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4章 傳媒產業資本運營的法律規製(2)(2 / 3)

5.股票上市

盡管作為事業單位的傳媒不能發行股票,更不能上市。但在傳媒改製的過程中,一些傳媒企業通過各種途徑已經開始了股票市場上的資本運作。這主要表現為以下兩種形式:

其一,子公司控股上市公司。例如,1996年6月,成都商報社控股子公司博瑞投資有限公司受讓成都市國有資產管理局持有的上市公司“四川電器”2000萬股國有股,成為“四川電器”第一大股東。此後,成都商報社逐漸把傳媒資產置換到“四川電器”這個上市公司中去,最終把“四川電器”打造為傳媒概念股“博瑞傳播”。類似的例子還有人民日報社子公司中國華聞實業發展總公司控股“燃氣股份”;廣州日報社子公司廣州大洋文化傳訊有限公司控股“清遠建北”等。

其二,子公司直接上市。即傳媒單位將其經營性資產剝離後成立的子公司改製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並上市。目前我國傳媒單位大多采取此種方式。其典型代表是《北京青年報》所屬的北青傳媒。2004年12月22日,有“報業海外第一股”美稱的北青傳媒在香港聯交所正式掛牌交易。借此機會,北青傳媒成功融資9.5億港元。此外,歌華有限、電廣傳媒、東方明珠進入證券市場的方式也是將經營性資產剝離後直接上市。

值得說明的是,由於我國媒體的內容製作業務不允許上市,因此,目前所謂的傳媒概念股,都隻是實現了傳媒經營性業務的上市經營,而並非傳媒全部業務的上市經營。換言之,目前多數傳媒企業的上市均非整體上市。但是,這一政策目前有鬆動的跡象。例如,遼寧出版傳媒股份公司已於2007年12月成功上市,成為國內第一家編輯業務和經營業務整體上市的新聞出版企業。

三、我國傳媒產業資本運營中存在的問題

(一)傳媒產業的資本運營尚存在著諸多障礙

雖然隨著政府對傳媒業管製的放鬆,我國傳媒產業的資本運營取得了一定的進展,但由於長期以來,我國傳媒業的產業性質未能得到充分重視,其資本運作尚存在諸多的障礙。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麵:

1.體製障礙。雖然我國目前政策鼓勵媒體進行跨媒體、跨地區、跨行業經營,但在我國目前傳媒業多頭管理、條塊分割的管理體製之下,絕大多數媒體都屬於地方所有或部門所有,實行嚴格的歸口管理或屬地化管理原則,媒體在政策上根本不能或不便進行跨地區、跨行業的業務經營。即使傳媒集團的組建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傳媒業條塊分割的區域壁壘,但這也隻是行政力量推動的結果,媒體通過市場力量自發進行跨地區、跨行業經營尚存在較大的障礙。

2.政策限製。由於傳媒具有強烈的意識形態屬性,為了保證黨和國家對傳媒的絕對控製,國家對傳媒產業的資本運營設置了一些政策性障礙。如民間和國外資金不能進入傳媒的核心業務(采編、廣告等)、進入傳媒的業外資本不能掌握經營決策權,以及新聞出版單位不得以出版權進行合作和融資等。受這種政策的限製,許多投資傳媒的社會資本都不敢大筆投入,而是采取一種觀望的態度,這影響了對傳媒業進行投資的力度。例如,在風險投資領域,由於廣播、電視、平麵媒體、有線網絡和內容製作等政府的管製比較嚴格,政策麵上存在著諸多限製,所以風險投資介入的力度就比較小。

(二)傳媒產業的本質核心業務尚未能進入資本運營的範疇

目前我國傳媒產業的資本運作是建立在經營業務和編輯業務兩分開的基礎上的,所謂資本運營也隻是施展於經營性業務範圍之內,而傳媒產業的本質核心業務(編播、出版等內容業務等)並未進入資本運營的範疇。一方麵雖然有一些所謂的“傳媒企業”已經上市,但其經營範圍卻並非傳媒的本質核心業務,而是一般性媒體服務或增值服務。這種現象的存在,使得傳媒企業的大量資金流向並分散於與內容產品開發、製作無關的領域,這不僅影響了傳媒核心業務的發展,同時也使得剝離了核心業務的傳媒企業難以對投資者產生足夠的吸引力。另一方麵,雖然上市公司並不包含媒體的采編業務,但由於上市公司與控股公司之間的關聯交易、同質競爭嚴重,後者對前者不可避免地會產生一定的影響,市場風險也被人為加大。這不僅影響到上市公司建立透明、公開的現代企業製度,同時也不利於投資者全麵評估上市公司真實的贏利能力,降低了傳媒行業的投資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