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輯讀書的習慣重於方法(2)(2 / 3)

所以我們在今日正應該教育一般提倡讀經的人們,教他們明白這一點。這種見解可以說是最新的經學,最新的治經方法。始創新經學的大師是王國維先生,雖然高郵王氏父子在一百多年前早已走上這條新經學的路了。王國維先生說:

《詩》、《書》為人人誦習之書,然於六藝中最難讀。以弟之愚暗,於《書》所不能解者殆十之五;於《詩》,亦十之一二。此非獨弟所不能解也,漢魏以來諸大師未嚐不強為之說,然其說終不可通。以是知先儒亦不能解也。(《觀堂集林》卷一,《與友人論詩書中成語書》)

這是新經學開宗明義的宣言,說話的人是近代一個學問最博而方法最縝密的大師,所以說的話最有分寸,最有斤兩。科學的起點在於求知,而求知的動機必須出於誠懇的承認自己知識的缺乏。古經學所以不曾走上科學的路,完全由於漢魏以來諸大師都不肯承認古經的難懂,都要“強為之說”。南宋以後,人人認朱子、蔡沈的《集注》為集古今大成的定論,所以經學更荒蕪了。顧炎武以下,少數學者走上了聲音文字訓詁的道路,稍稍能補救宋明經學的臆解的空疏。然而他們也還不肯公然承認他們隻能懂得古經的一部分,他們往往不肯拋棄注釋全經的野心。淺識的人,在一個過度迷信清代樸學的空氣裏,也就紛紛道聽途說,以為經過了三百年清儒的整理,五經應該可以沒有疑問了。誰料到了這三百年的末了,王國維先生忽然公開揭穿了這張黑幕,老實的承認,《詩經》他不懂的有十之一二,《尚書》他不懂的有十之五。王國維尚且如此說,我們不可以請今日妄談讀經的諸公細細想想嗎?

何以古經這樣難懂呢?王國維先生說:

其難解之故有三:訛闕,一也。(此以《尚書》為甚)古語與今語不同,二也。古人頗用成語,其成語之意義與其中單語分別之意義又不同,三也。

唐宋之成語,吾得由漢魏六朝人書解之;漢魏之成語,吾得由周秦人書解之。至於《詩》、《書》,則書更無古於是者。其成語之數數見者,得比較之而求其相沿之意義。否則不能讚一辭。若但合其中之單語解之,未有不齟齬者。(同上書)

王國維說的三點,第一是底本,第二是訓詁,第三還是訓詁。其實古經的難懂,不僅是單字,不僅是成語,還有更重要的文法問題。前人說經,都不注意古文語法,單就字麵作詁訓,所以處處“強為之說”,而不能滿人意。王念孫、王引之父子的《經傳釋詞》,用比較歸納的方法,指出許多前人誤認的字是“詞”(虛字),這是一大進步。但他們沒有文法學的術語可用,隻能用“詞”、“語詞”、“助詞”、“語已詞”一類籠統的名詞,所以他們的最大努力還不能使讀者明了那些做古文字的脈絡條理的“詞”在文法上的意義和作用。況且他們用的比較的材料絕大部分還是古書的文字,他們用的銅器文字是絕少的。這些缺陷,現代的學者剛剛開始彌補:文法學的知識,從《馬氏文通》以來,因為有了別國文法作參考,當然大進步了;銅器文字的研究,在最近幾十年中,已有了長足的進展;甲骨文字的認識又使古經的研究添出了不少的比較的材料。所以今日可說是新經學的開始時期。路子有了,方向好像也對了,方法好像更精細了,隻是工作剛開始,成績還說不上。離那了解古經的時期,還很遠哩!

正因為今日的工具和方法都比前人稍進步了,我們今日對於古經的了解力的估計,也許比王國維先生的估計還要更小心一點,更謙卑一點。王先生說他對《詩經》不懂的有十之一二,對《尚書》有十之五。我們在今日,嚴格的估計,恐怕還不能有他那樣的樂觀。《尚書》在今日,我們恐怕還不敢說懂得了十之五。《詩經》的不懂部分,一定不止十之一二,恐怕要加到十之三四吧。這並不是因為我們比前人更笨,隻是因為我們今日的標準更嚴格了。試舉幾個例來做說明。(1)《大誥》開篇就說:

王若曰,猷大誥爾多邦。

《微子之命》開篇也說:

王若曰,猷殷王元子。

《多方》開篇也說:

