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1章 銀川市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研究(3 / 3)

(二)堅持綜合施策,探索創新方式方法

一是把強化保障作為社會治理創新的重要前提。銀川市市委、政府要始終把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抓落實,強化組織、經費、機製保障,並將各級各部門的創新工作納入年度綜治考評,納入領導班子績效考核,納入領導幹部綜治維穩實績檔案。二是將群眾工作作為社會治理創新的重要載體。堅持將群眾工作貫穿社會治理創新始終,努力建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四級群眾工作網絡,實現工作機構全覆蓋,有效地密切黨群幹群關係。三是將項目建設作為社會治理創新的重要抓手。在項目謀劃上,堅持項目鋪排與總體規劃綜合考慮、統籌實施、同步推進;在項目管理上,按照分級服務、分類指導、分項落實的要求,定目標、定時間、定人員、定責任、定措施,切實加強組織協調,及時解決項目問題;在項目推進上,堅持和完善重點項目建設協調製度和綠色通道製度,積極推動項目的落實和落地。四是將社會力量作為社會治理創新的重要基礎。正確處理政府和社會關係,加快實施政社分開,推進社會組織明確職責、依法自治。充分發揮工會組織,共青團和婦聯橋梁紐帶作用以及大力發展誌願服務組織,重點培育和優先發展行業協會、公益慈善、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並積極引導他們依法開展活動。

(三)堅持源頭治理,建立健全六大機製

一是健全風險評估機製。完善公開聽證、決策谘詢、社會調查、社會評價等製度,形成社會風險評估納入決策程序,納入各級黨政領導幹部綜治維穩實績檔案,納入績效考核。二是健全訴求表達機製。完善信訪工作責任製,通過開通網上視頻信訪、信訪代理等訴求表達渠道等,建立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製度。三是健全情緒疏導機製。通過采取媒體對話、網民交流、問政銀川、公開電話等,不斷完善疏導交流機製。四是健全矛盾化解機製。要進一步健全社會矛盾化解工作機製,堅持源頭治理,標本兼治,重在治本,使群眾問題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權益有保障。五是健全利益協調機製。通過運用教育、對話、協商、談判等方式解決利益衝突。建立完善勞動爭議處理、工資集體協商等製度。六是健全應急管理機製。要深化安全生產管理體製改革,健全防災減災救災體製;完善統一權威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機構,建立完善食品原產地可追溯製度和質量標識製度,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

(四)堅持突破難點,強力推進五項治理

堅持從廣大人民群眾最迫切的要求出發,從解決事關民生的重點問題入手,突破社會治理中的難點、熱點問題,強化“五項治理”。加強公共安全管理“治安”。全麵加大對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治安、食品、消防、生產、環境”五大安全的治理力度,強化治理措施。加強流動人口服務“治差”。規範管理,優化服務,積極為流動人口住房、就業、醫療、社保、子女就學等提供均等化服務。加強城市交通秩序“治堵”。集中開展禁摩限貨、反酒駕等專項整治;科學優化交通組織,推廣交通事故快處快賠工作,加強智能行車誘導係統顯示屏投入使用,增強群眾滿意度。加強社會民生保障“治難”。不斷推進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城鄉醫藥衛生一體化、住房保障建設法製化,城鄉就業創業多元化,社會保障普惠化。加強市容環境“治髒”。要在全市廣泛開展“共建文明社區,共保綠色家園,共創文明生活”活動,有效解決影響市容市貌的“髒、亂、差”問題,提升城市品位,教育和引導廣大市民從我做起、從細節做起,加強道德約束,提高文明素質,推進文明創建常態化。

(五)堅持注重長效,著力構建“五化”體係

一是完善法治化製度體係。將社會治理納入法製化軌道,將政府決策、審批、信息公開程序化、規範化,做到科學、陽光、民主、依法決策。進一步規範行政審批行為,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確保公平公正。二是完善人本化的保障體係。著重圍繞民生加大保障體係建設,在全市構建完善社會保險和社會救助體係,不斷加強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製度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製度。三是完善社會化的服務體係。重點推進“社會治理社區化,社區服務社會化”體係建設,努力構建社區黨組織、社區居委會、社區服務中心“三位一體”社區管理服務模式,提升服務質量,促進社會和諧。四是完善立體化的防控體係。形成以“110”指揮中心為龍頭,以電子監控為技術支撐,以巡防站點、治安卡口為屏障,軍警民一體化的治安巡防網絡。同時,激發社會組織活力,充分發揮平安誌願者、義務巡防隊等社會力量的作用。五是完善網格化的責任體係。積極探索網格化的社會治理模式,將政府部門、司法機關、基層組織、專業群防群治隊伍的職能延伸到社區(村),分解到網格,落實到崗位,嚴格責任考評,提升基層社會治理能力和社會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