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明經典義理啟少年心智(2 / 3)

《奏定初等小學堂章程》《奏定高等小學堂章程》《奏定中學堂章程》都規定:“講經者先明章指,次釋文義,務須平正明顯,切於實用,勿令學生苦其繁難;其詳略深淺,視學生之年歲程度而定。尤不可好新務奇,創為異說,致啟駁雜支離之弊。至於經義奧博無涯,學堂晷刻有限,止能講其大義;若欲博綜精研,可俟入大學堂後為之。此乃中小學堂講經通例。”

3.循循善誘,曉之以義,慎之以罰。

孔子“循循然善誘人”,孟子“教亦多術矣”,《學記》倡導“善喻”,古今聖賢一以貫之。這在“癸卯學製”中也有所體現。《奏定初等小學堂章程》第十一節指出:“凡教授兒童,須盡其循循善誘之法,不宜操切以傷其身體,尤須曉以知恥之義;夏楚隻可示威,不可輕施,尤以不用為最善。”《奏定高等小學堂章程》第十節強調:“學童至十三歲以上,夏楚萬不可用;有過隻可罰以植立,禁假、禁出遊、罰去體麵諸事亦足示儆。”用心良苦若此!

4.兼顧記性和悟性而因材施教,反對“強責背誦”。

“孔子教人,各因其材。”因材施教乃古已有之的教育成功之道。這在“癸卯學製”中有所強調,對“天資聰穎”者與“資性平常”者各有適當要求,分別善待“記性過鈍實不能背誦者”與“記性甚劣而悟性尚可者”。《奏定初等小學堂章程》第十二節和《奏定高等小學堂章程》第十一節均規定:“凡教授之法,以講解為最要,講解明則領悟易。所誦經書本應成誦,萬一有記性過鈍實不能背誦者,宜於試驗時擇緊要處令其講解。常有記性甚劣而悟性尚可者,長大後或漸能領會,亦自有益。若強責背誦,必傷腦力,不可不慎。”就《禮記》而言,“惟全經過於繁重,天資聰穎學生可讀江永《禮記約編》(約七萬八千餘字),其或資性平常,或以謀生為急,將來僅誌於農工商各項實業,無仕宦科名之望者,宜就《禮記約編》擇初學易解而人道所必應知者,節存四萬字以內,俾得粗通禮意而仍易於畢業。”

5.西學無礙,古學不廢,“無一荒經之人”。

“中學”與“西學”之爭,是清末教育思潮中論爭的焦點。“癸卯學製”的製定者們清楚地意識到,“凡詬病學堂者,蓋誤以為學堂專講西學,不講中學故也。現定各學堂課程,於中國向有之經學、史學、理學及詞章之學,並不偏廢。”根據“癸卯學製”,到中學堂畢業,都已讀過《孝經》《四書》《易》《書》《詩》《左傳》及《禮記》《周禮》《儀禮》節本,共計讀過十經(《四書》內有《論語》《孟子》兩經),並通大義。與以往書塾書院所讀所解經書相比,已有所增加。隻要功課有恒,則每日並不多費時間,而“經書已不至荒費”。若照此章程辦理,則學堂中“決無一荒經之人,不惟聖經不至廢墜,且經學從此更可昌明矣。”

《學務綱要》斷定:“經學課程簡要,並不妨礙西學。”“茲酌加每日治經鍾點,學生若其博考古今之疏解,研究精深之義蘊,及自願兼通群經者,統歸並不過勞,而讀經講經溫經,綽有餘裕,亦無礙講習西學之日力。大學堂經學專科治之,於群經古學仍可保存不廢。”就課時而言,“讀經講經”在小學堂占總課時不到三分之一,中學堂則僅占四分之一。如《奏定中學堂章程》規定:中學的教學科目有修身、讀經講經、中國文學、外國語、曆史、地理、算學、博物、物理及化學、法製及財政、圖畫、體操共12科,每周教學總時數36學時,其中讀經講經9學時,僅外國語就占6~8學時。

6.將修身、中國文字、中國文學、曆史諸課與“讀經講經”相協和。

“癸卯學製”不僅指出“中學”與“西學”並行不悖,而且強調“中學”內部各科的協和。就其他各科與“讀經講經”而言,《奏定高等小學堂章程》特別強調“修身之道備在《四書》,故此次課程即以講《四書》之要義為修身之課(初等小學雖於讀《四書》時隨時講解,止講其淺近文義,高等小學可講略深者)。”“中國文字”對讀古來經籍的意義,自不待言。就“中國文學”科而言,“能為中國各體文辭,然後能通解經史古書,傳述聖賢精理。文學既廢,則經籍無人能讀矣。”

7.理實結合,知行合一,貴實踐而忌空談。

經典教育貴在理實結合,知行合一,切忌空談,這也是“癸卯學製”所強調的。中國儒家的宗旨乃歸於躬行實踐,各級學堂的課程設置,包括修身和讀經,對此都有所強調。中學堂要求“所講修身之要義,一在堅其敦尚倫常之心,一在鼓其奮發有為之氣,尤當示以一身與家族朋類國家世界之關係,務須勉以實踐躬行,不可言行不符。”《學務綱要》強調:“惟止可闡發切於身心日用之實理,不可流為高遠虛渺之空談,以防躐等蹈空之弊,果能行檢篤謹,即是理學真儒。”

四、對當代經典教育的啟示

清末新政大員所製定的新學製在維護“中學根柢”的同時,順應時勢,容納“西學”,折射出鮮明的時代底色,引發了中國早期教育現代化的啟動與推進。《奏定學堂章程》將《孝經》和《四書》《五經》作為中小學堂“讀經講經”課程內容,體現出時人對儒家經典價值的認同和自覺傳承。中小學堂“讀經講經”課程實施中,注重“博”“約”相濟,避免“泛濫無實”;係統設置,少讀淺解,循序而漸進;循循善誘,曉之以義,慎之以罰;區分天資秉性而因材施教,明確反對“強責背誦”;兼顧“中學”和“西學”,實現“無一荒經之人”;將修身諸課與“讀經講經”相協和,發揮育人的綜合效能。這對當代切實重視經典價值的傳承,優化經典教育內容的設置,破解經典教育麵臨的難題,增強經典教育的實效,都具有一定的啟示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