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章 我的學術經曆(2 / 2)

二、關於一般新聞理論的研究,在真實性方麵還有《警惕精彩的軟新聞》(1998年)和《論傳媒對科學的誤讀》(2003年)等文章。在客觀性方麵亦有一些文章。

在新聞自由方麵還有《關於“絕對出版自由”的質疑》(1983年)、《少數能享有自由:出版自由的標誌》(1988年),以及《自由的心靈——“五四”的文化精神》(1989年)等文章。

關於新聞和報紙商品性的研究,還有《關於商品性討論的幾點意見》(1984年)、《新聞是一種特殊的商品》(1986年)、《新聞生產商品化是曆史的進步》(1988年),《馬克思論新聞是商品是曆史事實》(1994年),以及在學者內部流傳的《從三次新聞商品性討論看中國的新聞學》(1996年,1萬字)等文章。

在新聞法方麵,20世紀80年代發表了一些關於馬克思恩格斯論新聞法的小文章,對於推動這方麵的研究產生了意料不到的正麵效果。90年代發表過一些關於新聞職業道德的文章,較有代表性的是:《關於新聞學研究中四個話題的新聞道德意識》(2000年,1.2萬字)、《更正與答辯——一個國際公認的新聞職業規範》(2003年)。

綜合性的新聞理論研究還有《中國的現代觀念和大眾傳播媒介》(1993年,1.3萬字)、在學者內部流傳的《中國改革開放以來既定的新聞觀念與新聞學、新聞媒介》(1996年,2萬字)等文章。

三、關於新聞傳播史的研究,還有《新聞學:從傳統觀念到現代觀念》(1988年,1.7萬字)、《五四新文化運動與中國的新聞學》(1989年,2.8萬字)、《五四時期的中國新聞學》(1989年)、《意大利不是現代報刊的起源地》(1991年)、《中國新聞工作改革開放的起點——紀念1979年全國新聞工作座談會20周年》(1999年,1.2萬字)、《論世界新聞傳播的曆史發展軌跡》

(2002年,1.6萬字),以及關於《金瓶梅》中的邸報、馬克思與《大陸中國之友》、葉銘琛與報刊、馬克思恩格斯與郭士立等個案研究小文章。

四、關於傳播學研究,還有一些文章相對重要些,例如《試論說明性信息的接受特征與輿論引導》(1998年)、《談談傳播學批判學派》(2000年)、《電視對社會結構的革命性影響》(2003年)。

五、關於新聞業務研究,1991年以後發表過一組借鑒中國古代筆記而談論新聞寫作的文章。關於具體的評報文章和寫作案例分析文章,約有幾十篇。

關於新聞業經營的文章,還有《從新聞消費看新聞生產》(1993年,1.2萬字)、《從有償新聞到不公平競爭》(1994年)、《我國經濟新聞的發展和變化》(2000年)、《關於媒介資本的幾個問題》(2001年)、《傳媒競爭之路——減去共同的東西》(2001年)、《關於傳媒發展和經營的一些宏觀認識》(2002年)等十來篇文章。

六、討論新聞傳播學研究的文章,本文集隻選了兩篇。其他概述性或見解性文章,較重要的還有《新聞理論研究現狀及曆史的探討》(1986年,1.2萬字)、《新聞學需要懺悔意識》(1989年)、《對我國新聞心理學學科建設的幾點意見》(1995年)、《對我國傳播學學科建設的幾點意見》(1995年)、《近十年中國新聞傳播學研究的基本情況》(2001年,1萬字)、《關於傳播學研究的幾點意見》(2001年)等等。另外,從80年代起,還有一些專論新聞學論文寫作和規範化的文章。

七、關於中國內地與台灣及港澳新聞交流的研究,限於篇幅,本文集沒有選。這是我自1991年以來不時涉獵的一個研究話題,較重要的文章有《中國台灣、大陸的新聞交流》(1991年,2萬字,合作)、《台灣的新聞傳播學和新聞教育》(1998年)、《香港的新聞傳播學研究和新聞教育》(1998年)、《海峽兩岸及港澳的新聞交流與回顧》(2001年,1.3萬字)。

本文集是曆史的記錄,因而我無權對已經發表或流傳的文章做觀點和表述的改動,隻更正了錯別字以及個別語法明顯有誤的地方。這些文章反映了當時的思想,有具體的生活背景,有些地方尚顯幼稚。檢閱以往的文章,我感到滿意的地方在於:作為學者,我基本堅持了不說違心話、不說套話,無愧於1978年以來我獨立確立的信念。

陳力丹

2003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