周公曰,王若曰,猷告爾四國多方。

這個“猷”字,古訓作“道”,清代學者也無異說。但我們在今日就不能這樣輕輕的放過他了。(2)又如“弗”、“不”兩個字,古人多不曾注意到他們的異同:但中央研究院的丁聲樹先生卻尋出了很多的證據,寫了兩萬多字的長文,證明這兩個否定詞在文法上有很大的區別,“弗”字是“不之”兩字的連合省文,在漢以前這兩字是從不亂用的。(3)又如《詩》、《書》裏常用的“誕”字,古訓作“大”,固是荒謬;世俗用作“誕生”解,固是更荒謬;然而王引之《經傳釋詞》裏解作“發語詞”,也還不能叫人明白這個字的文法作用。燕京大學的吳世昌先生釋“誕”為“當”,然後我們懂得“誕彌厥月”就是當懷胎足月之時;“誕寅之隘巷”、“誕寅之平林”就是當把他放在隘巷平林之時。這樣說去,才可以算是認得這個字了。(4)又如《詩經》裏常見的“於以”二字:

於以采蘋,南澗之濱。

於以采藻,於彼行潦。

於以采蘩,於沼於沚。

於以用之,公侯之事。

於以求之,於林之下。

“於以”二字,誰不認得?然而清華大學的楊樹達先生指出這個“以”字應解作“何”字,就是“今王其如台”的“台”字。這樣一來,我們隻消在上半句加個疑問符號(?),如下例:

於以求之?於林之下。

於以采蘩?於沼於沚。

這樣說經,才可算是“渙然冰釋,怡然順理”了。

我舉的例子,都是新經學提出的小小問題,都是前人說經時所忽略的,所認為不須詁釋的。至於近二三十年中新經學提出的大問題和他們的新解決,那都不是這篇短文裏說得明白的,我們姑且不談。

總而言之,古代的經典今日正在開始受科學的整理的時期,孟真先生說的“六經雖在專門家手中也是半懂半不懂的東西”,真是最確當的估計。《詩》,《書》,《易》,《儀禮》,固然有十之五是不能懂的,《春秋三傳》也都有從頭整理研究的必要;就是《論語》、《孟子》也至少有十之一二是必須經過新經學的整理的。最近一二十年中,學校廢止了讀經的工課,使得經書的講授完全脫離了村學究的胡說,漸漸歸到專門學者的手裏,這是使經學走上科學的路的最重要的條件。二三十年後,新經學的成績積聚的多了,也許可以稍稍減低那不可懂的部分,也許可以使幾部重要的經典都翻譯成人人可解的白話,充作一般成人的讀物。

在今日妄談讀經,或提倡中小學讀經,都是無知之談,不值得通人的一笑。

二十四,四,八

(原載1935年4月14日《獨立評論》第146號)

談字典的功用

我常對我的翻譯班學生說:“你們寧可少進一年學堂,千萬省下幾個錢來買一部好字典。那是你們的真先生,終身可以跟你們跑。”

我又常對朋友說:“讀書不但要眼到、口到、心到,最要緊的是手到。手到的工夫很多,第一要緊的是動手翻字典。”

我怕我的朋友和學生不記得我這句話,所以有一天我編了一隻《勸善歌》:

少花幾個錢,

多賣兩畝田,

千萬買部好字典!

它跟你到天邊;

隻要你常常請教它,

包管你可以少丟幾次臉!

今天我偶然翻開上海《時事新報》附刊的“文學”第一百六十九期,內有王統照先生翻譯的郎弗樓(Longfellow)的《克司台凱萊的盲女》一篇長詩。我沒有細看全文,順手翻過來,篇末有兩條小注引起了我的注意。一條注說:

此句原文為This old te Deum,按提單姆為蘇格蘭的一地方名。

這真是荒謬了。Te Deum是一隻最普通、最著名的《頌聖歌》,Te是你,Deum是上帝。原文第一句為Te Deuml audamus(上帝啊,我們頌讚你),因此得篇名。這是天主教一切節日及禮拜日必用的歌,所以什麼小字典裏都有此字。我們正不須翻大字典,即翻商務印書館的《英華合解辭典》(頁12~33),便有此字。這又不是什麼僻字,王統照先生為什麼不肯高抬貴手,翻一翻這種袖珍字典呢?為什麼他卻捏造一個“蘇格蘭的一地方名”的謬解呢?

第二條注說:

此處原De Profundis係拉丁文,表悲哀及煩鬱之意。

這又是荒謬了。這兩個拉丁字,也是一篇詩歌之名,即是《舊約》裏《詩篇》的第一百三十首,拉丁譯文首二字為De Profundis,譯言“從深處”,今官話譯本譯為“我從深處向你求告”。此亦非僻典,詩人常用此題;袖珍的《英華合解辭彙》(頁24~70)也有解釋。王統照先生何以看輕字典而過信他自己的“腹笥”呢?

我因此二注,便忍不住去翻翻他的譯文。譯文是完全不可讀的。開始第四行便大錯;一直到底,錯誤不通之處,指不勝指。我試舉一個例:

當我傾聽著歌聲,

我想我回來的是早些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