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章 特搞(3)(2 / 3)

在林彪加以“委托”、江青踐行這“委托”之後,接下來是這樣的——《紀要》整理出來,送毛澤東,毛澤東看後發回修改,來來回回三次,最後於一九六六年三月十七日批複江青:

江青:

此件看了兩遍,覺得可以了。我又改了一點,請你們斟酌。此件建議用軍委名義,分送中央一些負責同誌征求意見,請他們指出錯誤,以便修改。當然首先要征求軍委各同誌的意見。(《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十二冊)

關鍵一語,“此件建議用軍委名義”,是對“林彪同誌委托江青同誌召開部隊文藝工作座談會”名目授權。而“征求意見”

“以便修改”的可能性並不存在,因為業經毛澤東本人過目三次,必是定稿。拿到這個批示,江青即於十九日將《紀要》送達林彪,同時附有一信。信中突出了毛澤東三次親自審閱、修改的經過,並將上述批示完整引述。最後一句寫的是:“現將座談紀要送上,請審批。”林彪自然知道他所需做的是什麼,便於三月二十二日就此件給軍委常委發出一封信:

常委諸同誌:

送去江青同誌三月九日的信和她召開的部隊文藝工作座談會紀要,請閱。這個紀要,經過參加座談會的同誌們反複研究,又經過主席三次親自審閱和修改,是一個很好的文件,用毛澤東思想回答了社會主義時期文化革命的許多重大問題,不僅有極大的現實意義,而且有深遠的曆史意義。

十六年來,文藝戰線上存在著尖銳的階級鬥爭,誰戰勝誰的問題還沒有解決。

文藝這個陣地,無產階級不去占領,資產階級就必然去占領,鬥爭是不可避免的。

這是在意識形態領域裏極為廣泛、深刻的社會主義革命,搞不好就會出修正主義。

我們必須高舉毛澤東思想偉大紅旗,堅定不移地把這一場革命進行到底。

紀要中提出的問題和意見,完全符合部隊文藝工作的實際情況,必須堅決貫徹執行,使部隊文藝工作在突出政治,促使人的革命化方麵起重要作用。

對紀要有何意見望告,以便報中央審批。

此致

敬禮!

林彪

一九六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此件刊載於“文革”印刷品《高舉毛澤東思想偉大紅旗》(1967年4月編印,編印者不明)。林彪稱頌了江青和這個文件,定了調子,亮明態度。

三月三十日,中央軍委向中共中央和毛澤東提交請示,稱:“軍委常委同誌一致同意《林彪同誌委托江青同誌召開的部隊文藝工作座談會紀要》,認為這是一個在文藝工作方麵高舉毛澤東思想偉大紅旗的很係統很完善的文件,部隊必須堅決貫徹執行。”十天後,即四月十日,中共中央決定批發《紀要》。

《紀要》有兩大功能。其一,如前所述,相當於正式和公開授權江青領導文藝:其二,在此基礎上,宣告在文藝(進而是整個文化意識形態)領域發動革命、摧毀舊秩序。

如果說“文藝革命”發軔於現代戲觀摩演出大會,《紀要》便是它第一次係統的理論表述。它在其中的關係,就像《文學改良芻議》、《文學革命論》與“新文學運動”

的關係。我們雖然無法讚賞它,但對於它享有這樣的曆史重要性,卻將無奈接受。

崩解

《紀要》下達之後文藝乃至整個文化領域裏的局勢,可用“崩解”形容。

一九六六年下半年,有。三舊”之說。

即舊中宣部、舊北京市委和舊文化部。其中,文化領導部門就占了兩個。

一九六六年六月二十六日,[六六]

三六二號中央文件批轉《文化部為徹底幹淨搞掉反黨反社會主義反毛澤東思想的黑線而鬥爭的請示報告》,表示同意這個報告,並要“各級黨委根據此報告精神,部署本地區文化戰線的社會主義文化革命運動”,強調:“這一仗必須打勝,以徹底解決作為文化革命的重點的文教部門領導權基本不在無產階級手裏的問題。”奪權鬥爭展開之後,文化部工作陷於癱瘓,職能喪失。

七月二十日,中共中央通知:中央宣傳部已經改組,新部長陶鑄,顧問陳伯達。

但是,改組並不意味著重建,它在“文革”

期間處於“休眠”狀態。原因是毛澤東三月下旬在上海已經批判中宣部為“閻王殿”,發話“解散”:

中宣部是閻王殿。要“打倒閻王,解放小鬼!”毛主席說,我曆來主張,凡中央機關作壞事,我就號召地方造反,向中央進攻。各地要多出些孫悟空,大鬧天宮。去年九月會議,我問各地同誌,中央出了修正主義,你們怎麼辦?很可能出,這是最危險的。毛主席要求支持左派,建立隊伍,進行文化大革命;批評彭真同誌、中宣部和北京市委,包庇壞人,壓製左派,不準革命;如果再包庇壞人,中宣部要解散,北京市委要解散,“五人小組”要解散。(《1965年9月到1966年5月文化戰線上兩條道路鬥爭大事記》,中發[66]267號附件二)文化部、中宣部垮掉,帶來原有文藝體製的整體坍塌。具體領導全國文藝工作的兩個團體全國文聯和中國作協,隨之取消。“文革”中,中國作協僅保留一個北京留守處,附掛在文化部名下,其全體人員則下放幹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