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媒體信息傳播方式是單向的,即傳者將信息主動推給(Push)受眾,受眾處於被動的地位,因此政府易於控製網民與色情東西的接觸。而網絡傳播則將這種單向傳播方式改變為雙向傳播,受眾的主體地位得到體現,他們可以主動地拉取(Pull)自己所需要的信息。自製力較弱的網民往往會出於好奇或衝動心理刻意地去尋找一些色情、暴力信息。計算機網絡上有許多專門提供色情服務的網站,如世界上著名的色情刊物《花花公子》就以合法的形式在美國進入國際互聯網。許多網民在日常生活中無法接觸到這類色情雜誌,因此懷有一種“窺淫”心理,計算機網絡消除了傳統媒體的“把關人”,而且網民能夠在隱蔽的情況下看到低級庸俗的東西。
有研究資料顯示,網民對色情信息的查尋大於對其他網絡信息的搜索。網絡色情信息的進一步擴展,對廣大網民的身心健康產生極大影響,而他們一旦滑入其中就不能自拔。
許多國家頒布了相關立法,以應付日益猖獗的網絡色情犯罪。例如,2000年由當時的總統克林頓簽署的《兒童網絡保護法》,要求公共圖書館和學校在7月1日前,在電腦上設定電子過濾設備,也就是過濾網絡色情內容的軟件,否則將喪失聯邦政府對電腦設備和網絡撥接的補助。但是,網絡犯罪借助其隱蔽性、跨國性、快速性而至今未得到有效抑製。
盡管如此,世界各國都在製定限製措施和技術法規,以規範網絡行為。如英國政府已使用“防火牆”技術,推廣色情內容過濾卡,把美國所謂的“文化精髓”拒之門外;加拿大要求家長在多媒體上加掛V型色情過濾卡和暴力過濾卡。為此,我們必須加強對信息網絡的監控與管理,建立先進的檢測機製,“過濾”流入中國的網絡信息,以防信息垃圾和犯罪活動的入侵。同時可建立一個以中央網絡為樞紐,各地的局域網、校園網等為支點的網絡群,規範網絡運作,以防不良信息汙染網民網民。對那些利用網絡傳播色情信息和黑色信息或進行網絡犯罪者,必須動用法律武器予以嚴懲,淨化網絡空間。
2.網絡詐騙、敲詐與非法販賣
根據新浪網2001年6月1日的報道,據統計,一共有25%的求職簡曆在某種程度上存在欺騙性。他們以專業人士自居,而手裏拿的不過是從網上得來的學位而已。有些網上學校根本就是非法的,它們更沒有頒發學位的資格。
一些遠程教育專家表示,互聯網已經淪為虛假辦學者的天堂。遠程教育專家約翰·拜爾博士說,許多網上院校的站點,在網頁背後幾乎空空如也,而那個大批炮製這種證書的人,就躲在自己家裏。他給出了一份遠程教育指南,裏麵列出了500多家提供合法網上課程的學校,但是這份指南也專門列出了那些被稱為“學曆證書作坊”的幾百所學校,這些學校隻需完成很少的課程,甚至不用完成任何課程,隻要交上一定的鈔票,學位證書自然到手。據專家估計,每年在網上買賣假學位的成交額大約為1億美元。
專家估計,2002年將有15%的大學生都將通過網上學校拿學位。這些在網上辦學的學校也是良莠不齊,有少數是久負盛名的學術機構,如哈佛大學和麻省理工學院,然而更多的是非法辦學者,甚至是顯而易見的騙子。尤其是騙子學校,占到了網上學校總數的70%。
網絡詐騙更多地發生在金融領域。在美國和俄羅斯都發生過計算機人員通過網上盜竊銀行資金分別高達1000多萬美元和1000萬美元的案例。
據美聯社2002年8月7日報道,美國有關當局說,有多達4000人利用“9·11”恐怖襲擊事件後發生的電腦線路故障,從紐約市的一家信用機構騙取了大約1500萬美元(約2625萬新元)。這些人利用市政信用聯合會在恐怖襲擊後的一段時間中電腦係統的不穩定,不斷從自動提款機中提取現金。警方目前已經逮捕了其中的66人,並且正在尋找其餘的35人,還有數千人受到調查,這將會是恐怖襲擊後所發生最大的一起欺騙案。
據《生活時報》2002年9月6日報道,廣西農民設“網絡致富”騙局2000多人上當。據聯合早報2002年2月22日報道,香港法院審判了一起網上銀行詐騙案。3名涉嫌在網上銀行詐騙錢財的男子,20日在香港東區裁判法院分別被判入獄8個月。據悉,這是香港警方首次引用《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處理有組織網上銀行詐騙的案件。一名台灣男子在2001年7月發現他的52萬港元存款被人從網上銀行偷走。他在7月26日向香港警方報案。香港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接手調查這起案件,證實有人假冒受害者向銀行重新申請個人識別密碼,隨後開始把他賬戶裏的錢轉賬到其他賬戶。警方經過調查後,拘捕了5男1女,其中3名男子承認有關控罪,被判入獄8個月;另外2男1女被法庭批準保釋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