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1章 網絡媒體的宏觀管理(3)(2 / 3)

鳳凰網2002年8月27日報道,韓國警察8月26日表示,他們已經開始著手調查一起價值258億韓元的網上股票詐騙案。大宇證券公司稱,8月23日有黑客潛入他們的計算機網絡係統,盜走了現代投資信托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賬戶密碼,從這個賬戶裏拋售了500萬股德爾塔信息通信公司的股票。德爾塔的股票當日即暴跌12%,賬麵損失達到31億韓元。金融監管人士稱,黑客可能想要控製德爾塔公司的股價。

網絡詐騙還包括利用計算機技術編製詐騙程序、發布虛假信息、篡改數據、文件等,其手段主要有:其一,假冒。通過竊取管理人員或合法用戶的口令,使用別人的代碼進入計算機係統,從而盜用網絡資源的犯罪行為。其二,偽造。非法建立文件或記錄,作為有效的、正式生產的文件或記錄。其三,發布虛假信息。這在證券市場中累累出現,有不少是“莊家”利用網絡媒體達到目的,使得有的企業和廣大散戶股民蒙受重大經濟損失,從倫理學的角度來說,弄虛作假將導致普遍的信用危機,實際上就是倫理危機和社會危機。

據《聯合早報》2002年9月10日報道,武漢一大學生用電子郵件敲詐李嘉誠3億港元的案件被偵破。此外,網絡也成了高智能盜竊的場所。網絡空間不同於現實生活中的物理空間,物理空間是麵對麵的實體行為,相比之下,網上偷竊操作簡便,四通八達,匿名登陸,不留痕跡。偷竊內容主要是信息和數據,近幾年來,這種犯罪越來越多,情節越來越重。有不少犯罪分子利用網絡隱蔽性、迅捷性、全球性的特點,在網絡上非法販賣武器、毒品等。

據《聯合早報》2002年2月18日報道,一名被控在曼穀一所大學校園使用手榴彈展開攻擊的泰國學生宣稱,他的手榴彈是在互聯網上買來的。起初,警方懷疑被控的學生把手榴彈來源推給互聯網,主要是不想警方找到真正的幫凶。首相達信表示,泰國警方已經成立一個特別小組,對這一起星期六發生在大學校園內一座11層建築物停車場的爆炸案進行調查。有關爆炸案造成兩人受傷,三輛車被毀。警方誓追根究底,終於找出手榴彈的來源,結果手榴彈竟真的來自互聯網。

3.網絡誹謗

我們知道在現實中如果有人捏造並散布某些事實,損害他人的人格、名譽,就有可能構成誹謗。那麼在網絡中捏造並散布某種事實,損害了他人的人格或名譽是否也有可能構成誹謗呢?答案是肯定的。

網絡中的物像是虛擬的,人們在網絡上探索,就仿佛在無邊無際、無窮無盡的時空中遨遊。這可能會給人造成一種虛幻的假象:在網絡中發表言論是絕對自由的。事實並非如此。網絡空間就好像是現實社會的倒影,現實社會有的,網絡空間也有。現實社會有一套對付誹謗的法律,網絡空間也有。

在網絡的“發祥地”美國,早在20世紀90年代初,法庭就已經審理過網絡誹謗的訴訟,英國和澳大利亞也審理過網絡誹謗訴訟案件。隨著網際網絡越來越普遍,網絡誹謗訴訟會越來越多。對此也有人認為,網上出現的誹謗言論,許多都是可以立即進行駁斥的。如在某公告板上一出現誹謗言論,被誹謗者立刻可以也在公告板上進行回應。如此一來,一方起訴另一方誹謗實在沒有必要。但也可能存在這樣的情況:被誹謗的一方不能或不可能立即進行反駁回應,他們也許平時並不經常在網上瀏覽,他們得到消息是經過旁人傳達;或他們並不具備一般的電腦知識,根本不知道如何將自己的言論放入公告板上等等。

另外,目前由於網絡傳播還存在著諸多問題,如有些傳播內容不真實。對此人們一般都采取寬容的態度,並沒有像對待傳統媒介那樣去要求較高的真實性;或者也有相應的要求,但網絡傳播沒有做到,人們也就無奈地麵對了,總之網上刊布的一些不真實的信息也並沒有引起瀏覽者強烈的反應。正因為如此,有人認為,一般人不會認真看待網上流傳的言語,通常隻把它當成玩笑,被誹謗的人無須如此緊張。情況不能一概而論,人們對玩笑的容忍也是有一定的限度的,何況每個人對玩笑的定義並不太一樣。網絡誹謗的問題應該引起大家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