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散一對好姻緣宋人邵伯溫《邵氏聞見錄》,說忠正軍(治所在安徽壽州)節度使王審琦與老趙是老朋友,做殿前都指揮使時,宮禁中大火,王審琦不待皇帝詔書,直接領兵進入宮中救火。事情過去後,禦史台諫官認為這是一個罪過,必須嚴肅處理。於是老趙將他“罷歸壽州本鎮”,就是不能再做京官了。
辭別時,老趙對他說:“汝不待召,以兵入衛,忠也;台臣有言,不可不行,法也。汝但回壽州,吾當以女兒嫁汝子。”你沒有得到詔令就帶兵入宮護衛聖駕,這是忠誠;但是禦史那邊有彈劾,不可不考慮,因為這是法律問題。你隻需要回壽州去做太守,我當以女兒嫁給你的兒子。
然後召來王審琦的兒子王承衍。不料王承衍不是陳世美,坦誠自己已經有了太太樂氏,史稱王承衍“辭”,也就是不要這門駙馬婚姻(讀史至此,也要為王承衍的夫婦情深,浮一大白)。太祖對他說:“汝為吾婿,吾將更嫁樂氏。”然後就派遣給皇帝值班的親兵四個人帶著禦馬載王承衍回家,不久就讓他娶了太祖的女兒秦國大長公主。而王承衍的原配樂氏,則由帝王出具一筆“厚資”嫁給了別人。太祖還對王承衍說:“汝父可以安矣。”審琦歸鎮七年後,率先響應老趙號召,納節,交出兵權,完成了老趙對藩鎮的改革治理。邵伯溫行文至此,感慨道:“嗚呼,太祖駕禦英雄,聽納言諫,聖矣哉!”
但是拆散人家原來一對夫妻,此事實不光彩。
二、宣判死刑過於重宮內酒坊失火,酒坊與管理國家財政的三司辦公處相接。大火發起的當晚,一些不法工徒趁機突入三司省署。恰好被老趙登樓望見,即將酒坊使左承規、副使田處岩以“縱其下為盜”的罪名棄市。酒工五十人,也在幾個城門處斬首。當時的宰臣知道這個量刑過重,極力勸諫,太祖趙匡胤稍稍怒解,趕緊命令人緩刑,但已經有很多人被斬首了,隻留下十二個人,僥幸免死。
這個案件,老趙下手狠辣,處罰實在過重。
三、以義為名蔽天良宋王明清《玉照新誌》,說陳橋兵變時,老趙大兵要進陳橋門,但陳橋守門者居然“不納”!老趙隻好去扣封丘門。而封丘門的守關者則“望風啟鑰”,很快交出了城門鎖鑰。等到“太祖受禪”,做了皇帝,立即斬了封丘門守者,卻給陳橋門守者加官一等。史稱“以旌其忠於所事”,用來表彰陳橋門吏對他守門事業的忠誠。
這固然是老趙在效法漢高祖的故事,讚美反抗自己的人、褒獎死且不從的人,是對“忠誠”的肯定、對“叛變”的鄙棄。在整個五代時期翻雲覆雨賣主求榮苟且偷生無廉恥無氣節之澆漓風尚中,這一決定有砥礪氣節的功能,但此案例也在另外一個方向斫喪了倫理大義,那就是“天良”。當年劉邦被項羽部將丁公追擊,劉邦見逃不脫,便回頭對丁公說:“你我都是好漢,難道倆好漢要相互死磕嗎?”丁公想想也是,於是放過劉邦。等到項羽被滅,丁公來謁見劉邦。劉邦令人將丁公拉到軍營斬首示眾,理由是:“丁公身為項王之臣,卻不忠於項王,所以使項王失去天下。”劉邦更對左右說:“殺丁公,讓後世為人臣不要效法丁公!”
船山先生《讀通鑒論》中評論這個案例說:以“大義”服天下,要出於“誠意”,不能出於“權術”。如果出於“權術”而打著“大義”的旗號,這個“大義”也會遭到戕害。“大義”,是源於內心的東西,不是糊弄天下的名義。劉邦危迫之際,遭遇丁公放還,難道後來丁公是一定有應該被殺的罪名嗎?當劉邦決計殺丁公時,難道能忘了丁公放掉自己一條性命不是一件德行嗎?劉邦這是要懲罰人臣之背叛其主,卻先背叛了丁公之放生大恩。殺了救命恩人,還囂然曰是天下之公義!這就是“借義以為利”,而人心之惻隱也就丟失了。義,有天下之大義,有吾心之精義。精義,是純用天良之喜怒恩怨以為德威刑賞,而不雜以利益考慮。讓天下知“為臣不忠者”一定要被誅殺的“大義”,但違背了仁慈的精義。這等於矯情,用義來收利。這樣的“義”成為戕害“仁”而獲利的斧頭。正確的處理方式應該是:像丁公這樣的人,“廢而勿用”就可以了;斬之,則導天下人學會“忘恩”了!嗚呼!三代以下,以義為名而獲利,實在是有悖於“天良”的大奸慝啊!
這一番話移用到太祖殺封丘守,也很適用。
四、逼死張瓊實不當張瓊過去曾經用自己的生命捍衛了老趙的生命安全。老趙即位後,提拔功臣張瓊典禁軍。老趙說:“殿前衛士如狼虎者不啻萬人,非瓊不能統製。”殿前的禁衛士兵如狼似虎的剽悍之人不止萬人,非張瓊不能統領管製。
張瓊性情暴躁,沒有機心,對部下多有欺淩。當時石漢卿等人正得到老趙信任,張瓊卻常輕浮地侮辱他們幾個人,史稱“目為巫媼”,也即將他們看作“跳大神的娘們兒”。他們對張瓊恨之入骨。於是連真帶假將張瓊告到老趙那裏,說他私蓄親兵百餘人,恣作威福什麼的。老趙召訊張瓊與石漢卿等對質。張瓊不服,老趙怒,令擊之。石漢卿即舉起殿上的鐵撾亂下,幾乎將張瓊打死。老趙令人將他曳出,下禦史調查。張瓊知道一死不免,走到明德門,將身上所佩戴的帶子解下來著人帶給母親,自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