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章 茶文化的興盛——兩宋時期(3 / 3)

同時,宋朝還在淮南產茶地區設立十三山場,種茶的百姓叫做園戶,由所在的山場管轄。園戶所種的茶一概賣給官府設置的山場,這樣政府通過山場壟斷了園戶生產的茶葉。

宋政府實行榷茶製之後,國家、商人和園戶之間展開了激烈的鬥爭。政府要想擴大茶利,強迫園戶製造一些品質低劣的茶餅,園戶為了應付征購和添造的數量,即采摘粗黃晚茶,並雜以其他葉子蒸造以應付。這種低劣的茶餅無法銷售出去,官府就采用搭售的辦法,將這種陳茶與新茶一起轉售給商人,以轉嫁損失。這種榷茶法引起廣大園戶和商人強烈反對,宋太宗不得不在淳化三年(992年)在淮南茶場實行貼射法。即允許商人到園戶處就賤購買,然後到官場補足差價。這樣既省卻政府的收購貯存,又使商人都能得到新茶,故而得到園戶和商人一致擁護。但貼射法實行不久,因西北邊防急需糧食供應,故又立即恢複榷貨務。此後不久,宋朝廷又實行交引法,即由商人向西北邊境輸送糧草及錢貨,取得交引,然後持交引到京師榷貨務支取現錢雜貨及茶葉。從此以後,宋代茶法的變更是貼現法和交引法輪流使用。

北宋以來,茶法屢變,國家征榷之法僅有利於富商巨賈,而不利於茶葉的生產與流通,國家也並沒有因此得到更多的收入。仁宗嘉年間,在富弼、韓琦的支持下開始實行通商法。所謂通商法,即園戶種茶,官府收取租金;商人販茶,官府征收稅款。通商法放鬆了茶葉生產貿易的控製,使園戶能夠直接同商人貿易,有利於茶葉的生產和流通,從而適應了茶葉生產發展的要求。

宋神宗時推行王安石新法,新法之一就是設置市易務,由官府負責商品的流通,對於茶葉貿易,朝廷也加強了控製。熙寧七年(1074年)在川峽設立買茶司,在產茶地區置茶場專門收買,嚴禁私買。熙寧八年,又開始推行茶馬法,即由官府負責收購茶葉,然後到邊疆與西北遊牧民族以茶易馬。由於神宗實行茶葉官買,加重了對園戶的剝削,使園戶破產,影響了茶葉生產的發展,因而引起了園戶和有識的官僚、士大夫的反對。然而茶葉收入是宋朝政府的重要財源,自然不會輕易放棄。

宋神宗時,還推廣水磨茶。就是用水磨將茶葉製成末茶,各地都有。當時在汴河沿岸就設置水磨石盤,由六十戶茶鋪磨製末茶,以供汴河京城的需要。為了保證末茶的質量,禁止茶鋪戶將米豆之類外料抖入末茶,並允許告發。由於管理得當,水磨茶的質量很好,在汴梁的茶鋪都要求經銷水磨茶。汴梁的百姓因此也都得到真茶食用,其價格亦較偽茶為賤。這充分證明末茶由於得到技術上的改進,比較能夠適應社會的需要。

宋徽宗時,蔡京當權,為了搜刮民財,加強對茶葉貿易的控製,對茶法進行大改變,在全國重新實行榷法。不久由於推行不下去,又廢除了官榷法。但是茶利的豐厚,蔡京再次推行旨在加強國家管理的政和茶法。這項茶法綜合了宋初以來征榷法和通商法,在管理製度上更嚴密和完備,以保證國家獲得更多的茶利。政和茶法對南宋有很大影響,南宋茶法主要是依據政和茶法並有所發展。在四川地區,廢除了熙寧以來的官榷法,撤消官茶機構,節省了財政開支。確定茶息,買到茶引的商人與園戶進行貿易,官府不得幹預,這樣有利於茶商與園戶的貿易,有利於茶葉生產的發展。在東南地區,朝廷也不再置場收買,也不定價,允許茶商到官府購買茶引,再就園戶進行茶葉交易。這樣,也方便了茶葉的生產和流通。

隨著茶葉在人們生活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兩宋時期,朝廷對茶葉的生產交易幾經變化,直到南宋才將茶葉政策基本穩定下來。從而促進了茶葉生產貿易的發展,也有利於茶文化的傳播。

然而各地官吏為了增加茶利,不顧茶葉產量,濫發茶引,強迫茶商購買;同時又不管茶園產茶額多少,強迫園戶賣茶。園戶已經把茶園出售,官府仍要強迫這些園戶交納茶稅,致使園戶貧困破產。再加上官府隨意提高茶價,販運私茶屢禁不止,從而激起了茶農的反抗。南宋時期就多次爆發茶農起義。直接影響了茶葉的生產。

六、遼金兩朝的飲茶

北宋的建立,以契丹人建立的遼國已經是北方強盛的國家,他們占有東北、河北等廣大地區,威脅著北宋的北部邊境。契丹人雖然是生活在北方的遊牧民族,由於南北朝以來北方遊牧民族逐步形成的飲茶習慣,也是因為飲茶可以改變光吃肉食的飲食結構,有助消化和補充飲食結構中維生素等營養成份,因此遼人也逐步形成了飲茶習慣。

