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強調審美關係與認識關係和價值關係的區別,主張不要把審美關係歸結為認識關係和價值關係,但另一方麵,也不能否認審美關係與認識關係和價值關係有聯係。因為美雖然不就是真,但卻以真為基礎,與真相對立的假的事物是不能構成美的內在本質因素的;同時從審美的角度說,否認審美中的認識態度,必然導致對審美意識的唯心主義解釋,否定審美意識中的現實內容;從美和價值的關係來說,美是有一定價值的,審美關係的客體本身就具有價值性。前蘇聯美學家圖加林諾夫說,沒有對社會或階級以及人的需要和利益的關係,價值是不可思議的,而美是離不開對象與人的價值關係的。因而他說:“漂亮、美絕不是自然現象的天然屬性,也就是說,在脫離人的自然中沒有美。”沒有價值的態度,要把握美是不可能的。審美感知和審美體驗本質都具有某種價值評價的性質,審美趣味和審美理想就是價值評價的主觀標準。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說,審美對象作為審美主體和審美客體在客觀對象上的統一,實質上就是認識關係和價值關係的否定性統一。認識關係作為主體對客體的反映關係,價值關係作為實踐關係,共同構成了審美關係本質的客觀規定性。價值作為客體與主體需要之間的關係,實際上就是社會實踐關係。主體隻有在社會實踐中才能滿足其需要,實踐的目的就是為了創造價值以滿足人的需要,所以價值關係表現為一種客觀的物質活動。它雖然受動於客體,但突出地表現為主體對客體的改造,人的主觀能動性或者說能動性的受動性。所以有人從社會物質實踐活動中規定美的本質,有它正確的一麵。但美絕不僅僅具有價值性、社會必要性,而且具有必然性、客觀真實性、形象性,表現出受動性的主動性。所以美的客觀性既包含有現實形象的、不取決於人而存在的自然性質,也包含不取決於人的意識而存在的社會屬性。美的客觀性具體說明了審美關係是主動性的受動性和受動性的主動性的統一。
我們從審美對象作為主客體關係在客觀對象上的統一的角度揭示了審美關係所具有的認識性和價值性,以及它具有的主動性和受動性。從審美的角度看,它同樣具有認識關係和價值關係的性質。審美是對審美關係的反映,作為第一層關係,審美所反映的是審美主體和審美對象所結成的客觀關係,也就是對主客體關係的主觀反映,它構成審美意識。審美意識作為主觀對客觀的反映形式,它類似認識關係,主觀要受製於客觀,它所表現出來的是一種受動性的主動性。第二層關係,審美所反映的是主體審美意識自身,也就是審美意識以自身為對象進行反映,即主體對自己的審美的精神活動加以反映,並以這種反映為中介對審美對象進行感知、體驗、評價。這種感知、體驗和評價具有一般價值評價的性質,但比一般價值評價更複雜,它以各種意識形式出現,常有極大的綜合性。如認知(對對象真假的判斷)、情感(對對象的體驗)、意誌(對對象價值的自覺的保證),正因為審美以多種意識形式呈現出來,它就是確定又不確定的,自覺又是非自覺的,清晰而又模糊的,可表達又不可表達的。審美作為認知判斷,它是認識關係在頭腦中的反映,它可以用確定的語言方式表達出來。但審美更重要的是以情感體驗的方式表現出來,它是一種感性的心理形式,它以內在的愛、憎、親、疏,外露的喜、怒、哀、樂,作為對審美對象價值的肯定和否定,所以它又是可意會而難以言傳的。審美中的意誌形式作為對對象價值的自覺保證,它表現為主體為了實現價值所進行的自覺努力,對審美價值的肯定,即審美的功利目的性。正是審美的這種多功能的意識活動,表現出審美具有的本質特性。它不單純是主體反映客體的活動,表現為受動性的主動性,同時體現為人的創造的本性,表現為主動性的受動性。
四、審美教育是精神文明建設的中介環節
我們已經說明了精神文明建設所追求的目標,是培養和造就全麵發展的社會的人、理性的人、自由的人;是通過形成以審美意識為中介的科學意識與倫理意識和諧統一的人的完整的主觀世界,來建立和完善人對現實的對象性關係。這就具體規定了精神文明建設的係統整體性,規定了它缺一不可的理智教育、倫理道德教育和審美教育這三個方麵的基本內容。那麼,審美教育與理智教育、倫理道德教育有著怎樣的關係?它在精神文明建設中的地位和作用是怎樣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