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9月美國知識產權工作組公布了一份題為《知識產權與國家信息基礎設施》的報告。該報告提出修改版權法、擴大複製和發表的概念、將計算機內存中的暫存視為複製、確認可以有無物質載體或載體不轉移的作品發行。報告中還建議擴大刑事製裁,對故意複製或發行作品、複製價值超過5000美元的作為犯罪處理。
盡管是否應該監控互聯網的爭論還在繼續,還有人反對管製互聯網,但事實上無論哪個國家都對互聯網進行了或明或暗監管。
新浪網2001年4月18日報道,美國國會發布報告稱,美國政府一直以來違背自己的網絡政策,暗中對政府網站的訪問者的網上行為進行跟蹤。這份報告審查了16個政府代理機構,發現政府網站不顧對收集訪問者的個人信息的嚴格規定使用Cookies跟蹤記錄訪問者的瀏覽和購物習慣。報告還列舉了一些使用跟蹤技術的服務政府網站,這些網站管理人員被政府賦予了特殊的訪問權限。美參議院的政府事務委員會主席弗雷德·湯普森(Fred Thompson)聲稱,國會計劃通過立法成立一專門委員會來監督政府的這些行為。國會的調查表明有相當一部分政府網站使用了跟蹤設施。其中包括能源部,交通部,教育部和內務部,國家航空航天部也在其中。而根據政府的政策,隻有在有特殊需要和得到部門領導授權的情況下才能進行跟蹤。報告稱,交通部有23個網站其中包括3個授權網站,GSA有15個,能源部有11個,財政部有6個,教育部有4個站點同樣的網站違反規定收集個人信息。國家航空航天部承認有3個站點收集個人信息,但實際的數目可能更多。
在崇尚“自由與民主”的美國,許多網民和新聞媒體反對對互聯網進行監管,而且抨擊其他國家管製互聯網的行為。然而,“9·11”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這種觀點。“9·11”使美國人認為互聯網不安全。
據美國有線新聞網(CNN)2002年9月10日發表的文章說,在“9·11”之前,美國聯邦政府所屬機構大多認為互聯網安全無虞,因此把它作為存儲公共文件的圖書館以及彼此迅速聯係的通訊工具,但現在行政當局意識到,恐怖份子也在利用互聯網,並掌握了同樣的技術。據2002年一項由皮由互聯網和美國生活項目所做的研究發現,“69%的美國人認為,為了使資料不會落入恐怖分子之手,政府可以為所欲為,甚至即使公眾將因此喪失自己所需的資料也沒有關係”。據這項研究,2/3的美國人說,政府應該被賦予廣泛的權力,來決定應該把何種信息發布到網站;如果是出於打擊恐怖活動的需要,他們對美國政府審查互聯網網站的做法並不擔心。
在遭受“9·11”恐怖襲擊一年之後,美國政府和一些私人網站已將一些涉及化學工廠和化學製品、軍事基地和其他類似的敏感資料從互聯網上刪除。即使是那些在以前極力強調公眾對政府信息有知情權的人士現在也認為,如果對打擊恐怖主義活動有幫助的話,可以將某些信息從網上刪除。
但公民自由團體和政府監督機構的人士爭辯說,盡管他們理解一些資料應該從互聯網上清除,但他們擔憂這種“清除”無人監督,而且移除一些公共信息將使公眾利益受損。爭執雙方其實並無根本分歧,問題的焦點是,如何在信息資料的公共使用和安全之間作出平衡。
美國人對允許官方限製某些網上信息的容忍度與允許當局窺探電子郵件活動的容忍度是不同的。不到半數的美國人認為,政府沒有權力監視私人的電子郵件和互聯網通訊活動。如果當局打擊恐怖主義的政策導致政府監視公民的網上活動的話,很多美國人就表現出非常擔心。這個調查發現,在對待網民的網上活動和網民可獲悉何種網上信息方麵,“9·11”事件所留下的創傷對人們的看法有著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