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也很少有機會和母親一起吃飯,和母親一直沒辦法親近,母子之間很少有親昵和交流,倒像是同居一個屋簷下的陌生人。孩子感到自己的母親和別的同學的母親不一樣,同學們說起自己的母親總是有很多話題,母親給做了什麼好吃的,買了什麼好玩的,帶自己去了什麼很有趣的地方遊玩,母親和自己一起做作業……而自己的母親,很少看到她笑,在家裏也很少聽到母親說話。孩子看到的母親大多數時候是捧著一本本厚厚的醫學專業書在看;有時候想和母親說說話,母親總是說忙,“不要打擾我,自己做作業去……”
陳醫生也很少和鄰居來往,在同一個單元裏住了十幾年,她幾乎沒有主動和鄰居打過招呼。有時正好碰到了,她隻是禮節性地點點頭。假若鄰居很熱情地想聊上幾句天,她總是推托,以有事情為借口婉拒。樓裏的很多鄰居一說到陳醫生,都說這是一個性格孤僻、冷漠,不喜歡與人交往的女人。
其實,並不是陳醫生虛偽,在家裏一套,在單位一套,而是這種人格特質的分裂機製所導致的一種自我保護。她自己本人並沒有意識到自己在家裏和在醫院的不同,當她在醫院對待病人和同事耐心熱情時,就不認識在家裏的那個不耐煩、缺少熱情和耐心的自己;而當她在家裏不聞不問,冷漠對待家人時,她就不認識在醫院的那個熱情耐心的自己。這兩種人格特質被她割裂開來,分別使用,隻是她自己本人並沒有意識到而已。
尋找幸福的根本。
2006年9月18日兩位國際明星在菲律賓閃電結婚。據說求婚當天,男明星在一個落日下的海灘掏出戒指,跪地求婚,女明星毫無心理準備,隨即感動落淚。兩個人的婚禮在黃昏時分的海灘舉行,完全按照女明星曾構想過的“夢中婚禮”,在神父的見證下,兩個人在海灘拍下了相擁落淚、甜蜜熱吻的照片。
2007年8月2日晚上9時23分妻子順利誕下一名男嬰,母子平安。
2008年年初“豔照門”事件爆發,涉及女明星的數張不雅照廣泛流傳,引起巨大輿論壓力。此事如天降橫禍,給兩個人婚後帶來極大考驗,當時外界盛傳兩個人感情破裂、離婚在即,但男明星對此一度緘默。2008年3月男明星首度回應“豔照門”,表示自己在婚前已經了解女明星的為人,“豔照門”是對自己人生和家族的巨大考驗,但他希望這件事早些過去,並稱他和夫人因此而更加懂得彼此珍惜,最終“豔照門”事件逐漸平息。此後,男明星表示:“如果可以一塊兒渡過這個難關,那以後就沒什麼可以困擾到這個家庭。”
2010年5月12日他們的第二個兒子出生,還取了中文名字。男明星對第二個兒子的降生表示非常開心,此後一家四口經常共同現身,大秀家庭親情。與此同時,女明星醞釀複出,並在當年的上海電影節上驚豔亮相。
2011年8月,兩個人的婚姻宣布結束。
他們的婚姻給人一種大起大落的感覺。一開始,這個婚姻充滿甜蜜和幸福,夫婦相愛,接連生了兩個兒子,更是給人一種幸福美滿的感覺。誰知道天有不測風雲,女明星與舊愛的合照,給這個家庭帶來了巨大衝擊,竟然使得一個原本幸福美滿的家庭瞬間破裂!
