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愈的世界觀是唯心主義的,他雖然反對佛教,卻又相信天命和鬼神,不過對鬼神是采取敬而遠之的態度。他從唯心主義的天命論出發,在《原性》一文中著重論述人性三品的主張,又以人性三品為理論依據,來說明教育的作用和規定教育的權利。

韓愈明確地認為人是受命於天,他說:“形於上者謂之天,形於下者謂之地,命於其兩間者謂之人。”人由天命而生,人性也由天命而成,“性也者,與生俱生也。性之品有三,而其所以為性者五也。”人性的三個等級和人性具有的五項道德內容,都是受之於天命。

韓愈在人性論問題上最重要的特點是把性與情並提,而以性為情的基礎。他說:“性也者,與生俱生也;情也者,接於物而生也。”

認為情是由於人們接觸到外界事物,受到刺激而產生的內心反應。

而性和情的關係是“性之於情視其品”,“情之於性視其品”,兩者是完全相應的。性之品有上中下三個等級,情之品也有上中下三個等級與之相互對應。性的具體內容是仁、禮、信、義、智等五德,情的具體表現是喜、怒、哀、懼、愛、惡、欲等七情。上品的性是善的,以仁德為主,但也通於其他四德,相應地必發為上品的情,“動而處其中”,《原人》。

《原性》。

《原性》。

舉止都符合仁、禮、信、義、智的道德規範。中品的性既可能善也可能惡,在社會生活中的表現,對於仁德有所不足或有所違背,對其餘四德或有而不完全純粹,中品的性也相應地必發為中品的情,中品的情的發動,“有所甚有所亡,然而求合其中”,雖然有過與不及,但是也有合乎道德規範的要求。下品的性是惡的,對於仁德是違反的,對其餘四德也是不符合的,下品的性相應地必發為下品的情,下品的情的發動,“亡與甚直情而行”,都不符合道德規範。

這種人性分三品的理論,把封建地主階級的仁禮信義智等道德原則,說成是人天生固有的本性,用封建地主階級的道德原則作為區分善惡的標準,使社會上各階級各階層的人,都遵從地主階級道德原則的製約,從而達到維護封建社會秩序的目的。

在中國曆史上,人性論是重要的理論問題,為曆來的思想家所重視。他們提出不同的學說。孔丘較早接觸人性論問題,他提出“性相近也,習相遠也”,“唯上智與下愚不移”等幾個相關命題。孟軻則提出性善論,荀況則提出性惡論,董仲舒提出性三品說,揚雄提出性善惡論。所有這些,都成為思想理論遺產。韓愈在人性論上直接繼承西漢董仲舒的性三品說。董仲舒把人性分為“聖人之性”,“中民之性”,“鬥筲之性”三類,以論證君在上、臣在中、民在下的封建等級製度。韓愈就在繼承這種理論的基礎上,形成他的性三品說。他認為孟軻的性善論,荀況的性惡論,揚雄的性善惡論,都各有所得有所失,批評了他們的片麵性。孟子與荀子都是“得其一而失其二”,揚雄則是“舉其中而遺其上下”,理論上都不完善,都需要修正與補充。

韓愈依據他的性三品說,不認為人一概性善,或一概惡,或一概性善惡混,而是認為有的人性善,有的人性惡,有的人兼有善惡而可善可惡。他把性與情結合起來,比以往的人性論說得更細致,但仍然是一種唯心主義的人性論。

他分析人有各種情感欲望,他反對任情縱欲,也反對絕情禁欲,而主張遵照封建倫理道德的基本原則來控製情欲,使人的情感行為表現適“中”,合乎基本原則。他沒有像後來的理學家要求抑製情欲而得出禁欲主義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