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3 中醫病因學說(3 / 3)

相對於過勞,過逸是過於安閑,很少勞動、缺乏鍛煉,從而導致氣機不暢、陽氣不振等,正如《素問·宣明五氣》所說:“久臥傷氣。”人們常說:“腦子越用越靈活。”這句話可是至理名言,長期用腦過少,加之陽氣不振,可致神經衰弱,常見精神萎靡、健忘、反應遲鈍等。由此可見,平常適當的體育鍛煉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3.6病理產物致病

我們這裏所說的病理產物主要指痰飲、瘀血、結石等在疾病過程中所形成的病理產物,這些病理產物形成以後又作用於人體,幹擾機體正常功能,既可加重病情,也可引起新的變化。下麵我們逐一介紹。

3.6.1痰飲

痰飲是指機體水液代謝障礙所形成的病理產物,其中痰是機體水液代謝障礙所形成的較稠濁的病理產物,飲是機體水液代謝障礙所形成的較清稀的病理產物,凡是引起水液代謝障礙的都是痰飲形成的原因。因為肺、脾、腎、肝、三焦等對水液代謝起著重要作用,故痰飲的形成與肺、脾、腎、肝、三焦的功能失常密切相關。痰飲一旦形成,可隨氣流傳至全身各處,可產生各種不同的病變。

痰飲致病主要有以下特點。痰飲為有形之邪,可隨氣而動,若其停滯於經絡髒腑,可以阻滯氣機,妨礙血行,出現肢體麻木、屈伸不利,甚則半身不遂,或形成瘰鬁痰核;還可以阻滯髒腑氣機,影響髒腑功能,停於肺可見胸悶氣短、咳嗽吐痰,停於胃可見惡心嘔吐等症狀。若痰飲停於肺、脾、腎等髒器,能影響其功能,而加重水液代謝的失常,從而產生惡性循環。痰飲為濁物,而心神性清淨,故其易擾亂蒙蔽心神,出現頭暈目眩、精神不振,甚則神昏譫妄等症狀。因痰隨氣流動,內至髒腑,外達四肢肌腠,因而臨床上形成的病症繁多,故有“百病皆由痰作祟”之說,因此痰飲之病還具有變化多端、病症錯綜複雜的特點。

3.6.2瘀血

瘀血是指由於血液運行障礙、停滯所形成的病理產物,包括體內瘀積的離經之血和停滯於髒腑經絡內的血液。故凡是造成血行遲緩、停留和出血的因素均是其形成原因,主要有氣虛、氣滯、血熱(血黏)、血寒及出血。氣虛則推動無力,氣滯則失去動力,血熱易傷津液、血寒凝滯均增加阻力,而出血則可直接形成瘀塊。瘀血形成後,停積體內不散,可致新的病變發生。

瘀血的致病特點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麵。首先,因血能載氣,故血瘀必然能導致氣滯的發生,而氣能行血,所以這也會形成一個惡性循環。其次,若瘀血不能夠及時清除,其阻塞於脈道,必然影響血液的運行,而這也會導致相關髒腑的失養,影響到其功能,阻礙新血的產生。第三,瘀血致病的症狀也有著明顯的特點,表現為疼痛屬刺痛,痛處固定,拒按,夜間加重;有腫塊,且按之有形、質硬、固定不移;出血血色紫暗,或夾瘀塊;有瘀斑,主要表現為麵、爪、肌膚、口唇的青紫;舌質紫暗,有瘀斑或舌下靜脈曲張。這些典型的症狀為我們自己診斷瘀血提供了很好的依據。

3.6.3結石

結石指體內濕熱濁邪蘊結不散,或久經煎熬形成的砂石樣病理產物。其形成原因較為複雜,有些機製目前尚不清楚,比較常見的因素有飲食失宜、情誌內傷、服藥不當、體質差異等。飲食不當致病主要因為過食肥甘厚味,蘊生濕熱,結於膽久則成膽結石,結於下焦日久可形成腎結石或膀胱結石。另外,空腹食柿易致胃結石。若情誌不暢,肝氣不達,可致膽汁鬱結而成膽結石。某些藥物能致髒腑功能失調,或其沉積於某些部位而成結石。

結石的致病也具有其相應的特點:多發於肝膽、胃、腎和膀胱等髒器;易於梗阻通道,導致疼痛,表現為脹痛、鈍痛、酸痛、隱痛;其病程較長,輕重不一。結石在我們生活中比較常見,但如果我們能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習慣,應該會有一定的預防作用。

3.7其他致病病因

除上述幾種致病因素外,我們在生活中還會見到其他的致病因素,如外傷,包括跌打損傷、燒傷、凍傷、蟲獸傷、化學傷、電傷;寄生蟲,包括血吸蟲、蛔蟲、蟯蟲、鉤蟲、囊蟲、絛蟲等;還有藥邪、醫源性因素、先天因素等。

3.7.1外傷

外傷主要指機械暴力等外力所致損傷,外傷致病多有明確的外傷史。一般來說,輕者可有皮肉損傷、血行不暢,出現出血、瘀斑、血腫等,重者可損傷筋骨、內髒,甚者危及生命。

3.7.2寄生蟲

寄生蟲致病是指由於寄生蟲寄居於人體內,消耗人體的營養物質,並且能阻滯氣機,造成各種損傷,導致疾病發生。

3.7.3藥邪

藥邪指因用藥不當而導致疾病發生的一類致病因素。藥本身是用來治病的,但如果藥物用量過大、炮製不當、配伍不當、用法不當、補藥濫用等,藥物就成了藥邪。藥邪的致病也具有其特點:一是中毒,當誤服或過量服用有毒藥物時會出現中毒症狀,輕者表現為頭暈、心悸、惡心嘔吐、腹痛腹瀉、舌麻等,重者可有全身震顫,煩躁、黃疸、昏迷,甚至死亡。這主要與藥物成分和用量有關。二是加重病情,變生他疾。中醫治病講究寒者熱之、熱者寒之,如果辨證失誤,寒證卻用寒藥,而熱證卻用熱藥,這肯定會加重病情。所以,在此鄭重告誡各位讀者,有病一定不要自己亂吃藥,一旦出現問題,後果會很嚴重。

3.7.4醫源性因素

醫源性因素指由於醫生的過失而導致貽誤病情或致生他疾的一類致病因素,又稱醫過。要避免這種情況的出現,不但需要醫生素質的提高,還需要患者詳細說明病情,及時將自己的想法和疑惑講給醫生,以實現醫患之間的良好溝通,為醫生正確地辨證和用藥提供準確的信息。

3.7.5先天因素

先天因素是指人出生之前已經潛伏著的可以致病的因素。它包括源於父母的遺傳性病因和在胎兒孕育期及分娩時所形成的病因。先天因素可分為胎弱和胎毒兩個方麵。所謂胎弱,一是指遺傳性疾病,多因父母之精異常引起;二是指先天稟賦虛弱,多因妊娠期間母體虛弱所致。所謂胎毒,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胎毒是指某些傳染病,在胎兒期由親代傳給子代;廣義胎毒指妊娠早期,母體感受邪氣或誤服藥物,不利於胎兒,導致胎兒出生後漸見某些疾病。所以,胎兒孕育期間,一定要注意飲食和用藥,保證胎兒的健康。

了解了致病因素,我們就要在日常生活中多加注意,遵循大自然的基本規律,遵循人體的自身規律,起居有常,回避各種外邪,飲食有節製,調節情誌,熱愛生活,愛惜身體,用心享受生活的每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