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位權威評論家認為,中國當代文學理論批評“無史”,其原因是當代文論史被政治史所掩蓋;另一方麵,也沒有傑出的理論批評大家及經典性的著作。
本書的寫作在於說明當代文學理論批評有史。且不說新時期,僅“十七年”就有胡風這樣的批評大家,還有朱光潛等人的經典性批評著作。到了新時期,經過文學觀念的大變革,批評的主體性被進一步確認,批評自身的曆史也不再被社會史和運動史所掩蓋。這些事實均要求當代文學理論批評應像創作那樣擁有自己的曆史研究,將中國當代文論史從中國當代文學史中分離出來,成為一門新興的分支學科。
筆者始終認為,當代文學可以寫史,當代文學理論批評也可寫史,隻不過這“史”不具有經典性,如本書在寫法上每節字數不要求統一,依據有話則長、無話則短的原則處理。認為凡文學現象必須經過時間篩選才能寫史,這是片麵的。時間的篩選固然是最公正的,可文學史家的整理與確認,也是一個重要方麵,且應看做這是當代文學研究者義不容辭的職責。基於這種看法,我和複旦大學唐金海先生在1984年蘭州召開的中國當代文學研究年會期間,一起商量為當代文學理論批評寫史問題。後他因另有考慮未能執筆,由我一人單獨完成。完成後,我感到莫大的快意和滿足。可這滿足感不到幾天,又覺得書中不少章節安排不妥,論述也不夠新穎,便連忙找出重新修訂一遍。即使這樣,這仍然不是一本理想的中國當代文論史,然而它卻是一本最初的中國當代文論史,且是無任何編寫組、由個人單獨撰寫的當代文學分類史。
說是“最初的”中國當代文論史,不是說以前沒有人寫過,但他們的論述附屬在當代文學史或百年文論史中。有的雖是單獨出版,但屬“概觀”性質,且篇幅沒有這麼大,更沒有包括戲劇、電影批評部分。寫文學史,我是主張私家治史的,這樣觀點和文筆容易得到統一,不必為貫徹領導或主編意圖,將個人見解消融掉。對當代文論史的撰寫,我還有一個偏見:最好不由圈中人執筆。以筆者來說,假如自己是北京的評論家,與書中寫的批評家私交甚篤,那下起筆來就難免瞻前顧後:或為賢者諱,或擺平方方麵麵,乃至把有一定知名度屬可寫或不可寫的同事、同窗盡量夾帶進去。好在筆者遠離中心,所評對象大都緣慳一麵,且不在有中文係的名牌大學任教,因而寫起來人情因素較少。當然,不在漩渦中心便容易不知情,有些地方寫起來難免會“隔”。何況,個人撰寫不能集思廣益,有些自己不太熟悉的領域,亦不可能像“編寫組”那樣請專家寫得深入,這也就是前麵說的“不是一本理想的”文論史的一個原因。
在我的所有著述中,《中國當代文學理論批評史》是我耗費精力最多的一部書。從1985年動筆至今年40度高溫中殺青,曆程竟有十多年。中間也還寫過別的書稿,但對中國當代文論史的思考,始終未間斷過。細心的讀者不難發現筆者一直不放過機會在修改、充實這一被列為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九五”規劃立項課題的研究,前後拿出來的成果均有不小的差異。
盡管自認為寫作態度認真,但此書要得到學術界的認可,還有較大的距離,原因除前麵說的個人學識有限外,還因為當代文學理論批評與政治貼得太緊,對於某些評論家的評論太敏感。此書所評價的某些文學批評現象和對部分評論家的定位,一定會引起某些人的不快乃至反彈,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此書個別章節在內地發表時,筆者就曾受到一位權威人士的善意“警告”和某些朋友的批評。台灣一位資深評論家在台北《文訊》雜誌上評拙著台灣版時,也說我對某些評論家有偏愛。但我想:應允許文學史家有偏愛,隻不過不能有偏見罷了。如果強調絕對的客觀而無自己的傾向性,那文學史家的主體性也就無從體現。拙著便是一部有偏愛但力求減少偏見的文學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