女明星是一個敢愛敢恨的人,這表麵上看起來沒有什麼問題。但是過分強烈的愛恨情感,就會成為一種分裂,這種情感的分裂會讓一個人失去理智分寸,讓恨窒息了愛,做出蠢事,這位女明星便是如此。她明明很愛自己的老公,在戀愛和生孩子之前,她對他的愛,充滿了理想化的色彩,愛到讓全世界的人都分享她的愛;而在生了兩個孩子之後,老公因為忙於工作而對她和孩子有所懈怠,她的愛變成了強烈的失望和不滿,當這種不滿變成了恨意,當這種失望變成了某種絕望,她做出了一件連她自己都會悔之不及的蠢事:給曾經保護過自己的丈夫難堪,而且是在全世界人麵前。
“愛之欲其生,恨之欲其死”,這種分裂的情感導致一個人在恨的情感中,完全忘記了愛的責任和能力,讓仇恨和報複乃至邪惡占據了整個身心。如今,女明星非常希望複合,是因為她已經從分裂的恨意情感中漸漸清醒過來,開始意識到自己還是深深地愛著男明星,當然希望前夫能夠回心轉意。然而,即使複合,她是否能夠調整自己對婚姻的期待,能否把自己分裂的愛恨情感進行一次根本的整合,這才是未來幸福的根本保證。
妻子被人“拐跑”了。
G先生是中央某大報的著名記者,妻子也是他的同行,G先生曾著書描寫過自己和妻子相愛結婚的溫馨情境,給人的感覺是一段非常浪漫而和諧的名人婚姻。然而,有一天,他發現妻子背著他,跑了。因為妻子沒有留下任何隻言片語,沒有任何解釋,他認為妻子一定是受人引誘,被人給拐跑了,這是有人在迫害他,布下了一個天大的陰謀要害得他家破人亡。最後的結果是:他找不到這個破壞他婚姻的第三者,自己卻崩潰掉了,住進了心理醫院接受治療。
這個婚姻真的給人一種很離奇的感覺,一個在丈夫的書中描述得那麼溫馨和諧的婚姻,假如有一天過不下去了,夫妻一方想要離婚或分手,本也是正常的事情。但是這個妻子很奇怪,沒有任何原因就跑掉了,而且還躲藏起來。對於一個高級知識分子來說,非常聰慧的她為何不直接心平氣和地向丈夫提出離婚,哪怕真的是因為她有了外遇。更何況這是一個那麼溫馨那麼和諧的婚姻,為何不能直截了當地溝通,而是采取逃跑和躲藏的方式呢?是這個妻子瘋了嗎?或者,他們的婚姻真的像丈夫在書裏描寫的那麼和諧與美好嗎?
假如這個妻子沒有發瘋,她一定是害怕了,害怕到必須用逃跑甚至是躲藏起來的方式離開這個男人,害怕到不能夠用交談、溝通的方式去談分手。
這種情形最常見於一個融合性移情的當事人,例如一個妻子提出離婚,丈夫就威脅說敢離婚就滅了你全家。這樣的情況下,妻子要麼繼續忍受,要麼躲起來或跑掉。雖然我們無法猜測這對名人夫妻之間發生了什麼,但這位名人之妻對離婚采取的反應,大概麵臨的就是這種險境,所以,她選擇了逃跑和躲藏。
這位名記其實使用的就是一種分裂的防禦機製,他無法接受一個可能早已千瘡百孔的破碎婚姻,他用虛幻的“溫馨和諧美好的婚姻關係”來維係良好的自我感覺。當這個破碎的婚姻現實以一種真正的事件——妻子的逃跑來呈現在他麵前時,他崩潰了。他堅定地認為有人在迫害他的婚姻,把他的妻子給“拐走了”。因為這種被害妄想可以讓他依然抱有“我的婚姻是美好的”,是“有人在迫害我的婚姻”的信念。但是,這種分裂的防禦機製還是不能起到真正的自我保護作用,最終他崩潰了,分裂了,變成了被害妄想。
如果他能夠接受婚姻中的矛盾和不完美,在平時的關係中進行有效的溝通和處理,妻子也不至於會以這種極端的方式逃離這個婚姻,造成最後的悲劇。
“微笑天使”還是“憤怒小鳥”
公眾的印象裏,藍藍一直是一個寬容樂觀大度的女孩。14年前,年僅17歲的她麵對重傷以笑容征服了世界,被稱為“微笑天使”;然而在2011年的時候,已經30歲的藍藍卻忽然變成了一隻“憤怒的小鳥”,將當年的“恩人”告上了法庭。秋菊打官司是為了討個說法,而如今的藍藍要的不僅僅是說法,還有令人咂舌的21億美元賠償。一紙訴狀引起了軒然大波,是正當維權還是忘恩負義,一時間眾說紛紜。
一時間,關於藍藍打官司的報道累計超過幾十萬條,這一事件甚至被網友描述成現實版的“農夫與蛇”。
