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9章 關於人文、社會科學成果評估標準的幾點意見(1)(2 / 3)

二、科研管理中的若幹問題

鑒於以上談到的人文、社會科學的特點,以及中國人文、社會科學目前的“國情”,現在不少學校和研究機關衡量人文、社會科學成果的價值評估標準是成問題的,不是鼓勵研究人員認真研究學術,真正在學術上有所創新,給社會留下深刻的思考和精神財富,而是追求某個級別的課題來源、獲得某個獎項、在所謂“核心期刊”上發表了多少文章。這種人文、社會科學的體製如果不做根本的改革,繁榮人文、社會科學就是一句空話。

另外,科研管理本身應該也是一門科學,但是現在的人文、社會科學的管理,在相當多的學校和研究機關,隻需要管理人員識字,會加減法,加上工作認真,就完全可以勝任。因為他們的工作就是催促各個部門和個人每個季度和每年填一堆表格,統計誰、哪個部門發表了多少篇文章、獲得了什麼獎、爭取到什麼級別的課題和拿到多少課題費,根據這些統計數字,通過一定的程序提升某人的職稱,給予某部門更多的經費。在這種體製下,我們還是免談什麼人文、社會科學的發展為好。

在這些屬於體製性的要求中,隻有一項是國家方麵的,即全國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建立這一基金的目的既是鼓勵發展人文、社會科學,同時也想通過基金製度要求人文、社會科學為國家政策進行一些應景的研究。它的建立標誌著我國人文、社會科學體製的一種變化,是積極的。但是,這個給全國作出榜樣的製度目前存在著一個最大的問題,就是所有的項目均要求兩三年內完成。如果立項內容屬於政策研究性質,兩三年是適合的;如果立項內容屬於學科基礎理論的,那麼兩三年內完成立項是自欺欺人,沒有前期積累,出來的成果幾乎可以肯定是拚湊的。

課題指南的側重點是政策研究性質的,這在指導思想上等於不鼓勵研究學科基礎理論。如果錢鍾書在世,申請寫作“管錐篇”

的研究項目,為期20年;或者陳寅恪在世,申請“柳如是研究”,為期10年,完全不可能被理會。這意味著,我國人文、社會科學在這種體製下,以後出不了這樣的學術大家和立得起來的學術著作。

還有,這個基金像對待工業流程生產東西那樣管理精神生產,申報時填寫的內容具體到章節和年月,要求從立項開始就必須把意向、意義、過程和最終成果講得清清楚楚,這是違反科研思維規律的。被批準後還要三個月一彙報,半年一小結,一年一總結。經費也不是一次到位。即使是政策性研究,這種申報和檢查方式也過於繁瑣,更不要說學術性很強的項目了。現在隻有流行的大眾文化可以采取這種方法生產,它們的價值類似快餐盒飯。如果我國人文、社會科學也如此炮製,那真沒救了,會出現經濟界曾經有過的劣幣驅逐良幣的局麵。真正搞學術研究的得不到鼓勵,追逐“短平快”反而名利雙收。

這類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各個單位和大學的人文、社會科學項目申報和檢查幾乎完全按仿造全國社會科學基金的模式,日常的學術研究工作的檢查也是如此,而且通常在完成數量、時間上的要求更為精確。所有的項目後麵是錢,就是為了生存也得去爭取項目。老一輩“坐十年冷板凳”的教誨在這種體製下變成了“短平快”,不僅教學和科研機關,就是一些黨政機關、企業在評定級定崗時也要求承擔個什麼級別的學術項目和發表了什麼論文。一旦全民搞學術,這種學術是個什麼東西,可想而知。全民搞學術就像1958年我國全民大煉鋼鐵造成一堆堆廢鐵渣一樣,現在已經產生了不少學術垃圾。如果潛心研究得不到精神和物質方麵足夠的鼓勵,而短期效應的做法總能名利雙收,那麼“加強哲學社會科學建設”口號難以落實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