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福
作者簡介 王永福,石嘴山市市委社會工作部督導一科科長。
創新社會治理,是黨中央做出的一項重大戰略部署,是依法規範和治理社會事務、社會組織和社會生活,維護社會秩序,協調社會關係,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營造良好社會環境,實現公共利益最大化的重大舉措。2011年以來,石嘴山市市委、政府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的決策部署,針對石嘴山資源型老工業基地曆史遺留問題多,各類矛盾糾紛易發多發,信訪總量一度居高不下的實情,堅持把社會治理作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重大任務,不斷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改進社會治理方式,以突出基層基礎建設、突出體製機製創新、突出治理服務並重為主線,貫穿於社會治理各領域,積極探索,大膽創新,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創新突破,扭轉了以往被動維穩的窘迫形勢,形成了社會和諧穩定的新局麵。
一、突出基層基礎建設,提高基層社會治理服務能力
基層是直接聯係和服務群眾的前沿陣地,也是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近年來,石嘴山市市委、政府始終把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的重點放在基層,著力解決了基層有場所辦事、有人辦事、有錢辦事的問題,夯實基層組織,壯大基層力量,整合基層資源,強化基礎工作,激發基層活力。
(一)建設街道(鄉鎮)“兩個中心”
為使街道(鄉鎮)開展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有場所、有平台、有抓手、有職權,在全市16個街道、20個鄉鎮全部建立民生服務中心和綜合治理中心,將職能部門麵向群眾服務項目下移,將村(居)承擔的行政事項上移到“兩個中心”集中辦理。民生服務中心對民政、計生、社會保障、住房保障、殘疾人服務等六大類55項服務項目,實行一門受理、聯動聯辦、限時辦結,有效解決群眾辦事跑部門、環節多、費時間、怨氣大的問題。綜合治理中心整合基層綜治、信訪、城管、司法、派出所、基層法庭等綜治力量,開展治安聯防、問題聯治、矛盾聯調、平安聯創,築牢社會治理第一道防線,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減少矛盾的層層上交。
(二)增強城鄉社區“三自”功能
圍繞落實城鄉社區民主議事、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製度,廣泛推行“遇事與群眾商量,決策請群眾參與,工作讓群眾監督,功過讓群眾評價”工作法,社區“兩委”以“讓群眾知情,由居民評說”等方式,組織居民民主商議和辦理小區環境衛生、綠化美化、設施維護、防火防盜、供水供暖等居民普遍關心的事務。針對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矛盾多、居民滿意度低的問題,在城鎮社區建立“街道指導支持,社區“兩委”牽頭,物業公司服務,小區業委自治,房管部門監管”的物業管理新機製,有力推動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文明祥和社區建設。探索推行公共服務“準入製”,壓減對社區的考核、評比、達標事項,使村(居)幹部從機關化、行政化中解脫出來,把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投入到直接聯係和服務群眾上來,引領居民組建書畫社、文藝隊、健身隊等群眾性組織,開展健康向上、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使社區回歸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自治功能。
(三)加強基層社會治理隊伍建設
堅持重基層、強基層,每年從市、縣區黨政機關抽調5%的幹部到鄉鎮(街道)、村(居)工作,給每個鄉鎮(街道)配備2~3名社會治理指導員。結合開展機關幹部“下基層,解民憂,幫發展,促和諧”活動,安排1300多名機關幹部深入基層,協助鄉鎮(街道)、村(居)開展社會治理工作。工會、計生、民政、城管、殘聯等部門為街道配備專職業務員,由民生服務中心統一管理、使用、考評。2011年以來,給城鎮社區選聘公益性崗位人員和大學生誌願者150多人,給農村配備大學生村官112名,“三支一扶”人員430多人,為全市城鄉社區網格配備了1853名專職網格助理員,充實基層力量,壯大基層隊伍,為基層社會治理創新提供人力保障。
(四)加大基層社會治理投入力度
針對基層設施薄弱、無錢辦事等實際,石嘴山市財政每年安排2000多萬元,給每個街道(鄉鎮)增加8萬~10萬元、每個村(居)增加3萬~5萬元社會治理經費;將社區居幹報酬按上年最低工資標準的2倍執行,給城鎮網格助理員人均每月補助1200元,農村網格助理員在原有補貼基礎上每月增加100元;設立“石嘴山明禮社會治理獎勵基金”,專項用於獎勵基層社會治理服務中先進集體和個人,有力調動基層組織和基層幹部的幹事激情。
二、突出體製機製創新,提高社會治理服務效能
社會治理體製機製創新,關鍵是對不適應社會治理需要的治理方式、規章製度、運行機製、工作方法、推進手段等進行改造、改進和改革,建構新的社會治理體製機製,促進社會治理工作順暢有序。兩年來,石嘴山市找準切入點,選準突破口,大膽探索,積極創新,達到了體製機製創新與治理服務效能協調共進的良好效果。
(一)創新社會治理組織領導體製
探索設立市、縣區黨委社會工作部,負責社會治理的政策規劃、統籌協調、督查考核等工作,保障了社會治理工作有專職部門研究、指導、抓落實。加強社會治理工作調查研究,及時研究動態、總結經驗、分析問題、提出對策,研究出台了《關於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實施意見》《進一步加強基層社會管理服務的意見》《城鄉社區網格化管理的指導意見》等政策性文件,將社會治理納入全市目標管理考核中,為開展工作提供了政策指導和製度保障。
(二)全麵推行城鄉社區網格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