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靠近你,認識我(2 / 3)

現實生活中,大齡沒結婚的男女其實或多或少帶著某種自戀心理。他們無法進入真實的親密關係中,對婚姻的恐懼和疑慮,來自一個自我理想化會被婚姻中的不完美所破壞的恐懼。所以,與其自戀性的美好幻想會被現實擊碎,倒不如保持著這種自戀的姿態:“我是優秀的,而別人都沒有那麼優秀和值得我信任。”

女明星的微博事件。

前不久,某位女明星因為在微博上就兩個男藝人之間的紛爭,發表了自己的看法,而受到人身攻擊——有人把她過去拍的情色照片放在網上曝光。對於一個知名度和曝光率都很高的女明星來說,這意味著在公眾心目中的形象遭受了某種毀滅性的打擊。當然,她也有明星的自我理想化心理,作為一個公眾心目中的偶像,誰又能不把自己視為一個理想化的自己呢?麵對這種自我理想化的徹底毀滅,她采取的方式是把以往所寫的一千多條微博全部刪除。

這位女明星的做法當然是可以理解的,任何人在遇到難以承受的傷害時,都會采取必要的自我保護手段來免於崩潰。這種傷害既來自外麵的現實,同時也來自這位女明星自己的內心。外在的攻擊是一種真實的蓄意的傷害,但是來自內在的自我理想化形象的瀕於崩潰,才是真正可怕的打擊。試想,對於一個女明星來說,還有什麼比這個更可怕呢?

著名影星阮玲玉自殺前說過一句話:“人言可畏。”但是如今的娛樂圈,已經沒有幾個明星會為了緋聞而去自殺了。這就與一個人內在對待自我理想化的態度有關了。對於一個不那麼自我理想化的人來說,可能這種來自內在的傷害會減少很多。畢竟,嘴長在別人身上,想怎麼說就怎麼說,況且還有網絡這個傳播怪獸——這一切都不是你能夠控製得了的。

自我理想化是將一個不會有任何瑕疵的神話般的全能自我,投射到別人身上,通過別人讚美的目光得到肯定。但完美的人是不存在的,更不存在沒有曆史和經曆的人。當這些曆史或者瑕疵被放到網上時,也是自我理想化幻想最易碎的時刻。畢竟,對靠名氣和形象吃飯的明星來說,這種自我理想化幻想的破滅,是難以承受的傷害和痛苦,女明星采取刪掉微博的行為也可以理解。

在這位女明星刪掉自己的微博後,引發了一係列的蝴蝶效應,很多名人和明星紛紛在穀歌和百度上搜索自己的名字,以刪除那些會被別人拿到網上的負麵信息。可見,自我理想化的外殼是多麼脆弱,那麼容易受到傷害和擊毀。

當一個人把自己從自我理想化的虛幻巔峰撤回一些,接受真實的自己以及自己過往的經曆,坦蕩地麵對那個真實的自己時,即使這個人是不完美的,有一些瑕疵的,別人也無法真正傷害到他。

“官二代”油焚少女案。

前不久發生了一起惡性事件:一個“官二代”少年向喜歡的女孩求愛,被斷然拒絕後,竟然將汽油倒在喜歡的女孩身上點燃了打火機,將16歲的少女燒得麵目全非。

這個事件中的少年,就是一個典型的自戀狂。他燒毀少女容貌的行為,就是一種融合式移情失敗後的表達。

這種原始移情有一個典型的內隱邏輯:“我得不到的,就毀滅。”

對這個少年的成長經曆加以分析,一方麵,他的父母工作很忙,沒有時間照顧他,他大部分時間是和爺爺奶奶過的;另一方麵,父母對他又是有求必應,凡事都為他安排得妥妥當當,他闖了禍,父母總是有辦法給他搞定。這樣的成長經曆和教養方式會讓這個少年產生一種錯覺:沒有什麼事情是父母做不到的。換句話說,沒有什麼事情是他辦不成的。於是,他很自信,他能夠得到他想要的一切,包括他喜歡的女孩子。在心理上,他感覺和他所喜歡的人是一體的。

當他向這個喜歡的女孩求愛,並一再遭到拒絕後,他難以接受這個事實的打擊。因為在他能夠理解的世界裏,這樣的事情不可能會發生在他的身上。他喜歡她,她也理所當然地會喜歡他,然而無情的現實卻不是這樣的。這個少年要怎麼麵對現實?他的辦法是否定這個事實。用什麼方法否定呢?很簡單,那就是:“如果我得不到,我就毀滅她。”他的自戀變成了自我毀滅和毀滅他人,那個少女成為了他的一個犧牲品。

