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是由中國老年大學協會通過老年教育學術委員會所建立的“中國老年教育學若幹問題研究”課題組共同研究和聯合撰寫的。它是老年學、教育學的基本理論和我國28年來老年教育的生動實踐相結合的產物,是我國老年教育學研究過程中湧現的寶貴學術成果的積集。由於作者們多是工作在老年教育第一線的各學科專家學者,他們既有深湛的學術修養,又有豐富的老年教育實踐經驗,理論和實踐的緊密結合將是本書的顯著特點和優點。

在這篇《導論》中,我們試圖界定“老年教育學”和“中國老年教育學”,論證老年教育學學科建構的必要性與可行性,闡述研究老年教育學的方法,解釋本書的內在邏輯聯係。

第一節老年教育學是老年學與教育學交叉的學科

如前所說,老年教育學是老年學、教育學的基本理論和老年教育的生動實踐相結合的產物。這就需要分別說明老年教育學和教育學的關係、老年教育學和老年學的關係,進而給老年教育學的概念作出科學界定。

一、從教育學到老年教育學

本書認為:老年教育學在外延上是教育學大係的一個分支。2010年7月由中央發布的《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以下簡稱《綱要》),將老年教育納入國家終身教育體係,進而納入國家教育大係,對老年教育學在教育學中分支地位的論證給出了既科學又權威的根據。同時,老年教育學在內涵上又是教育學的特殊形態。老年教育中,貫徹著教育的一般本質,又有其特殊的顯現樣式。明確這種普遍和特殊的關係,對老年教育理論的發展和實踐的推進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教育學的當代界定

古今中外,教育和教育學的定義千差萬別。當代中國教育界對教育和教育學的界定有了大略一致的認識。如葉瀾主編的《新編教育學教程》對“教育”下了這樣的定義:“教育是有意識的、以影響人的身心發展為直接目標的社會活動。”“廣義的教育包括著學校教育和學校以外的機構性的和非機構性的教育活動”;“狹義的教育則專指學校教育”。該書對教育進行曆史的回顧後對“教育學”作了這樣的界定:它是“相對獨立的以教育為研究對象、以揭示教育活動規律為宗旨的學科。”

把教育學理解為研究教育活動規律的學科,中國教育界幾乎異口同聲。其實,對此應該是質疑的。問題在於:教育學是像理論物理學那樣單純反映客觀世界,還是也像軍事學那樣同時規範人的行為?是單純的理論性學科還是同時又是實踐性學科?正確的答案屬於後者。已有論者指出這一點:“教育學是以教育現象、教育問題為研究對象,探索教育規律的一門社會科學。教育學既是規範性的學科,也是解釋性的學科。”這裏所說的“規範性學科”就是著重研究“怎樣做才有效”問題的實踐性學科;而所謂“解釋性學科”則是描述教育活動規律的理論性學科。前者包括教育價值論,後者才是教育規律論:二者統一,即是教育學中“價值維度”和“科學維度”的統一。

(二)老年教育特殊性的分析

老年教育姓“教”,在《綱要》發表之後已不存異議。在此之前,有不少老年教育工作者對此還猶豫不定。有的說:老年教育應姓“文”,它就是一種老年文化活動。所以,老年大學和老幹部活動中心也無甚區別。國家曾決定全國的老年教育歸文化部管,更使人覺得它就是一項文化活動。還有的說:老年教育應姓“老”,它就是一種養老的方式。說得深入些,它是應對人口老齡化的國家戰略的一部分。在《綱要》發布後,人們肯定老年教育的基本教育屬性時指出:老年教育的實體性活動就是教育的活動,這種實體性活動的功能則是多方麵的。“文”的功能就是開展老年群眾性文化活動,促進文化大繁榮、大發展;“老”的功能就是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進而為創新社會管理、推動和諧社會建設作出貢獻。明確這兩項功能,不是要削弱老年教育的教育性,相反,隻有真正辦好教育,“文”、“老”兩功能的發揮才有牢固基礎。這些曾有的認識分歧,從認識根源上說,都在於沒有正確把握老年教育的特殊性。那麼,老年教育有怎樣的特殊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