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鳴而死,不默而生”
——九百年前範仲淹爭自由的名言
幾年前,有人問我,美國開國前期爭自由的名言“不自由,毋寧死”(原文是Patrick Henry在1755年的“給我自由,否則給我死”“Give me liberty,or give me death”),在中國有沒有相似的話。我說,我記得是有的,但一時記不清是誰說的了。
我記得是在王應麟的《困學紀聞》裏見過有這樣一句話,但這幾年我總沒有機會去翻查《困學紀聞》。今年偶然買得一部影印元本的《困學紀聞》,昨天檢得卷十七有這一條:
範文正《靈烏賦》曰:“寧鳴而死,不默而生。”其言可以立懦。
“寧鳴而死,不默而生”,當時往往專指諫諍的自由,我們現在叫做言論自由。
範仲淹生在西曆九八九年死在一○五二年,他死了九百零三年了。他作《靈烏賦》答梅聖俞的《靈烏賦》,大概是在景祐三年(1036)他同歐陽修、餘靖、尹洙諸人因言事被貶謫的時期。這比亨利柏得烈的“不自由,毋寧死”的話要早七百四十年。這也可以特別記出,作為中國爭自由史上的一段佳話。
梅聖俞名堯臣,生在西曆一○○三年,死在一○六一年。他的集中有《靈烏賦》。原是寄給範仲淹的,大意是勸他的朋友們不要多說話。賦中有這句子:
鳳不時而鳴,
烏啞啞兮招唾罵於裏閭。
烏兮,事將乖而獻忠,
人反謂爾多凶。……
胡不若鳳之時鳴,
人不怪兮不驚!……
烏兮,爾可,
吾今語汝,庶或我(原作汝,似誤)聽。
結爾舌兮鈐爾喙,
爾飲啄兮爾自遂,
同翱翔兮八九子,
勿噪啼兮勿睥睨,
往來城頭無爾累。
這篇賦的見解、文辭都不高明。(聖俞後來不知因何事很怨恨範文正,又有“靈烏後賦”,說他“憎鴻鵠之不親,愛燕雀之來附。既不我德,又反我怒。……遠己不稱,昵己則譽。”集中又有《諭烏詩》,說,“烏時來佐鳳,署置且非良,鹹用所附己,欲同助翱翔。”此下有一長段醜詆的話,好像也是罵範文正的。這似是聖俞傳記裏一件疑案;前人似沒有注意到。)
範仲淹作《靈烏賦》,有自序說:
梅君聖俞作是賦,曾不我鄙,而寄以為好。因勉而和之,庶幾感物之意同歸而殊途矣。
因為這篇賦是中國古代哲人爭自由的重要文獻,所以我多摘抄幾句:
靈烏,靈烏,
爾之為禽兮何不高飛而遠翥?
何為號呼於人兮告吉凶而逢怒!
方將折爾翅而烹爾軀,
徒悔焉而亡路。
彼啞啞兮如訴,
請臆對而忍諭:
我有生兮累陰陽之含育,
我有質兮慮天地之覆露。
長慈母之危巢,
托主人之佳樹。……
母之鞠兮孔艱,
主之仁兮則安。
度春風兮既成我以羽翰,
眷高柯兮欲去君而盤桓。
思報之意,厥聲或異:
憂於未形,恐於未熾。
知我者謂吉之先,
不知我者謂凶之類。
故告之則反災於身,
不告之則稔禍於人。
主恩或忘,我懷靡臧。
雖死而告,為凶之防。
亦由桑妖於庭,懼而脩德,俾王之興;
雉怪於鼎,懼而脩德,俾王之盛。
天聽甚邇,人言曷病!
被希聲之鳳皇,
亦見譏於楚狂。
彼不世之麒麟,
亦見傷於魯人。
鳳豈以譏而不靈?
麟豈以傷而不仁?
故割而可卷,孰為神兵?
焚而可變,孰為英瓊?
寧鳴而死,不默而生!
胡不學太倉之鼠兮,
何必仁為,豐食而肥?
倉苟竭兮,吾將安歸!
又不學荒城之狐兮,
何必義為,深穴而威?
城苟圯兮,吾將疇依!
……
我烏也勤於母兮自天,
愛於主兮自天。
人有言兮是然。
人無言兮是然。
這是九百多年前一個中國政治家爭取言論自由的宣言。
賦中“憂於未形,恐於未熾”兩句,範公在十年後(1046),在他最後被貶謫之後一年,作《嶽陽樓記》,充分發揮成他最有名的一段文字:
嗟夫,予嚐求古仁人之心,……不以物喜,不以已悲,居廟堂之高則憂其民,處江湖之遠則憂其君,是進亦憂,退亦憂。然則何時而樂耶?其必曰:“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乎?噫,微斯人,吾誰與歸?
