教信仰、社會組織形式及其生活習慣,等等。由於與中原的差異很大,漢朝在設郡置縣、派遣流官後,對於夜郎及西南夷諸國的“故俗”基本上不加幹預。比如夜郎王位的繼承,即由武僰支係傳承。自多同彌始,傳同彌匹、再傳匹鄂莫,直至第二十七代孫莫雅邪因叛亂被廢時方才終止。而在夜郎及諸邑,還有自己獨立的武裝力量。設牂牁郡前固是如此,滅南越之前,“上使馳義侯發南夷兵”,表明南夷各國仍有自己的軍隊。且蘭叛亂未成,漢軍“斬首數萬”,說明且蘭當時掌控的武裝並不少。設郡之後,仍複如此。漢昭帝時,“句町侯亡波率其君長、人民擊反者”,曾率軍參與漢朝平叛。至漢成帝年間,夜郎與句町、漏臥之間發生戰爭,更表明漢王朝在夜郎及其各部實行郡縣製後,並未強迫同化,而是認可其“故俗”。
一方麵“以其故俗治”,另一方麵,“毋賦稅”,即在夜郎及諸邑不征收賦稅。漢朝在開通南夷道時,采納唐蒙上書時提出的政策,即“以漢之強,巴蜀之饒,通夜郎道”,動用的都是巴蜀地區的人力和財力、物力。根據《漢書》的記載,內地百姓還要為開邊出口錢、增繳算費。“產子三歲則出口錢”二十三文。算賦也從文帝時的四十錢增加“三十助邊用”。可見,開辟西南夷的整個過程,其費用都為內地繳納,非取自夜郎及西南夷任何國家。漢朝對遷至南夷墾殖的“豪民”,要求“入粟縣官”,由都內付錢,帶有強製性。但對夜郎百姓,從未有此要求。
這樣的政策出現在西漢武帝時代,的確開了中原王朝民族政策的一代新風。不但促進了國家的統一團結,使夷、漢民族之間的關係趨於融洽,有利於漢文化在邊疆地區的傳播,而且對夜郎民族文化自身的獨立發展也有不可忽視的作用。正是在文化互動、尋求和諧的過程中,夜郎地區的經濟文化得到了較快的發展。
三、打開山門:吸納異質文化的重大舉措
“蜀郡”銘鐵鍤
夜郎民族與周邊文化及中原漢文化的交往,其實自商周時代即已開始。夜郎統治民族武僰支係本從巴蜀遷徙而來;六祖分支後,武、乍二部又與夜郎民族融合,可見夜郎文化與巴蜀文化、滇文化至少在先秦時代是同一個文化係統。我們今天在三星堆的考古發現及石寨山、李家山等滇文化出土文物中都能找到與夜郎文化的不少相似之處,都證實了這一點。又由於夜郎文化主要由夷、濮、越三大族係共同創造,所以夜郎文化中實際上也包括了濮越人長期創造的牂牁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