美國東部時間2011年4月28日,藍藍的代理律師海明在美國聯邦紐約南區法院代表藍藍立案,向美國時代華納公司、美國體操協會、TIG名下的兩家保險機構、一家名為RIVERSTONE的保險代理公司和友好運動會創始人特德?特納、藍藍受傷後在美的監護人劉氏夫婦,共五個機構和3名個人提起民事訴訟。訴訟理由主要包括侵權責任、違反承諾、不公平合同條款、不當得利、侵占財產、未履行監護職責等18項。每項索賠要求1億美元,合計索賠18億美元。
前幾項的起訴公眾都可以理解,畢竟藍藍的事故在很大程度上要歸結於賽事主辦方的組織不力。然而對於監護人劉氏夫婦的指控,卻讓很多人“看不明白”。畢竟,當年夫婦二人曾受中國體操協會委托在美國照顧藍藍,藍藍養傷時曾住在其家中約7個月,她與女主人的“母女情”當年一度被廣為頌揚。一時間,網絡上爭議不斷,有網友認為藍藍如今狀告“恩人”,類似“農夫與蛇”的故事。
5月14日,藍藍的經紀人黃某對外宣布,由於近日來中國以及不少美國網絡ID用戶不斷對藍藍進行“人身攻擊”,藍藍律師團已經修改起訴書,追加了17名被告,其中15名被告為互聯網用戶,另兩名被告是劉氏夫婦的兒子和律師。由於被告的增加,要求的賠償金額也從18億美元上升到了21億美元。
藍藍曾經的監護人劉氏夫婦得知被起訴的消息後非常生氣,發博客澄清,並聲稱大兒子曾經猥褻藍藍的事情是子虛烏有,認為藍藍是被人利用,同時擔心藍藍會受到傷害。
不久,藍藍巨額索賠案又出最新動態,藍藍自稱,此前報強奸案是受其律師誤導。藍藍的言行激起了律師極大的憤怒。他說,自己與藍藍的個人恩怨不重要,不怕被藍藍告,他隻是十分驚訝藍藍的變化,“我起初像別人一樣同情和愛護藍藍。但她到底是怎麼了?告完這個告那個,告完那麼多人又告我。我可是幫她的,至今分文未取。”最後,律師還“指桑罵槐”般說:“一個仇恨養育自己的祖國的人,不會是好人。一個想拋棄自己祖國的人,不要指望她會記得什麼人的恩情。連祖國的恩情都不記得,何況是我們這些普通人做點好事?”
一時間,藍藍案變得更加讓人看不明白了,人們不禁猜測,藍藍是怎麼了?
事情的真相究竟怎樣,一直是個迷霧,但是這件事卻給人一種前後兩重天的感覺。自從發生那場重大的摔傷事故後,十幾年來,藍藍一直是微笑麵對,寬容大度,塑造的是一個身殘誌堅的陽光女孩形象。而如今一紙訴狀,突然給人一種蒙冤受辱,滿腹辛酸的“竇娥冤”形象,這種變化,似乎並不是來自外界,而是來自藍藍本人內心的變化。
也許,這十幾年,藍藍過得並不像人們看到的那樣陽光和快樂。麵對殘酷的現實,一開始,有那麼多的榮譽、關注、關心和愛,圍繞著這個十幾歲的少女,讓她無法想象到十幾年後,自己會遭遇到生存的窘境和威脅。然而,現實就是現實,當新聞的聚光燈遠離她,當生活漸漸歸於平靜,當生存最真實的一麵開始向她展示,她才明白,光環不能當飯吃,榮譽不能改變她生存的現狀,於是,她感到了生存的恐懼,對過去遭遇的憤怒,感到前所未有的不公正。
當年的“包容”和“理解”有多麼“大度”,如今麵對殘酷的生存現狀的憤怒、委屈、不滿就有多麼“脆弱”,於是,在一個動機不那麼單純的律師的慫恿或助推下,一紙訴狀,將一個壓抑了十幾年都隱忍不發的“藍藍”推到了風口浪尖。
當一個人體驗到自己是一個“好”的形象時,會微笑麵對痛苦,堅強麵對傷痛,快樂生活,感恩生命。在這種“全好”的自我感受中,一個人可能會無法看到一些真實的東西,如,對自己權利的據理力爭,因為這樣會顯得很狹隘,顯得斤斤計較,顯得不夠顧全大局,顯得不那麼符合“光輝的形象”,所以,所有的委屈和不公正都悄無聲息地“不見了”。事實上,在生命最脆弱的時刻,藍藍也需要用這種勇者的形象防禦內在不堪承受的脆弱。
然而,這種貌似勇者的表現,與內在真正的堅強和勇敢有時並不是一回事。當時間推移,生活繼續,而藍藍也漸漸能夠麵對當年發生的一切,她才感到,也許,當年如果不是那麼“大度”,那麼“聽話”,不是那麼“無私”,結果不會像如今這麼窘迫和殘酷。她無法忍受了,於是,一個隱忍不發的當年的“受害者”就上演了一幕“討還公道”的起訴事件。而人們原本對藍藍由同情變為攻擊,事實上也是難以接受藍藍在兩種極端形象之間的劇烈突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