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匡胤生前殫精竭慮,為大宋帝國略定了根本性格局。他省略了革命性的激進與激蕩,在邦國治理方向上,開辟了許多後人不及的德政、仁政。他恪守“天下目標”,保持光明心態,以“簡、儉、慈”的胸懷與操守推演天下文明,及歿,有《太祖誓碑》傳世,為中華政治文明開創了亙古未有的“文明時勢”,立德、立功、立言,足可不朽。
春季不得“采捕”
趙匡胤,史稱“太祖”,這是他的廟號。史上對他還有一個稱號“藝祖”。但為何又稱“藝祖”?考據大家顧炎武《日知錄》專章說到“藝祖”時,已經認為“不詳其義”。但顧炎武也說明:“藝祖”,曆代多有此類稱謂,不獨趙匡胤一人,大略意思應該是“大祖之通稱”。我認為“藝”有“開辟”“草創”“樹立”“文明”之義,當與“始祖”意思相近。《尚書正義·舜典》謂堯帝祖先為“藝祖”,後人解釋“藝祖”之“藝”有“文”的意思。“藝祖”,就是“文祖”,“文祖”就是“最初的祖先”。故稱謂趙匡胤為“藝祖”,等於說老趙是大宋始祖、開國之君。
他所開創的大宋帝國,在省略了革命性的激進激蕩之後,在邦國治理方向上,開辟了許多後人不及的德政、仁政。在傳統中國的帝王“聖君”譜係中,他受到的讚譽和價值影響力,可能確如船山先生所論,僅次於漢光武帝劉秀。
與光武帝劉秀一樣,如前所述,趙匡胤也是一個恪守“天下目標”而不是“政權目標”“部落目標”“寡頭目標”或“個人目標”的人物。
老趙的“天下目標”甚至涉及生態思想。
《宋會要輯稿·刑法》有一條“禁采捕”,說太祖建隆二年二月十五日,曾經下詔,要求春季不得“采捕”,詔書說:“鳥獸蟲魚,宜各安於物性;置罘羅網,當不出於國門。庶無胎卵之傷,用助陰陽之氣。其禁民無得采捕蟲魚,彈射飛鳥,仍為定式。”
這裏說的“國門”就是古人說的“九門”。傳統儒學經典中就有關於“時禁”的政策規定。《禮記·月令》就說過季春之月,捕獵的用具之類,“毋出九門”。九門,不僅包括都城的大門,也包括“近郊門”“遠郊門”以及各類關隘之門。相當於國家各個重要的通行卡子口。“置罘羅網”,都是捕獵工具。在季春時節,這些東西不能在以上卡子口通過。這就是“時禁”。
為何要有“時禁”?這樣做的目的是什麼?一般人都看到了“生態保護”的生態倫理意義,但更深一層的意思其實是“民生”方向的。因為有“時禁”,所以可以不必竭澤而漁,這樣,黎庶所需就總有“餘食”。因此,“時禁”從這個意義上說,是為了黎庶俗世利益而設計的“民生”政策。
但還有比這層意思更深邃的思考,那是倫理哲學方向的設計。在傳統儒學理念中,有一種“敬畏生命”的思想,這是直接源自於《周易》中關於“生生不息”理念的思想。在這類思想的照臨下,儒學認為“仁”,可普及萬物。仁是天地之生氣。萬物各有其存在之理由,且各有不同之“物性”,或者胎生,或者卵生,等等,在這種差異性存在中,天地間“陰陽之氣”各得其所。因此儒學主張“各正性命”,“無相奪倫”。
帝製時代,文明時期往往要在春季下詔,頒布“時禁”。趙匡胤顯然繼承了這一儒學傳統。這類“時禁”對於養成祥和天下,是有功能意義的。
趙匡胤時代,民間已經有火葬。但老趙認為火葬不佳。為此也下一份詔書道:“王者設棺幟之品,建封樹之製,所以厚人倫而一風化也。近代以來,率多火葬,甚愆典禮,自今宜禁之。”
古來王道製度設計棺槨和墓葬標識等物品,建立封丘墳壟製度,是為了醇厚人倫統一風化。近代以來,很多火葬,對古禮很多違背。自今以後應該禁止。
老趙不同意火葬。火葬看上去節約土地,其實一樣占地,而屍體火化並不比土葬更“低碳”。當然老趙所謂古製,在今天已經有所更化。但老趙當初在葬式問題上的意見是出於“厚人倫而一風化”的,這種聖賢發心,值得今日回味。
老趙的光明心態
大宋對宗親的抑製,可能是曆朝罕見的。太祖太宗之時,宗室近親受官,親王之外,一般都到殿直、侍禁、供奉官這類散官為止,出了五服的宗親,更是有所裁損。這類製度一直延續到大宋末年,所以終大宋一世,沒有戚黨之患。
皇族中有人犯法,除了少數例外,一般也不姑息。乾德二年,有一宗正少卿趙礪,因為犯了贓罪,就給予了決杖若幹、除籍為民兩個懲罰。
老趙對自己的光明心態很自信。他憎惡種種卑鄙行徑。
汴梁皇宮最初是後梁太祖根據自己的府第修建的,名為建昌宮。到後晉時改名為太寧宮,周世宗居此做了修繕,但與長安洛陽等地的皇宮比較,還是“未盡如王者之製”。於是老趙要求改建,仿照洛陽宮殿的規模。宮殿嚴格按照中軸線布局。殿成後,老趙坐在正殿,令人打開麵前所有的門,可以一直看到宮外。
然後,他對左右說:“這些門也像我的心,哪怕有一點點邪曲之念,人們都能看到。”
因為天下是天下人的天下,不是一個人的天下,老趙這種心態的光明與他近於多元價值觀的現代意識相關。他知道物之不齊乃是常態,不會為了求得表麵的“統一”而削斫物之本性。
宋朱弁《曲洧舊聞》記錄一個故實,說大宋建國初,有個管理竹木場務的監官,看到堆積的竹木長短不一,上章要求將場中的竹木一律截削整齊,如此擺放起來豈不更是好看!老趙是又好氣又好笑,在他的章奏後批示道:“汝手足指寧無長短乎?胡不截之使齊?長者任其自長,短者任其自短。”你手腳上的指頭腳趾難道沒有長短嗎?何不截了它們讓它們一般齊?長的就任它長,短的就任它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