當前此三年(1043)他同韓琦、富弼同在政府的時期,宋仁宗有手詔,要他們“盡心為國家諸事建明,不得顧忌”。範仲淹有《答手詔條陳十事》,引論裏說:
我國家革五代之亂,富有四海,垂八十年。綱紀製度,日削月侵,官壅於下,民困於外,夷狄驕盛,寇盜橫熾,不可不更張以救之。……
這是他在那所謂“慶曆盛世”的警告。那十事之中,有“精貢舉”一事,他說:
……國家乃專以辭賦取進士,以墨義取諸科。士皆舍大方而趨小道。雖濟濟盈庭,求有才有識者,十無一二。況天下危困,乏人如此,將何以救?在乎教以經濟之才,庶可以救其不逮。或謂救弊之術無乃後時?臣謂四海尚完,朝謀而夕行,庶乎可濟。安得晏然不救,坐俟其亂哉?……
這是在中原淪陷之前八十三年提出的警告。這就是範仲淹說的“憂於未形,恐於未熾”;這就是他說的“先天下之憂而憂”。
從中國向來知識分子的最開明的傳統看,言論的自由,諫諍的自由,是一種“自天”的責任,所以說,“寧鳴而死,不默而生”。
從國家與政府的立場看,言論的自由可以鼓勵人人肯說“憂於未形,恐於未熾”的正論危言,來替代小人們天天歌功頌德、鼓吹升平的濫調。
(本文是胡適1954年9月3日在紐約所作的讀書筆記。載1955年4月1日《自由中國》第十二卷第7期)
林肯一百五十年的生日紀念
我很感謝“美國之音”邀我參加林肯總統的一百五十年大慶典。
我是一九四六年製定《中華民國憲法》的國民大會的一個代表,我想說一個故事,讓我的美國朋友們知道林肯的思想怎樣會變成了《中華民國憲法》的一部分。
中國革命的領袖,中華民國的“國父”孫中山先生平常說,他所提倡的三民主義和美國林肯總統的三句話是相通的,林肯說的:“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by the people,for the people”當時還沒有適當的翻譯。中山先生自己的翻譯是“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他說,他的民族主義就是“民有”,民權主義就是“民治”,民生主義就是“民享”。
孫中山先生死在一九二五年。他死後二十一年,這些思想就概括在《中華民國憲法》的第一條裏,這一條的全文是:
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
所以我們可以說,林肯的蓋梯斯堡演說的一部分,現在用孫中山先生自己翻譯的文字,永遠生存在中華民國的憲法裏。我相信這是我們中國人民對林肯表示的最高的崇敬。
今天我們慶祝林肯一百五十年的紀念,正當全世界的危機時期,我們不能不感覺林肯的生平事業對我們有一種新的意義。
這種新的意義就是:林肯當日麵臨的是一個分裂的國家,我們今天麵臨的是一個分裂的世界。分裂林肯的國家的,是一種把人作奴隸的製度。分裂我們今天這個世界的,是一種把人作奴隸的新製度。
在一百年前,林肯曾宣言:
一個自己分裂的家庭是站不住的。
我相信,在一半是奴隸,一半是自由人的狀態,這個政府是不能長久存在的。……將來總有一天,或者全部都是奴隸,或者全部都是自由人。
林肯本人是反對奴隸製度的,他相信一切的人,在無論什麼地方,都應該自由。
但他也是一個搞實際政治的政治家,所以他總不免有一種希望,——一種無可奈何的希望:他總希望反對奴隸製度的人們能夠“限製這種製度的推廣”,能夠“把這種製度認作一種不可再推廣的罪惡,但是因為這種製度確已存在我們的社會裏,我們隻好容忍他,保護他”。
他這種希望,若用近幾年流行的名詞來說,可以叫作“圍堵”和“共存”的政策(The policy of“Containment”and“Co-existence”)。
但是林肯沒有機會可以實行他的“圍堵奴隸製度”的政策。從他被選作美國大總統,到他就職,在短短的幾個月裏,已有七個南方的邦宣告脫離聯邦國家了,他們已成立了一個臨時政府,並且把獨立各邦境內多數炮台也占領了。
林肯就總統職之後三十九天,戰爭就爆發了,——那個可怕的戰爭一直延長到四年之久。
林肯總統遲疑了一年半,方才頒布他的釋放南方各邦境內全部黑奴的命令。最後的解放黑奴命令是一八六三年元旦頒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