這個少年的邏輯思維是:“我和你是一體的,我們之間是沒有區分的。我就是你,你就是我,如果你要離開我,那就等同於我也離開你。而事實上我是不能離開你的,我不能沒有你,你也不能沒有我。”無法分開的融合式移情,是造成這個少年傷害性衝動行為的根源。

融合式移情是生命早年非常原始的母嬰關係的再現。比如,小嬰兒如果吸不出母親的乳汁,有時候會咬母親的乳頭,就像是“得不到,就要毀掉它”。而普通人也會有融合式移情,比如熱戀。但是大多數人都擁有成熟的自我調節能力,可以在成長過程中坦然麵對挫折和失敗,並從失敗和挫折中成長,漸漸放棄融合式的渴望和期待。但遺憾的是,如果缺少足夠的關愛,並不是每一個人都可以這麼順利地走出融合式移情。

糾纏不清的母女。

有一個年近30的女人,換了好幾份工作都不滿意,後來幹脆在家待著,閉門不出了。她母親身體不好,每個月微薄的退休金還要拿出一部分看病用。女兒不工作,在家啃老,家裏很快陷入經濟上的困境。母親脾氣也不好,動輒就抱怨女兒不懂事、不孝順、不出去工作。

但無論母親怎麼做工作,或者托人幫女兒找工作,女兒都不肯再出去,反而大發怨聲,口口聲聲地指責母親:“我做什麼你都要管,現在你怎麼不管我了?要是能上大學我怎麼會找不到工作?要不是你趕走我的男朋友,我怎麼會到現在都沒有結婚?要不是你當年非要和爸爸離婚,別人怎麼會看不起我?”

其實,女兒不去工作也是對母親的一種怨恨。這個母親對女兒什麼都管,穿什麼衣服,每天都做些什麼,和什麼人來往,晚上幾點必須準時回家,母親打電話必須接聽,晚上睡覺不許從裏麵鎖門等。女兒談戀愛,因為不符合母親的標準,男友第一次上門就被母親趕走了。女兒在兒童福利院做保育員,她很喜歡和小朋友在一起。但是沒多久,母親說這份工作是伺候人,被人看不起,工資又不高,將來找男朋友都困難,堅持要女兒辭掉這份工作。女兒拗不過母親,隻好辭職重新找工作,但是學曆低,很難找到母親滿意的工作。漸漸地,女兒的自信心越來越低,加上一場失戀的打擊,就再也不肯出去工作了。

母親和女兒每天在家裏吵。有時急了,母女倆還動手,母親打女兒,女兒也不甘示弱,還擊母親,母女倆在家常常撕打成一團。“女兒打母親,這還得了?”很快街道和居委會有人出麵來幹涉了,調節母女關係,教育女兒並幫助這個女兒找工作找對象。這對母女家裏確實因為女兒不上班,經濟上陷入困難,於是,誌願者也上門了,給這個困難的家庭捐獻了不少生活用品,暫時幫助這個家渡過難關。媒體也上門來采訪,電視上播出後,很多人紛紛伸出援手,幫助這個困難的家庭。

然而,這麼多的好心人的幫助依然打動不了這個女兒,她依然不去上班,依然抱怨母親,依然和母親吵架。母親動輒就跑到街道居委會和婦聯哭訴,要求幫助女兒。婦聯的人帶著心理谘詢師上門,想幫助這個女兒走出家門,重新融入社會。但是她死守在家裏,房門緊閉,對主動上門幫助的人根本不理不睬。

母親哭訴:“我到底該拿她怎麼辦?”女兒也哭訴:“都是母親對不起我,都是她害的,我到現在也沒有男朋友,找不到工作……”

這對母女關係就是一種相互融合式的移情,在心理上,母女是一體的,不能分離。女兒的表現就像是一個兩三歲不肯上幼兒園的小朋友,思維方式簡單而幼稚,行為固執而難以改變,缺乏自我覺察和反省能力,也缺少和別人建立關係,以及接受別人幫助的能力。在生活中,這種人群被稱為:成年式兒童。

而母親完全無視女兒已經成人的事實,什麼都要控製,什麼都要幹涉,不允許女兒有自己的選擇、自己的判斷。在這位母親的無意識中,她和女兒是一體的,她的感覺就是女兒的感覺,她的需要就是女兒的需要,女兒不需要作為一個獨立的人而存在。這種融合式的移情,結果就是女兒完全認同了母親,與母親在現實生活中死死地糾纏在一起。

