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美是指藝術作品的美,是對自然美、社會美等現實美的主觀能動反映,是審美意識的物化形態,是藝術家創造性活動的精神產品,是客觀與主觀、再現與表現的有機統一,具有“更高、更強烈、更有集中性、更典型、更理想”的特點。通過藝術美進行審美教育是行之有效的途徑,正如馬克思所講:“藝術對象創造出懂得藝術和能夠欣賞美的大眾———任何其他產品也都是這樣。因此,生產不僅為主體生產對象,而且也為對象生產主體。”也就是說,作為精神產品的藝術,不僅是審美主體可以欣賞的對象,而且能提高審美主體的欣賞美的水平。藝術之所以能培養欣賞美的大眾,正是緣於藝術本身具有美的特性。
所謂藝術美,是指存在於藝術作品中的美的形態,是藝術家按照一定的審美理想、審美實踐活動的原則要求,通過特定的藝術手法,借助某種物質媒介所創造出的一種美的形式。藝術美是藝術獨有的特質,具有審美特性,能產生強烈的藝術震撼力,使欣賞者得到藝術的享受,或愉悅、或興奮、或悲傷、或激動、或崇仰等複雜的情感體驗,由此變化產生一係列的意識活動,使人們去體悟人生、洞察事態、陶冶情操、淨化心靈,給人以精神上的鼓舞、愉悅和享受,從而達到提高藝術修養、升華人生境界的目的。
從美學史、教育史上看,無論是中國還是西方,都非常重視藝術美教育,我國古代的“樂教”說和“詩教”說對美育理論和實踐產生了深遠的影響;近代梁啟超視美育為情感教育,而情感教育的最大利器則是藝術。在西方,柏拉圖的音樂教育思想,亞裏士多德的悲劇“淨化”說,賀拉斯的“寓教於樂”說,黑格爾的美在理念說,都把藝術教育或某類藝術教育當做審美教育,雖說將審美教育當做藝術教育失之偏頗,但卻在一定程度上說明了藝術美在審美教育中的重要地位。
藝術美作為審美教育的重要媒介和手段,具有以下特點:第一,藝術是美的物態化的載體。自然美是自然形態的美,通常比較分散,有時外現形式不明顯,而藝術美是經藝術家的審美意識所加工的物態化、典型化的美,具有曆史規定性,標誌著人類審美意識和審美能力的發展水平,同時又具有客觀的普遍意義,使人類審美意識的優秀成果世代相傳,保持永久的藝術魅力。第二,藝術的主要特點是美。現實中的許多事物雖然都與人類構成審美關係,成為審美對象,但是它們對於人的首要價值卻是實用價值而非審美價值,藝術則不同,其主要特點就是美,對人的價值主要體現在審美關係上,它的其他功用必須通過審美作用來實現。第三,藝術是美的典型形態。藝術中的美是集中的,體現了特定的審美理想和生活中的某些本質規律,能夠更充分、更典型地表現美,是美的最高級形態,通過藝術能更準確地把握人與現實的審美關係。
運用藝術美的形式進行審美教育,應重視進行藝術欣賞知識的教育。由於不同種類的藝術形式,其物質媒介的不同,在時間與空間中的展開方式不同,欣賞的方式與方法也就不同,因此,在進行藝術美的審美教育時,需要了解各種藝術形式的特點,掌握不同藝術形式的創作規律和技巧,以及藝術語言———如文學語言、音樂語言、電影語言、舞蹈語言等,在此基礎上才能欣賞和領悟藝術美,達到審美教育的目的。譬如,欣賞建築藝術美,就應先了解建築藝術的基本特點與規律。建築藝術是一種借助建築物的形體和結構方式,內外空間配合,建築群組織以及色彩、裝飾等方麵的審美處理所形成的實用藝術,它是實用與審美、技術與藝術的完美統一,其實用功能表現在遵循建築材料的性質和規律的前提下,改變其自然麵貌以適用於人類生活的需要,其審美功能表現在按照美的規律建造的過程中,蘊涵著人們的審美意識。建築藝術還是一定的社會意識形態和審美理想在建築形式上的反映,通過建築藝術,我們可以領略到一定時代和社會的心理情趣、審美理想和精神麵貌。就像是中世紀歐洲的哥特式建築,以高聳的尖塔為基本形式,造型頎長,頂部有高聳入雲的小尖塔,塔內高大明亮,長而直的立柱配以玻璃大窗,使整個建築物神秘而輝煌,產生一種向上升騰的氣勢和對天國的神往,鮮明地體現了當時的宗教觀念,是神權統治、宗教盛行的時代產物。意大利的布魯諾·賽維在評論建築藝術的時代精神時,概括說:“埃及式=敬畏的時代,那時的人致力於保存屍體,不然就不能求得複活;希臘式=優美時代,象征熱情激蕩中的沉思安息;羅馬式=武力與豪華的時代;文藝複興式=雅致的時代;各種複興式=回憶的時代。”建築藝術是空間造型藝術,它以三維空間而存在,通過空間組合、體形、尺度、比例、質感、色調、韻律等建築語言構成建築形象,創造一種空間的造型美,蘊含一定的意境,人們置身於其中,伴隨空間序列的展開,產生聯想和共鳴。北京的故宮,從正陽門直至景山,沿南北長達七公裏的中軸線布局,兩側建築嚴格保持均衡對稱,十幾個院落縱橫交錯,幾百所殿宇高低錯落,有力地襯托出了太和殿的中心位置,展示了封建帝王至高無上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