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2章 國家傳播戰略模式(9)(1 / 2)

在韓國,也有一係列的法律,像“電子商務通訊法”裏就明確界定了什麼叫不當站點,而且專門公布了互聯網內容過濾法律,要求在全國範圍內過濾違法和有害信息,限製色情及令人反感的網站的站點接入。韓國在2001年專門通過了一個修訂後的“促進利用和通訊網絡法案”。在這個法案裏規定,由國家信息通信部(簡稱MIC)來推廣和發展過濾軟件,這是一個硬性的規定。2005年以後,韓國還有促進信息化基本法案、電信事業法案、信息通訊基本法等法規,明確規定:傳播淫穢信息,通過黑客手段攻擊電腦,傳播電腦病毒屬於非法行為。2008年新修改了一個“青少年保護法”,禁止19歲以下及高中以下學生在晚上10點以後出入網吧。

近些年來,獨聯體各成員國,如烏茲別克斯坦、白俄羅斯、哈薩克斯坦等國紛紛出台關於網絡監管的嚴厲措施。2009年6月24日,哈薩克斯坦議會上院審議通過網絡監管修正案,政府將依法對網絡實施監管。最新的法律條文規定,哈薩克斯坦境內的所有互聯網資源,其中包括門戶網站、論壇、博客、聊天室、網絡電視等,在應負有的法律責任方麵被視為與傳統媒體相同的地位。也就是說,以往禁止傳統媒體宣傳違反國家法律的條文對網絡資源用戶同樣適用,網絡用戶對自己的言論負有民事責任、刑事責任,以及行政管理責任。此外,該法律條文對在哈薩克斯坦國內運營的境外媒體同樣具有法律效力。哈薩克斯坦通過議會立法程序,使得政府有權封鎖那些帶有違法內容的網絡信息,並可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對於國內的境外媒體,如果遇到違法行徑,比如詆毀、煽動反政府言論,煽動民族及宗教矛盾等,政府將采取特別措施,在不通報責任人的情況下直接封鎖信息源。

在我國,從20世紀90年代普及使用互聯網開始,國家就頒布了一係列的政策措施,大力推動互聯網的發展和應用。同時我國也根據國情及國際互聯網發展趨勢,製定了配套的對有害信息進行控製的法律法規,從而保證把互聯網的益處發揮到最大,把互聯網潛在的危害降至最低。

(三)發展創意產業

在網絡傳播時期,各國創意產業、創意經濟的興起,是多媒體廣泛應用的必然結果,也是各國利用互聯網進行獲取和傳播信息與文化的重要方麵。2l世紀人類步入知識經濟時代,創意產業的迅速成長已成為普遍趨勢。

據統計,全世界創意產業每天創造的產值達220億美元,並以5%的速度遞增,在一些發達國家,創意產業增速更快,如美國達14%,英國達12%。從全球範圍來看,有影響力的世界級城市,無一不是創意產業最集中、最發達的地區。正是發達的創意產業大大增強了城市的競爭力和輻射功能。

由於是一個快速成長和不斷增加新生內容的產業,學者們對創意產業的概念也不完全相同。研究者普遍認為,推崇創新、創造、強調文化藝術對經濟的支持及新媒體的廣泛應用,是創意產業的核心內容。廣告工業設計、動漫、影視、網遊、音樂、表演、出版、軟件與計算機服務等,都屬於創意產業的範疇。其中的影視、表演、出版等,原本屬於傳統媒介領域,但新的數字和傳播技術,為這些傳統媒介的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在創意經濟發展中,新媒體發揮著兩方麵的作用:一方麵,新媒體本身是創意產品,即數字化的創意內容,像軟件、卡通、動漫、電子遊戲等互動數字產品;另一方麵,新媒體可以視為一種網絡工具,成為其他創意產品的營銷或分銷渠道,像音樂、電影、圖書、新聞以及廣告、建築設計等創意服務,都可以通過新傳媒進行廣泛傳播。

基於創意產業對國家發展的重大推動作用,各國政府紛紛出台政策支持創意產業發展。

美國是數字化技術及應用方麵全球領先的國家,因此也是創意產業最發達的國家。美國的音樂唱片業、出版業、影視業、傳媒業、網絡服務業,在全球市場占有重大份額。以傳媒業為例,美國的傳媒業控製世界75%的電視節目和66%的廣播節目的生產與製作,每年向國外發行電視節目總量達30多萬個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