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對新聞媒介在輿論監督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見解。你認為中國的新聞媒介在當前的情況下應該采取一個什麼樣的身份,發揮一種什麼樣的作用?有人說“焦點訪談”獲得的是得天獨厚的條件,你怎麼看?
從理論上講,媒介監督是輿論監督的一種形式(我國現在在認識上將輿論監督基本合一到了媒介監督上),它來自人的表達自由的權利,這種權利內含於我國憲法,新聞自由是它的必然延伸,因而媒介的監督具有正當性。但是它不應成為媒介的特殊權力,不應成為以媒介麵目出現的另一種國家權力。目前大量的新聞官司,說明人們的法治觀點已經萌生,一定意義上是在把媒介拉回到自己本來的位置。從長遠看,媒介的地位將趨向平民化而非政治化。但是這個變化,在我國將是一個緩慢的過程,急不得。
原因在於現在我國的各種權力組織的職業化水平、媒介的職業化水平都較低。某些權力組織、某些媒介,一方麵無節製地擴張權力,一方麵又遠沒有真正履行自己應當行使的職責。就媒介的問題而言,所以發生這樣的情況,在於媒介本身處於市場的生存環境中,它要與其他監督形式爭奪社會信息資源,包括話語支配優勢。雖然受到政策導向的製約,它也可能在行業競爭和自身發展中形成自己的運作邏輯,獲得一定的顯示輿論的權力。這種權力是否運用得當,隻有依賴其職業化的程度了。
鑒於我國目前的國情,媒介監督還不得不需要一定的權力背景,社會不能一下子失去這種產生製衡作用的特殊的媒介力量。
可喜的是,我國的媒介監督正在緩慢地走向製度化和一定程度的法治化。一係列媒介監督的專欄或專題節目,從事實的披露到真相的探察,從問題的討論到法治化的解決,已經呈現一定的工作規則。如果我國的媒介監督能夠不再僅僅將矛頭對準那些民憤很大的壞人,而是能夠以審視的眼光挑剔好的領導的某些失誤,監督我們政策製定和執行中的各種問題(這是劉少奇在1948年就提出的記者的任務之一),那就是媒介監督與媒介實質上履行公共政治權力的疏離。
理論上,輿論監督或媒介監督的職責是:保證公共權力的正確行使,促成並維護以法治國的社會機製,遏製腐敗的滋生和蔓延。媒介監督能夠正常運作的前提,是向公眾全麵、客觀地提供各方麵消息,特別是政務信息。隻有在公眾知情的條件下,才談得上監督。
目前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節目得以播出一些揭露性的內容,確有一些得天獨厚的條件,其他媒介的同樣內容的專題節目無法與之競爭,這是體製上的事情。這個節目的實際意義已經超出了監督者和具體監督對象,而是黨和中央政府通過這個唯一的全國性電視媒介,以這種反麵揭露的形式曉諭社會以正確的政策,明確規範,協調當前全國工作的布局。如果中央級電視台有兩個以上,並在這方麵有所競爭,這些得天獨厚的條件可能會減弱。就這一點而言,除了省級電視台在本省範圍內的模仿外,多數其他媒介無法仿效。但是我覺得,現在不是強調“焦點訪談”有什麼特殊的外在條件,而是需要學習該節目工作人員內在的較高素質。如果我們所有參與媒介監督的記者編輯,具有他們那樣準確把握黨的政策的水平、較好的職業道德風範,我國的輿論監督機製才可能較順利、較快地走向理想化狀態。
你認為當前媒介監督的主要問題或障礙在哪裏?
當前媒介監督的主要問題有三點:第一,地方保護主義,使得媒介對許多涉及地方各種權力組織的監督十分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