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7章 從東日本大震災中學到了什麼(2)(1 / 3)

為什麼湧入市區的海嘯的斷層滑行量接近20米?其原因和斷層的破壞長度幾乎沒有關係,所以並不是因為三個分裂板塊的連動而導致的大海嘯。簡單來說,就是岩手縣海嘯大小隻由三陸海岸的分裂板塊破壞力決定,和茨城海岸的分裂板塊破壞力並無關係。也就是說,這次的板塊分界的破壞支配了海嘯南北方向的範圍。另外海嘯的高度受斷層的寬度影響。這次海嘯波及範圍達到200千米,誰都沒有想到會有如此巨大的破壞範圍。海嘯之所以變大就是這個原因。與累積的下陷寬度差不多10米相比,實際滑行量是20米的理由也不得而知。也就是說,雖然把製作到現在為止的東海·東南海·南海等間隔500年的地震斷層模型的任務交給了地震研究者,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們並不能揭示出像這次震源區域一樣接近“日本記錄”的斷層模型。因此,大阪府已經開始了相關的災害調查工作,即當8.4級南海地震發生時,在大阪·天保山約2.5米的海嘯增到1.5倍甚至2倍的時候,臨海低水平地麵會受到怎麼樣的災害,這樣的海嘯是按照怎樣的斷層模型發生的?在這之後,我們海嘯研究者需要對此作出解釋和說明。今後的海嘯研究,不應隻是處於地震研究的附屬位置,而應該以平行的姿態進行研究。

除此之外,為了避免再次發生將近3萬人死者和失蹤者的災害,還必須加強居民們對“生存避難”重要性的理解。很多的死亡都出現在“宅內”、“事務所內”、“車內”這些封閉空間。也就是說,不管當時的狀態如何,沒有馬上避難是造成傷亡和失蹤的最大理由。海嘯不是在地震之後馬上就到來的,在這之間大概有20分鍾左右的時間。發生地震的同時,在海岸低處因為地殼運動而造成地基下沉,導致海水浸入,很多人誤以為這是由於海嘯引起的浸水,但其實這並不是因為海嘯而引發的。

五、原子能發電廠事故的影響

在福島第一原子能發電廠出現事故後,東京電力和政府作出了“海嘯是事故原因”這一解釋。但是,即使在衛星照片中也可以看出,設置在海岸的堤壩和護堤基本沒有受損。也就是說,這些為了抵禦5.4米~5.7米海嘯的防災設施,即使是遇到10米的海嘯,也是可以發揮減災效果的。因此實際情況並不是14米的海嘯襲來,然後建在10米高地上的原子能設備被水浸到4米處,並受到強大的海浪衝擊力侵害。由此還能推斷建在原子爐房的靠海一側的渦輪房和燃料爐並沒有破損。現在沒有證據證明在震度6級的搖晃下,原子能設施沒有受到損壞。雖然在震度6級的情況下,女川原子能發電廠並沒有受到地震的侵害,但因此完全無視地震影響的話,也未免過於武斷了。在那之後,女川原子能發電所在6級的餘震中隻有一台緊急電源啟動了。雖說同是沸水型輕水爐,但福島發電廠的已經是15年前的舊機型了。我們需要更加謙虛地從科學的角度來努力找出這次事故的原因。在那之前,應該不作任何武斷的解釋和說明。

六、今後的防災、減災的建議和複興藍圖

首先,未來的防災、減災計劃裏,就像筆者之前一直主張的那樣,有必要做出最壞的預案。很多自治體,即使是在演習中,也對地震和海嘯的等級設定十分謹慎,有時還會出現因為“不可能”這類的理由,而過輕預測災難等級的傾向。如果能做出最壞的預案,在眾多的對策裏,自然就可以知道哪個是最有效果的,這點非常重要。中小規模的因外力所引發的災害中,對策是否有效這點是沒辦法知道的。其次,受災情況越嚴重,就越有必要做出複興的藍圖。但是3月末的時候,縣級自治體都忙於救災,由此可見政府的指導性還是必不可少的。向受災者們展示包含著對於將來的夢想與希望的複興藍圖是很有必要的。筆者於3月30日向鬆本龍防災擔當大臣提出了以表1的複興計劃基本概念中的第七項為基礎的3個複興方案。除了共通的節能城鎮和自然能源利用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