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4章 試析因特網上的自由與民主(2)(2 / 2)

也談到過這個問題,她在監獄裏寫道:“隻給政府的擁護者以自由,隻給一個黨的黨員(哪怕黨員的數目很多)以自由,這不是自由。自由始終是持不同思想者的自由。……如果‘自由’成了特權,它就不起作用了。”

這不是純粹的邏輯推論,而是總結了法國大革命實踐的教訓獲得的。革命中雅各賓派遵循盧梭(J.Rousseau)的理論,把輿論劃分為“公意”和“眾意”,公意原是輿論中的多數意見,而一旦被確定為不可變動的至高無上的一種意見,問題就來了。盧梭說:“你希望公共意誌得到實現嗎?那就使所有的個人意誌與之同化。”多數的意見成為決定一切的僵化原則,原來屬於多數的人,隻要有些微新的不同意見,就會被視為叛逆而遭到鎮壓。最後持有這一意見的人即使變為少數,卻仍然能夠以公意代表者的身份實行統治,因為其他人邏輯上被視為少數而失去了表達意見的權利,思想的恐怖轉變為政治專製。

如果認為因特網是民主的象征,那麼就意味著這是一個需要少數服從多數的議會,而不是如蓋茨所說的信息的“終極市場”。也許網絡傳播將來可以用於直接選舉,或者成為政治家了解民意的途徑,但網絡傳播本身與民主的製度無關,倒是號召在網絡上重新建立權威的問題需要冷靜想想。

一篇題為“信息特權的崩潰與權威的重建”的文章,號召原來的大眾媒介在網絡上轉變角色,變成信息提供者(這是當然的)、規範倡導者和監督者、網絡社會的組織者,“重建信息權威”。文章標題本身是矛盾的,原有的是特權,重新建立的權威就不是特權了嗎?雖然這種權威是上網媒介之間競爭和用戶選擇(這可以算是民主程序吧)的結果,但個人用戶對於上網媒介這些巨大的信息源來說,是無法與之對等的。一旦上網媒介真的成為倡導者、監督者、組織者,他們就會以代表多數的身份使少數意見發表了等於沒有發表。“民主”之後賦予上網媒介的職能,對於自由的網絡傳播無疑是一種威脅。

即使撇開重建權威的念頭,撇開各種政治、經濟勢力企圖成為網上的主流觀念而統治輿論的事實,找尋“中心”的文化傳統以及用戶較低的素質都會在網上造就一些名義上代表多數的精英。據統計,“所有新聞組的讀者隻有不到10%的人投稿參加討論”,中國因特網的用戶“95%的人上網隻是查閱和瀏覽,網絡數據信息傳輸水平極低。”“在後大眾傳播時代,人們仍然需要‘意見領袖’為自己‘解惑’。一些高素質的傳播者會成為這種‘意見領袖’。”即使沒有這些精英們,社會原有的多數意見還會以傳統道德的形式影響用戶,“人類幾時保持過客觀呢?

我們對他人的道德評價太容易被我們的社會議程影響了,結果是,我們的整個評價機製與無意識的偏見就像兩種化妝品一樣粘在一起。”

在網絡上是自由的,但是這種自由不可能使所有走上這個被稱為“百家爭鳴舞台”的人變成真的演員,倒是可能被網上的多數改造成同一種模樣。“如果你到網上各個論壇走一遭,會發現那裏的許多言論從形式到內容都像是一個模子中複製出來的。”其實不上網,看看網絡報紙上發表的網上文章,就會有這種感覺。難道這就是自由的結果?

這裏沒有結論,但是從密爾以來,關於謹防多數意見統治主觀意見領域的研究成果,對於我們思考當前網絡傳播中的各種現象,是有啟示意義的。

因特網是以往傳播媒介功能的融合與繼承,在傳播方式方麵的變動極大。但由於原有大眾傳播媒介紛紛上網,政治、經濟權力組織實際上掌握著網上最大的信息源,傳播的控製結構並沒有發生根本的變化。用戶的素質也不會由於上了網就提高多少。人們雖然擁有許多以前沒有的選擇和發表的虛擬自由,但仍然處於所在地區社會控製的大“網”之中。在這個意義上,新聞自由與言論自由的研究,絕不會因為出現了自由的因特網而終結,戰鬥正未有窮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