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現了這種情況,往往產生兩大類意見:一類歸根到底是要求回到原來的體製,或拒絕在某些本來應該實行市場經濟體製的領域進一步前進;另一類是努力改善實行市場經濟的環境(如建立健全各種法律法規),堅持不斷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體製。如果說,在文化領域不實行市場經濟體製就能防止權錢交易這種腐敗的現象,那我也讚成;但是回頭路是不能走的,解決問題的方法隻能是完善市場經濟的體製,讓這種法治經濟盡可能多發揮些抑製腐敗的作用。
由於喻同誌把“權錢交易”這類破壞商品交換原則的行為也視為是一種商品交換,那麼他形成以下認識是很自然的:“在經濟領域,‘商品交換’不是‘洪水猛獸’。把商品交換那一套照搬到文化、教育、醫療、衛生事業,甚至法政領域,說它會起‘洪水猛獸’作用,未嚐不可。”“把服務,特別是文化、教育、新聞、醫療等類服務不加區別地等同於商品,把一切都‘推向市場’,都‘商品化’的理論,已經造成了嚴重後果,應當進行反思了。”這裏的認識差誤需要分為幾點來說。
首先,如果對商品交換的認識如喻同誌那樣,原有的以權力為中心的經濟體製若沒有完全改變,那麼經濟領域的權錢交易同樣是洪水猛獸,而且這種腐敗比其他領域要嚴重得多。在文化等其他領域當然同樣也是洪水猛獸。
第二,如果是法治化的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商品交換,隻會以新的形式規範各種經濟行為,這對於應該實行市場經濟體製的領域是福音而不是災難。文化、教育、醫療、新聞逐漸改以服務商品的形式麵對社會,改變了以往多多少少存在於這些領域的、難以克服的特權和壟斷問題,這是件好事。如果把文化等領域“推向市場”、“商品化”(這些說法我認為會造成誤解,最好不這樣講)理解為規範地實行看戲要買票、看病要交錢、上學要交學費、訂報紙要自己花錢等,同時實行本領域的競爭,隻會提高服務商品的質量,怎麼會“已經造成了嚴重後果”呢?但是,如果把喻同誌理解的“商品交換”(權錢交易等)也算在實行市場經濟的頭上,那實在是對市場經濟的曲解。這些問題與一般經濟領域是一樣的,原來體製中的特權和壟斷並沒有完全消失,於是就會有人利用實行市場經濟的環境條件,扭曲商品交換的內涵,搞違法的權錢交易。這些確實如喻同誌所說,“已經造成了嚴重後果”,但賬要算在原有經濟體製的弊病上。
當然,文化、教育、大眾傳播等領域與意識形態、公德等相關,市場經濟在這些領域隻能解決規範地按價值規律投入產出的問題,堅持馬克思主義還需要另外做正確的引導、示範,保證社會秩序和公德,也需要做許多提倡精神文明的事情。
第三,喻同誌談到不能在法政領域實行商品交換,不論他理解的商品交換是什麼,我都同意,因為這個領域本來就完全不存在經營性質的事項。我奇怪的是,他怎麼會在是否實行商品交換的問題上,把法政領域與文化、醫療等領域並列看待。看來,一張國外的統計分類表,使他對這些領域的性質、職能產生了認識上混淆。
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以來文化、教育、新聞、醫療等服務領域出現的各種權錢交易、不講文明道德等不好的現象,我同喻同誌一樣十分憂慮。分歧在於,如何在經濟學意義上,而不是在以往大批判時形成的“商品交換”概念的意義上,來理解現在實行的市場經濟;出現這些問題的原因是由於實行市場經濟,還是由於體製更替中原有體製的弊端造成的。
喻同誌強調誠實和理性,這很好。誠實起碼要與基本的生活經驗一致,例如明明花錢買了一張報紙,非說這張報紙絕不是商品,而是服務。這誠實嗎?理性是要建立在一定的知識基礎上的,如果以無知為理由,指責這或那,這理性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