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要說的是,本書在1989年寫好初稿後就開始聯係出版,有兩次還和出版社談成即將植字,但卻因我說了一些人家不願說或不敢說的實話,恢複了曆史真貌,使他們無法接受而退稿。這次有“華夏英才基金”資助,得以出版。2002年,我還卷入一宗震動文壇的“文學事件”。作為研究者的我居然和本書的研究對象餘秋雨一起在上海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簿公堂,這倒很富於戲劇性乃至荒誕性。這一“事件”一直延伸到2005年5月,當餘秋雨得知我出版了《庭外“審判”餘秋雨》的新書後,在北京推銷輪椅的會上對一位記者說:“在我看來,古遠清、金文明生活還十分貧窮,靠寫點罵我的文章以掙得養家糊口的費用,完全可以理解。對於我來說也算做了一件善事,隻當是一種捐助。所幸他們隻是窮了點,如果他們殘疾了,我還可以把輪椅送到他們家門口。”其實,窮不見得是恥辱,富也不一定意味著光榮。我長期在簡稱“財大”的中南財經政法大學任教,還不至於窮到像餘秋雨在《借我一生》中講的“衣著潦草”以及乘不起飛機隻好坐輪船到上海打官司的地步。餘秋雨不敢跟我正麵交鋒,總是質疑批評者的動機或為了出名或為了賺錢,這就像泰森不用拳頭而用牙齒出擊,無論是勝還是敗都不光彩。也是在這次推銷輪椅的會上,餘秋雨回答記者問“會不會再告古遠清”時,斷然否定說:“這是不可能的,開什麼玩笑。這些人最高興的就是這件事,每天都在等著。”其實不是別人等著他告,而是他不敢也無法告。餘秋雨還說我得了夢遊症,勸我到精神病院療養。他先是把我比作“殺人犯”、“製毒犯”,這回又咒罵我得了精神病,這使我想起1934年3月,上海的文氓造謠說魯迅得了嚴重的腦膜炎,十年之內不能寫作。魯迅寫詩回應道:“詛咒而今翻異樣,無如臣腦故如冰”。餘秋雨這種戰法,不過是故伎重演罷了。他不敢筆墨官司筆墨打,是因為心凶筆弱,不能文戰,隻好大施誣陷與中傷,如他在自傳中罵我們是“書毒蟲”,是“曆史的盜墓賊,中國的新納粹”,這一中傷無效後就改作詛咒,恨不得別人得神經病或殘廢,真如三姑六婆,可悲亦可惡也。
我自研究中國當代文學尤其是台灣文學以來,曾遭到對岸一些人的“炮轟”。因意識形態不同,這完全可以理解。但餘秋雨對我的人身攻擊,卻另當別論。不管怎麼樣,這些攻擊均改變不了我深入研究“文革”文學的決心,我不願被這小小橫逆掃卻我研究“文革”文學的興致。我和餘秋雨的不快已快吵完。即使他在其新開設的網站上再發些噪音,我就效法餘光中隻當做山腳下荒村三兩聲偶然的狺狺,就隨他去吧。
未了,要說明的是,書中的許多重要評論家均安排有照片,但因其中一些不夠清晰而割愛,望讀者理解和諒解。
2005年10月湖北經濟學院藝術與傳播學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