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發出的信息也可以被別人刪除。例如一位加拿大的絕症患者向各BBS發出解除安樂死禁令的呼籲,而另一位電腦專家因為有不同看法,便用一個程序就抹掉了他發出的全部呼籲。
因特網是全方位開放的,因此有人說,“用戶可以利用多節點的聯通訪問,輕易地繞開把關人設置的障礙來獲取信息”。
但這對一般用戶來說絕非“輕易”,這需要熟悉計算機技術。
“如果某個國家或某個地方在信息高速公路上設置障礙,那麼,很多人就會被擋住。”
(3)話說回來,由於因特網確實開闊了新聞和言論的自由空間,政治、經濟的權力組織針對因特網實行的控製方式,正在從硬性控製轉向以軟性的對話關係、對策關係為主,如同我們說話中有語法的無形控製,但大多沒有感覺到一樣。
因特網本來用於軍事目的,並非是要為民眾創造新聞與言論自由的天地。就權力組織的願望而言,美國未來學家托夫勒(A.Toffler)寫道:“任何國家都在力保權力。無論給我們造成的損失有多大,國家都將想方設法阻止最新的通信革命達到目的,並將對信息的自由流動加以限製。”通過各種被稱為“信息推拿”的宣傳手法,通過軟件對信息的不同剪裁和歸納,通過管理者階層間接控製局域網,等等,使得因特網的新聞和言論不會經常溢出被允許的限度。雖然原則上網上用戶人人平等,但要意識到這個事實:“許多國家中,擁有最先進技術的機構是情報或安全部門。許多科研機構直接為這些部門服務。這些工作當然是為了強化對網絡的監督和控製,這種控製通常是在你不知不覺中存在的”。
(4)雖然網絡上的每位用戶都有自由選擇信息的權利,但是由於強大的信息源網站比普通個人用戶具有的優勢,用戶的選擇權實際上隻是一種操作權,就像孫悟空跳不出如來佛手心一樣。
尼葛洛龐帝(N.Negroponte)強調“數字化會改變大眾傳播媒介的本質,‘推’送比特給人們的過程將一變而為允許大家(或他們的電腦)‘拉’出想要的比特的過程。”從推(push)到拉(pull),確實提高了用戶的自由度,但問題的本質並沒有發生變化。重要的是你選擇的信息仍然主要來自大型的上網媒介,不論根據需要或興趣選擇哪條作為你的個人頭條,都滲透著上網媒介的意識形態。蓋茨談到自由選擇時,強調“你能看到自己的每日新聞。……專門為你編輯並發送給你的新聞節目可能來自NBC、BBC、CNN和《洛杉磯時報》的世界新聞”。他無意中說出了用戶“自己的每日新聞”實際上還是他人的產品。
以前發出一千條信息也許隻有一個人看,現在發出的一條信息是用戶本人點的,針對性極強,既經濟又更有效果。
何止原來的大眾媒介,各種政治、經濟的權力組織都可以有效利用因特網傳播自己的觀點和廣告,於是便有了網絡上的“喚起民眾千百萬”。個人用戶麵對如此強大的信息攻勢,他可以自由地發出自己的信息,但這種自由是不可能對等的。真正的對話隻在很小的討論小組內虛擬地實現。在個人與較大信息源之間,網絡提供的自由可以使當初打不進大眾媒介或“頂尖教授”的熱線電話全部“打”進去,對方能否看得過來,則是另一回事;而反饋的比例,其實比中彩票的機會小得多,“心靈的接近”隻是神話。
(5)網上自由對話的背景是虛擬的,這與實際生活中的自由對話尚有相當的距離,就如遊樂園裏“激流勇進”的遊戲,與在真正的大江河中漂流是兩碼事一樣。
網上虛擬環境的特點,1993年美國畫家斯坦納(P.Staner)
的那張兩條狗在計算機前對話的漫畫最為形象:“在因特網上,沒人知道你是一隻狗”。幾乎所有關於網絡的著作和文章都會提到這個漫畫故事,並作為網絡傳播的優點予以肯定。甚至有的文章對將來網上實現清晰的形、聲對話感到遺憾,因為它除去了交流者的身份、種族、性別等,而這些是“網絡上人人平等”的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