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投資仁招與收獲
大量的研究表明,私人風險投資者與風險資本家類似,都是價值增值型投資者(ValuE-added Investors)。他們在投入資本的同時,也投入自己的知識和技能,對其投資進行積極主動的管理。根據美國的數據,有朽%左右的私人風險投資者與企業家保持密切的工作關係,其中有一個月左右全職或半職地為其所投資的企業工作。
私人風險投資者參與所投資企業的管理,並不意味著他們喧賓奪主,取代了企業家的地位與作用。與此相反,他們在企業管理過程中有明顯的側重點,並不參與所有事務管理。根據調查,私人風險投資者涉足程度最高的六個項目依次為:推介企業給其他投資者、監視企業的財務狀況、為企業家提供谘詢、監視企業的經營狀況、製定企業的商業策略、幫助企業進行股份融資。私人風險投資者涉足程度最低的六個項目依次為:產品和勞務的開發、設備和供應的選擇、專家支持係統的開發與組織、產品和勞務的市場化、營銷計劃的測試與評估、管理人員的替換。從這項調查中可以看出,私人風險資本家的主要工作是集中在企業的投融資管理和企業營運狀況的監控上麵,而對於企業的具體管理工作涉及較少。他們和企業家在企業管理上有明確的分工。這種分工既要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又要使企業具有經營管理上的自主權。
監督控製是私人風險投資者投資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監控的內容依據其發生的頻率依次為:盈利能力、產品銷售、資本消耗、應收賬款、成本控製和人事管理。私人風險投資者監控企業的方法有很多,依據其發生的頻率依次為:電話詢問、閱讀報告、召開會議、現場辦公。
私人風險投資的收獲機製與風險資本基本相同,它們都是通過在退出時出賣已增值的股份收獲其投資的。與風險資本相比較,私人風險投資者的股份更多的是在私人股份市場上出售給別的投資者,而風險資本家的股份較多是企業上市後在公共資本市場上出售。私人風險投資者擁有企業股份的周期平均為5年。
第三節風險資本的運作特點
風險資本是以股份投資的方式投資於未上市的具有高成長性的新生企業的資本。與私人風險投資不同,風險資本是一種有組織、有中介的資本形式。風險資本家或風險基金管理者是資本供給者和使用者之間的中介。在多數情況下,這些中介是以有限合夥製的方式組成的獨立基金。風險資本獨特的運作機製是針對新生網絡企業高度的信息不對稱和信息不完全而形成和發展起來的,其高度組織化、理性化和程序化的運作過程及其治理結構已成為現代金融工程中一個重要的資本運作模式。
風險資本運作過程中有三個直接參與者:供給資本的投資者、使用資本的企業和管理資本的風險資本家。風險資本中資本的供給者主要是效益類長期投資者,其中包括退休基金、基金會、保險公司以及富裕的家庭或個人。風險資本的使用者一般是新生網絡企業,但在不同的國家有較大的差異。
風險資本家或風險基金是投資者與企業間的中介,其主要職能是尋找並過濾投資機會、資本運作使之及時到位、募集追加資本、監測和管理資本的使用並使之增值。風險基金的基本組織形式是有限合夥製,其中風險資本家作為一般合夥人(General Partner)投資1%到基金中,其他投資者作為有限合夥人投資其餘的99%。投資者承擔初始投資並承諾在基金的生命期內分階段增加投資到一定的規模。有限合夥製一般以10年為一周期,需要時可延期1~2年。在一個周期結束時,所有的現金和股份都分配給投資者。作為一般合夥人,風險資本家積極投入到所投資企業的管理中,但有限合夥人通常不被允許充當任何管理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