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性”與“心”、“身”、“物”、“道”等範疇,有密切關係,邵雍在《伊川擊壤集序》中對比作了總結;性者,道之形體也,性傷則道亦從之矣;心者,性之郛郭也,心傷則性亦從之矣;身者,心之區宇也,身傷則心亦從之矣;物者,身之舟車也,物傷則身亦從之矣。

“性”是“道之形體”,“道”在於人則為“性”,在於物則為“理”,“道”是無形的,而人“性”和物“理”則是“道”的顯現,好比是“道”的形體,“道”的外延和內涵都大於“性”,“道”包括了人“性”和物“理”,“道”既含有自然萬物的變易規律(“理”的內涵),又含有人的道德倫理、價值觀念(“性”的內涵)。“道”是一個最高範疇,在“道”的統領下,邵雍提出了四個命題:性是道的形體,心是性的郛郭(城堡),身是心的區宇,物是身的舟車,就這四個命題的外延看是:

性心>身>物“性”作為“心”中的善的本質,是最值得宏揚、修養的,其內涵最為豐富,其地位最為尊貴;“心”雖居於身中,但卻為身之“君主”,可以主宰身;“身”雖從屬於萬物,但萬物如果失去人“身”,沒有主體的參與,就變得毫無意義,因而身又是物的主宰。

邵雍表述這四個命題一環緊扣一環,一層更進一層,將性命之學置於宇宙大係統中,通過對彼此關係的分析,突出了人性既高於物性又源於物性,既高於自然又源於自然的人文主義精神。接著邵雍又從認識的角度對這幾個範疇作了進一步闡釋。

是知以道觀性、以性觀心、以心觀身、以身觀物,治則治矣,然猶未離乎害者也。不若以道觀者,以性觀性,以心觀心、以身觀身、以物觀物,則雖欲相傷,其可得乎!

邵雍所謂的“觀”是主體對客體的一種認識活動,“觀物”是邵氏認識客體世界的核心方法。這裏邵氏強調的是要以本層麵之道、性、心、身、物“觀”本層麵的道、性、心、身、物,這樣才能不損害對認知對象的客觀、公正的理解,從而獲得“兩不相傷”、“情累都忘”的觀物之樂中。如果以上層麵去“觀”下層麵,則難免有情累之害。對道、性、心、身、物等概念,朱熹作了解釋:“以道觀性者,道是自然的道理,性則有剛柔善惡參差不齊處,是道不能以該盡此性也。性有仁義禮智之善,心卻千思萬慮,出入無時,是性不能以該盡此心也。心欲如此,而身卻不能如此,是心有不能檢其身處。以一身而觀物,亦有不能盡其情狀變態處,此則未離乎害之意也。”這段話從內涵和外延上對這幾個概念作了區分,雖然朱熹偏重於道德修養上解釋,與邵雍偏重於理性認識有所不同,但對這幾個概念的界說還是基本合理的。

在人性論上,邵雍綜合了道家的自然主義與儒家的人文主義,在中國哲學史上有重要意義。更值得一提的是,邵氏還從認識論上講人性問題,他在《觀物外篇》中將“性”與“情”作了對比:

以物觀物,性也;以我觀物,情也。性公而明,情偏而暗。

任我則情,情則蔽,蔽則昏矣;因物則性,性則神,神則明矣。

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聖人之性也,苟不知而強知,非情而何?失性而情,則眾人矣。

有形則有體,有性則有情。

“性”是與“情”是相對的,這是繼承了李翱等人性情對立、性善情惡的觀念。“以物觀物”就是按照事物的本來麵貌,順應事物的自然本性去認識事物,不帶有自我的主觀好惡之情,因而是公正,明白的;“以我觀物”就是按照自我的主觀意願去認識事物,因為帶有個人的感情色彩,所以就偏頗而暗蔽。“以物觀物”既是事物的本性,又是人的本性。在認識活動中,能夠實事求是,知則知,不知則不知,這是聖人而非眾人的本性。

張行成發揮了邵雍“性”“情”對立說:“愛人之欲其生,惡之欲其死者,情也。喜怒哀樂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者,性也。”以《中庸》的“中和”說解釋人之“性”。

邵雍從認識論上認為隻有主客合一、尊從客體本來麵目又不摻雜主體的感情色彩,才是事物和人的本性,這種立論方式獨特而巧妙。

邵雍的“性命之學”與他的“心學”有著密切的關係。“心學”是邵雍對自己哲學體係的稱謂,“心學”包含了物理之學與性命之學。

因為邵雍將“心”分成“天地之心”與“人之心”兩大類,其中“天地之心”講的是物理之學,“人之心”講的是性命之學。就“人心”而言,邵雍又將它分為兩大類,即“眾人之心”與“聖人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