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藝雙重主體的交感活動中,理性主體作為清醒、理智的主體,一般習慣於按照某種固定的思維模式與心理情感定勢進行活動,因而具有穩定性和保守性的特點。而表現主體作為縱情想像造型的主體,總是要隨心所欲地去幻想,去創造,總希求到更神秘的世界去探索和漫遊,所以,隨意性、無節製性是它的基本特點。
那麼,這兩種迥然不同的品格,又是怎樣統一在一個整體之中並形成文藝主體自身正常的運行機製的呢?這乃是由理性主體與表現主體之間的交感效應所致。交感效應指的是文藝主體通過自身內在的調節功能使自身從不平衡趨於平衡,從分化走向統一的效應。這種平衡和統一,並不是靠一方吃掉另一方,也不是讓一方就範於另一方,而是雙方各自都在與對方的交感活動中,獲得新的本質屬性,即由這種交感關係所規定的關係屬性,從而改變自己原有的結構和功能。表現主體之所以在不自覺中暗含著自覺性,在隨心所欲的活動中暗含著對必然規律的把握,並非是理性主體對其外在幹預和規範的結果,而是在與理性主體的交感活動中,自身內在地具有了理性主體所賦予它的本質。同樣,理性主體的自覺意識之所以通過不自覺的形式表現出來,它對必然規律的把握之所以是在朦朧和不確定中導向一種明晰和確定的思想,也不是它對表現主體屈從的結果,而是自身也具有了表現主體所賦予它的本質。文藝主體自身內在的運行機製,就是從分化走向統一,從二重化走向一體化的過程,就是表現主體走向理性主體和理性主體走向表現主體的雙向逆反運動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