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這種文學包裝化傾向相聯係是評論家受人之托參加評獎委員會,以投票方式製造文學史。此外,是作家作品研討會的流行和濫用。對優秀的或有特點的作品開研討會,請有水平的評論家來會診,對提高作家的創作水平無疑有幫助。但當這種形式被無限地使用,尤其是那些促銷性的研討會、發布會實行有償評論,使批評家成為作品的廣告商時,作家與評論家的合謀(而不是合作)就不值得讚揚了。
其六是不斷製造“文學事件”。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的確立,麵對洶湧澎湃的商品大潮,神聖的文學再也神聖不起來,作家感到了困擾,批評家們因不再一言九鼎陷入了困惑。為了對抗這種商品大潮,更好地推銷自己的精神產品,評論家與作家(或編輯)再次合謀,不斷上演一出又一出的文學“事件”。先是有王一川策劃的文學大師排座次,茅盾慘被除名,金庸等人取而代之的“事件”。到了氣象崢嶸或曰氣象猙獰的1997年,則有所謂“馬橋之爭”事件:就韓少功的《馬橋詞典》是否“抄襲”《哈紮爾詞典》一事,作家與評論家、評論家與評論家之間鬧得不可開交,弄得雙方對簿公堂。其實,作為文藝評論,求諸法律判決誰是誰非或借“專政”的力量去擊倒對方,不是一種聰明的選擇。作家要有雅量,要聽得進不同意見——包括近似荒唐的出格意見。聽了後可以反批評,另一方麵也要相信時間、相信讀者,不必慌忙采用法律手段裁決。
在90年代,還刮起一股“爭取20世紀文化結算權”的強台風,除前述的重排大師座次及世紀末香港《亞洲周刊》舉辦的“20世紀中文小說一百強”評選外,還有對謝冕等人主編的兩部《中國百年文學經典》、《百年中國文學經典》的爭論。
這幾年,為了適應市場的需要,一些選家(編選也是一種批評)操起了剪刀和糨糊,編了名目不同的各種“作品選”、“精品選”。而這兩部由名牌大學教授出麵編的“百年文學經典”,將這種編選熱推上了頂峰。由於是近距離觀察,且編選標準不統一,對不少重要作品有遺漏,更重要的是“經典”一詞被泛化,被濫用,編者以文學史的名義給一批作家作品打上“經典”的紋印以便推銷,因而引起讀者以至入選者的紛紛質疑,是很合乎情理的事。
由於批評表演化和事件化的幹擾,也由於評論刊物紛紛關門,批評文章隻好寄生在報刊上,因而90年代文學批評總的說來顯得靈動、輕盈,不如80年代厚實、凝重。這除了上麵說的商業營銷術入侵了文學批評領域外,還受了缺乏理論意義的無謂論爭的騷擾。這種騷擾有時還擴展到兩岸文學論爭中,發展為傷害性批評,如把台灣餘光中對朱自清散文、戴望舒詩作的批評上綱為“嚴辭否定新文學名家名作”,把為餘光中辯護者打成“招搖撞騙”,乃至借讀者來信之口,攻擊餘光中是“文學上的大反攻,反攻大陸”。用這種在文學中玩弄政治,在政治中玩弄文學的手法來對付彼岸的愛國作家,尤其不恰當。須知,批評不能依附,依附權力不行,依附風向不行,依附媒體的霸權或“本報評論員”的話語霸權,不許別人反批評更不行。應當把文學批評當做一門學科,而不是把文學批評弄成棍帽齊飛的訛詐恫嚇。如有這種恫嚇,還能有什麼的祥和氣氛,還能有什麼寬鬆的批評環境,批評還有什麼活躍可言,又有誰還敢去從事文學批評呢?
最後,要補充的是90年代文學批評到了最後兩年,頗有“眾神狂歡”、“雜語喧嘩”的氣勢:有人在“酷評”,有人在“點評”,連王朔也耐不住寂寞,在文壇討伐聲中挺槍而出,把魯迅、老舍、金庸當做他的靶心。有人擺出牧師的架勢逼人“懺悔”,更有一群年輕人在糞土文壇的《斷裂:一份問卷和五十六份答案》中無節製地發泄。還有人為20世紀中國文學準備了一份“悼詞”,企圖發動新一輪的世紀“嘩變”。這種“十年寒窗無人問,一席狂言天下聞”的信口雌黃的文字,已不是通常意義上的文學批評了。
總之,90年代的文學批評是一種多元理論,與五六十年代的政治社會學一元理論大不相同。這種多元理論,促使文藝理論由傳統形態向當代形態演化。尤其是90年代中期以後出現的多元互補趨向,標誌著文藝理論向當代形態不斷增值,這裏就不詳加論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