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0章 科學發展觀中的八大關係(8)(3 / 3)

(二)科學發展觀與“十一五”期間新的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係

對於一個執政黨來說,提出一個發展規劃意味著在意識上已經達到了一定的自覺。但是在規劃的實際製訂內容和規劃的實施上,我們還應該看到,“十一五”規劃不但要製定出具體的綜合指標,還要在具體的指標上顯示出以人為本的執政理念,堅持規劃製定和實施的親民、為民。因此,在製定“十一五”規劃中,堅持科學發展觀在經濟社會運行和發展中的統領地位,堅持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的全麵、協調、可持續的發展。這些發展是要靠堅持製度與體製的不斷創新來實現的。如新的就業製度、城鄉勞動力流動製度、新型戶籍製度,兼顧公平與效率的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城鄉醫療製度等等,這些規劃、製度和措施的製定、實施,將會使經濟和改革的成果惠及全體人民,將深刻地改變和影響著各階層人民的生活。所以,按照五中全會的精神,應該在“十一五”規劃中重視對新的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係製定的重視,也就是說,不但在評價體係上要體現出發展的“量”,還要體現出發展的“質”,體現發展的“快”和發展的“好”來,從而體現出按照五中全會的精神,用科學發展觀來指導“十一五”期間的經濟社會發展,必須在具體的評價體係上有一個具體的衡量,必須建立體現科學發展觀要求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綜合評價體係,以便我們的經濟社會發展有所衡量和比對。眾所周知,我們現行所采用的評價體係主要是以GDP為核心指標的,在國際上,這已成為衡量一個國家發展程度的統一標準。在改革開放以後,特別是鄧小平同誌提出我國現代化建設“三步走”戰略以後,我國引進GDP及人均GDP統計作為衡量我們國家發展程度的一個重要指標。GDP指標在對度量一個國家的發展程度上是有一定合理性的,而且,在目前世界上還沒有一個比GDP更好的、人們普遍認同的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係。但是應該看到,過去流行的GDP統計存在著不容忽視的明顯缺陷。現在人們已從新的時代和曆史發展背景出發,開始重新設計新的指標體係。隨著可持續發展觀念在國際社會的逐步深入,許多國家開始了新的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係的研究。如,英國針對傳統指標的缺陷提出一種新型的衡量社會全麵發展的核算體係——國家進步指數(MDP),但是,應該說明的,新的設計並沒有全盤否定過去的指標意義。而MDP就是在GDP的基礎上,扣除經濟增長所付出的社會、環境和自然資源三大類成本,對社會進步和社會發展所作出的一個綜合評估。在我國,有學者和研究者也提出了綠色GDP概念,並且初步建立了綠色GDP的核算體係框架。中央所提出的建立體現科學發展觀要求的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係,是既要吸收國際上有關發展的最新研究成果,同時還要依據我國在“十一五”期間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和考慮中國經濟社會具有的自身特點來製訂的。這就要求在“十一五”規劃製訂的發展綜合評價體係上,既要具體到每個行業領域和區域發展的實際,又要避傳統考查指標的弊端和缺陷,在原則上應該考慮到:

第一,應該在宏觀上體現以人為本的精神,不但要反映人們實際享有的社會福利水平,還能準確地衡量社會分配增長的質量和結構。所以,在整體指標體係的設置上,科學發展觀要全麵反映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麵發展情況。經濟發展是社會進步和人的全麵發展的物質基礎和前提條件,必須把經濟指標擺在整個指標體係的突出位置。但是,發展是全麵的,僅有經濟發展是不夠的,因而指標體係也必須是全麵的,否則就不是經濟社會的科學發展。

第二,由於指標評價體係的製訂具有一定的導向作用,片麵的指標統計會導致一些地方和領域重經濟指標,輕社會進步;重物質成果,輕人的價值;重眼前利益,輕長遠福祉等現象的發生。這對經濟社會中的政績和政府官員對政績的認識上往往會產生一定的偏差,不利於我們在“十一五”期間進一步貫徹和實踐科學發展觀的。所以,在我們對未來中國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的設計和製訂中,製訂新的綜合評價體係來涵蓋和反映科學發展觀的內涵和要求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可以設計一些綜合指數來反映社會和諧的實現程度;可以運用基尼係數、人文發展指數和經濟結構變動係數等指標來判斷城鄉差距和地區差距的變化情況和未來的發展趨勢,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