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腦風暴法一般可分為三個步驟進行。
(1)確定議題。動腦會議不是製定廣告戰略或決策,而是產生具體的廣告創意。因此,會議議題應盡量明確、單一,議題越小越好。會議主持者最好能提前兩天將題目通知與會者,預先思考,準備。與會人數以10~12人最為理想,主持者是會議成功的關鍵,他必須幽默風趣,能夠控製全局,為與會者創造一個輕鬆又充滿競爭的氛圍。
(2)腦力激蕩。這是整個智力激勵法的核心,也是產生創造性設想的階段。激蕩時間一般在半小時至1小時之間。在腦力激蕩時,必須遵循四條基本原則:①自由暢想原則;②延遲批評原則;③結合改善原則,即鼓勵在別人的構想上衍生新的構想;④以量生質原則,沒有數量就沒有質量,構想越多,獲得好構想的可能性就越高。
(3)篩選評估。動腦會議上的設想雖然很多,但還需要進行篩選工作。比如,按科學性、實用性、可行性和經濟效益等多個指標來綜合評價,最後選出一兩個相對最優的方案。此時,絕妙的創意就基本完成了。如果創意還不太完善或者不太理想,可進行第二次智力激蕩,直到滿意為止,一般隔兩三天再激蕩一次效果較好。
頭腦風暴法雖然具有時間短、見效快的優點,但也有很多的局限性。比如,廣告創意受與會者知識、經驗的深度和廣度、創造性思維能力等方麵的製約。一些喜歡沉思並頗具創造力的人難以發揮優勢。嚴禁批評的原則給構想的篩選和評估帶來一定困難等等。為此,人們又對此法進行改進,提出了頭腦風暴法的兩種變形:默寫式頭腦風暴法和卡片式頭腦風暴法。
二、默寫式頭腦風暴法
這是聯邦德國的荷立肯根據德意誌民族習慣於沉思的性格設計的一種以“默寫”代替“發言”的腦力激蕩法。因規定每次會議由6人參加,以5分鍾為時間單元,要求每人每次提出3個設想,故而又叫“635法”。
舉行“635法”會議時,先由主持人宣布議題(廣告創意目標),解答疑問,然後發給每人幾張“設想卡片”,每張卡片上標有“1、2、3”號碼,號碼之間留有較大的空白,以便其他人能補充填寫新的設想。
在第一個5分鍾裏,每人針對議題填寫3個設想,然後把卡傳給右鄰;在下一個5分鍾裏,每一個人可以從別人所填的3個設想中得到啟發,再填上3個設想。這樣經過半個小時可傳遞6次,產生108個設想。這種方法的優點是它不會出現因爭著發言而壓抑靈感、遺漏設想的情況,缺點是缺乏激烈辨論的氛圍。
三、卡片式頭腦風暴法
此方法又分為CBS法、NBS法兩種。
CBS法可分為四個階段:
(1)會前準備階段。明確會議主題,確定3~8人參加,每人發卡片50張,桌上另放卡片備用,會議時間大約一小時。
(2)獨奏階段。會議最初5分鍾,由與會者各自在卡片上填寫設想,一卡一個設想。
(3)共振階段。與會者依次宣讀設想(一人隻宣讀一張),宣讀後,其他人可提出質詢,也可將啟發後的新設想填入卡片。
(4)商討階段。最後20分鍾,讓與會者相互交流和探討各自提出的設想,從中再誘發新的設想。
此法的優點是:參加者準備充分,允許質詢、提問,又有利於相互啟發和激勵。
NBS法基本與CBS法相同,惟一不同的是規定每人必須提出5個以上設想。
四、檢核表法
為了有效地把握創意的目標和方向,促進創造性思考,“頭腦風暴法”的創始人奧斯本於1964年又提出了檢核表法。
所謂檢核表法,就是用一張表對需要解決的問題一條一條地進行核計,從各個角度誘發多種創造性設想。檢核表法簡單易行、通用性強,並且包含了多種創造技法,因而有“創造技法之母”之稱。
檢核表通常從以下九方麵進行檢核。
(1)轉化。即這件東西能不能有其他的用途?或者稍微改變一下,是否還有其他用途?
(2)適應。有別的東西像這件東西嗎?是否可以從這個東西想出其他的東西?
(3)改變。改變原來的形狀、顏色、氣味、形式等會產生什麼結果?還有其他的改變方法嗎?這一條是開發新產品、新款式的重要途徑。如服裝行業天天在款式、麵料、顏色、製作方法等方麵花樣翻新;瓜子在味道、顏色上加以改變,因而開發出醬油味、奶油味、辣味、怪味、混合味等多種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