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新聞與傳播研究所,每年填報發表的成果(僅是工作統計,不是考核依據),論文、一般文章是嚴格加以區分的,凡是自己認為是論文的,要複印,一是便於科研處檢查,一是存檔;而一般文章也就是寫上一行標題和發表刊物、時間就完了。新聞所在評職稱時,從來沒過問過提交的論文是否發表在核心期刊上,而問是否為論文,論文的水平怎麼樣。我有多篇文章發表在華中理工大學新聞信息學院的《新聞與信息研究》上,這是個內刊號刊物,我照樣把認為是論文的文章列為論文上報,從來沒有人說過什麼;而發表在被稱為核心刊物上的文章,有不少被我自己列為一般文章。一般地說,一個人一年能發表幾篇論文就很不錯了,多數文章屬於一般文章。比如2002年度我發表了68篇文章,一般文章62篇,隻有6篇算論文,而且其中5篇還是去年寫的,隻有1篇是年內寫的,這很正常。我看到過報上報道有人一年發表300篇論文,那大概是把隨筆算作論文了吧。研究所裏對在外麵獲了個什麼獎,當然視為好事,但也隻是在會上提一句,有時連提都不提;即使是中國新聞獎,也沒給過一分錢,隻有全國記協發的那張獎狀紙,也不會作為晉級的依據。誰都清楚,那種獎有相當的權力分配的因素,不是學術獎。
最近幾年,新聞所沒有人申報中國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現在大家比較積極申報的是“所重點”,錢雖不多,但申報很簡單,寫一張紙就夠了,如果被批準,隻是到了年頭了才問一下完成了沒有,沒有完成,說出理由,可以延期。所內研究人員關於社科基金有一句話:有那填表申報的工夫,一篇論文也寫出來了。對於精神生產的管理,總的有一個大體的框框後,剩下的不要去管,管也管不到點上。一定意義上,無為而治就是一種管理方式,從側麵關心一下有什麼困難,幫助解決一下就夠了。華中師大教授章開沅說:在國外,一些大的基金會對研究者隻要求報一個方向,具體選題並不過問,研究的過程也不過問,很少派人檢查,更沒有指標體係。不像國內這樣,沒完沒了地填各種表格,一年到頭忙申報、評審、驗收。管理的目的應該是實實在在地推動學術研究。
我不知道錢鍾書寫《管錐編》時誰管過;陳寅恪寫《柳如是傳》時要這樣三個月一彙報、半年一小結,是否能寫得出來。幸虧我當年寫《精神交往論》時還沒有這樣的基金製度,10年間沒人要求我彙報怎樣寫和寫到什麼地方了,在快寫完的時候,為了得到點錢用於出版,兩次申報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均不被批準,最後僅從院裏得到2500元的課題經費。要是現在,我無論如何寫不出來了。因為前五年我在通讀50卷全集和做筆記,而現在一個課題的時間最多三年,如果我總是說沒讀完,不等我動筆寫,項目也許就被取消了,逼著你想認真也不行。申報課題必須提供完成課題的已有條件,這意味著一個人隻有積累了許多某方麵的材料後才能申報課題,但積累過程中的這些年,他到哪去弄錢呢?普林斯頓大學允許安德魯·懷爾斯教授9年不出一篇論文,埋頭研究,終於解決了著名的“費馬大定理”。沒有這所大學的寬容,恐怕現在費馬大定理還是個未解決的難題。我很讚同複旦大學教授楊福家說的,一流大學需要大樓、大師,更需要“大愛”,這種對研究人員的愛,體現在給予充分的研究時間而不是催著人家快出成果,也不要讓真正做學問的人的精力消耗在一天到晚的評審和驗收別人的成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