遼人飲茶主要也是飲用茶餅,其習慣與宋人相似,在宮廷和民間都風行飲茶。其茶葉來源大致有兩個方麵,一是由宋朝歲貢提供。北宋政府迫於遼人的強大,宋真宗時與遼人訂立了澶淵之盟,澶淵之盟規定北宋朝廷每年必須向遼進貢大批財物,其中包括遼人必需的茶葉。這些茶葉品質較好,主要是遼國的宮廷貴族和達官貴人享用。至於民間飲用的茶葉主要是通過邊境貿易進行。遼人用馬匹及北方的特產與宋人交換茶葉等物品。為了便於控製這種邊境貿易,宋朝還在邊境設立專門的機構從事這項貿易。茶葉使北方的遼國與中原的聯係也更加緊密。

北宋時期生活在我國東北地區的女真人逐漸強大起來。他們早期過著半漁獵半農耕的生活,並不知道茶是何物,也沒有飲茶的習慣。在反抗契丹的民族壓迫中,女真人逐步聯合起來,分元1115年,女真人首領完顏阿骨打稱帝建立了金國。這之後的十幾年裏,接連消滅了遼國和北宋朝廷,一躍成為占據我國北方地區最強盛的國家。隨著女真人疆界不斷南伸,其統治下的漢人也越來越多。民族間的交流和融合,使女真人也普遍沾染上飲茶的嗜好,以至出現朝廷上下,官民之間都喜歡飲茶,都市中茶肆林立,民間飲茶成風的現象。金代的茶葉來源也與遼代一樣,主要是由南宋朝廷的歲供和民間貿易來取得的。由於南宋歲供的茶葉數量遠遠不能滿足金國上下的飲茶需要,因此兩國之間民間茶葉貿易十分興盛,使得金國的馬匹和金帛之物源源不斷地流入南宋,這種現象引起了女真統治者的憂慮和恐慌。出於經濟和軍事上的考慮,全國統治者斷然采取禁茶之舉,禁止境內百姓飲茶,在中國茶文化發展史上演出了十分罕見的一幕。

金代的禁茶一共搞過兩次,曆時十幾年。第一次是在金章宗泰和五年(1205年)。當時金國的尚書省向皇帝上奏說茶是飲食之餘的東西,不是必用的物品。朝廷上下連年飲茶,農民尤甚,市井茶肆相屬,商旅大多用絲絹交易茶葉,歲費不下百萬,這是以有用之物去交換無用之物。如果不禁飲茶的話,恐怕國家耗財太多。於是金章宗就下令禁茶,但是也有例外,即允許七品以上官吏可以飲茶。飲茶畢竟是一項有益於身心的習俗,用行政命令是無法禁止的。百姓中飲茶的習俗並沒有因一紙禁令而消失,邊境走私茶葉的現象也十分嚴重,雖是嚴刑酷法,也無法阻止。加上某些官吏從邊境的貿易中獲取巨大好處,因此雖然有茶禁,實際是禁而不止。

針對這種現象,金宣宗元光元年(1222年),朝廷再一次下達禁茶令,規定五品以上官吏及親王、公主可以飲茶,但不得買賣、饋贈,其餘人等一概禁止飲茶。違犯者判處五年徒刑,告發者賞銀一萬貫錢。從公布的禁茶令中不難看出金國的禁茶並非是一種徹底的禁茶,它帶有十分嚴格的等級製。禁下不禁上,禁賤不禁貴,達官貴人仍然享有飲茶的特權,這說明金國的統治者也早已形成了牢固的飲茶習俗,隻不過是認為飲茶習俗耗費金帛等財物太多,國家承擔不起,故需禁止。同時對犯禁者施之重罰,對告發者給予重賞,目的是企圖調動全社會力量禁茶。

然而,對美好東西的追求是任何力量都無法遏製的。“青山遮不住,畢竟東流去。”女真統治者在禁茶過程中,深深感到僅憑武力是禁止不了百姓飲茶。於是,他們在不時“弛禁”的先後,采取了“治本”的方法,即引進南方茶種,在國內大力發展茶葉種植和生產,以滿足國內各階層的需要。金章宗時,一麵公布禁茶令,一麵又命令尚書省官吏到河南監督官造茶餅。第二年三月,又下令在山東、河南、安徽等地區設置茶坊,製造新茶。但是由於茶樹喜溫暖濕潤,金國的統治在淮河流域以北,除了河南信陽、安徽六安等地適宜種茶外,其他地區都無法種茶,所產茶葉的數量遠遠不能滿足需要。加之製茶技術有限,金國地區生產的茶葉質量一直不高,無法與南宋所產的茶葉相比。金章宗自己在品嚐了金國地區產的新茶後感歎說,這些新茶味道確實不太好。正因為如此,金國想依靠自己種植茶葉來解決國內茶葉需求的願望就落了空。

金朝的禁茶令是中國茶文化史上的黑暗一章。回顧金代的禁茶曆史,我們可以得到這樣的啟示:茶作為中國人發明的飲料,深得中華民族的喜愛,它已經滲透到中華民族的習性之中,其發展是任何力量都無法阻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