一個人之所以成為一個人,不僅僅是在肉體上的出生和成長,而且還應該包括心理上的出生,這就是“心理誕生”。

心理誕生是一個過程,一個從“共生”到“分離”,再到“個體化”的過程。心理誕生理論認為,一個人在生命中的第二個月到半歲這段時期,嬰兒和母親處於一種“共生”融合的狀態,這時候嬰兒以母親的感覺為感覺,就仿佛還在母親的子宮中一般,在心理上和母親同呼吸共感受。從半歲一直到三歲,嬰兒在身體和心理上與母親逐漸分離,開始一個個體化的過程,比如孩子在半歲後開始區分自己和母親的不同,開始嚐試蹣跚走路,開始去認識周圍的環境,去探索一切感到好奇的東西。這就是一個心理誕生的過程。

如果一個人的“分離——個體化”的心理分化過程完成得不是很好,或者根本就沒有完成,很可能導致的結果就是成為一個沒有自己的個性、沒有自己的需求、沒有自己的欲望的“成年兒童”,現在這樣的人在我們的身邊越來越多。

人實際年齡大了,心理年齡卻還停留在嬰兒時期,處於與母親共生狀態中的成年人,最常見的現象就是“糾纏”,和母親的關係糾纏不清。比如,有的年輕人二三十歲還不肯離開父母,或者賴在家裏生活,要父母照顧,或者過度為父母操心,不肯把精力放在自己的現實生活中。

因為在心理上的粘連和不能分離,有的人以愛情和婚姻的方式纏住愛人,有的人以照顧疼愛之名纏住子女,有的人以友誼之名纏住朋友,甚至有的人以生病的方式纏住父母,或者父母纏住子女。

從一個人的生命來看,嬰兒與母親的共生狀態在半歲之前完成,半歲後,孩子就會有很強烈的探索母親懷抱以外的世界的欲望,而母親能為孩子做的,就是給予孩子更多的信心和安全感,鼓勵孩子對世界進行探索,順利地走過“分離——個體化”的過程。

孩子不能從“共生期”過渡到“分離——個體化”,從而順利地長大,主要原因有兩點,一是母親在孩子需要分離的時候不肯放手,最常見的就是溺愛和過度保護;另一個原因就是母親對孩子的情感缺失或麻木冷漠,使得孩子沒有得到足夠的安全感去和母親分離,在心理上緊緊依靠母親不肯放手。即使孩子長大成人了,也還是對母親顯得過度敏感和焦慮,不能將關注點放在自己身上和外麵的世界。

走出心靈的童年,就是要走過生命中的“共生期”,學會承受分離,從而成為一個獨立的自由的“人”。

自己愛自己比別人愛自己更重要。

台灣著名音樂人羅大佑和他的女友李烈戀愛了十多年,卻在結婚一年多後以分手收場。為何相愛容易相守難?深層的根源來自李烈對婚姻伴侶的父愛移情的最終幻滅。

認識羅大佑的時候,李烈才22歲,當時羅大佑的女朋友是張艾嘉。那個時候他還是一名實習醫生,誰也不知道他後來會紅成那個樣子。當羅大佑簽約滾石,發行第一張專輯,好評如潮的時候,李烈正在第一次婚姻的失敗中掙紮。1985年羅大佑去紐約,再回來,約李烈敘舊,兩個人漸漸變得不再是普通朋友的關係。就這樣,一段20多歲就認識,30歲才重逢、相戀的戀情便開始上演。不久李烈就搬進了羅大佑的花園洋房,開始了兩個人的新生活。由朋友變成情侶後,兩個人總是吵架。羅大佑是個原則很多的人,他會把這些原則明明白白地告訴身邊人,如果你明知,還觸犯到了他的原則,就是不可饒恕的“罪行”。例如,他有聽音樂才能入睡的習慣,所以,他總是在睡覺前把《歌劇魅影》開到最大聲。作為他的情人,李烈不敢說他,因為他會生氣地回說:“我一個人的話,就沒人管我了。”後來,李烈被訓練到音樂再大聲都可以入睡。退讓的總是李烈,一退再退之下,李烈的委屈漸深,心想:“既然是如此親近的人,怎麼可以這樣對我?”想當初,李烈多麼不屑自己在《一剪梅》中扮演的萬家小姐,她怎麼也沒想到,自己也會有這麼一天,無怨無悔地為一個男人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