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3月23日)
對於“黨員和黨員領導幹部在‘文化大革命’中發生的錯誤和問題,除‘三種人’外,采取區別對待的方針”。這是中央整黨決定一再強調的政策界限,我們應該嚴格遵守。
整黨以來,一些在“文革”中犯有這樣或那樣錯誤的同誌向黨組織提出,要求給一個機會放下包袱或消除同誌間的隔閡。但是,我們也看到,有的人在“文革”中犯有這樣那樣的錯誤,至今還自認為一貫正確,不作任何檢查。對此,一些被批鬥、被迫害的同誌和被害者家屬是有意見的。在“文化大革命”中犯有這樣那樣錯誤的人,在這次整黨中讓他們從吸取經驗教訓著手,講講自己的問題和認識,放下包袱求得諒解,不僅有利於同誌間的團結,也有利於清查“三種人”工作深入開展。
整黨實踐證明,不徹底否定“文化大革命”就不能自覺貫徹執行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正確路線、方針、政策,就不能真正統一思想,團結就沒有基礎。現在一些人對“文化大革命”有三種思想狀態:第一種,對徹底否定“文化大革命”思想上轉不過彎來。第二種,自認為一貫正確,過去整人是緊跟上麵,自己沒有錯。第三種,一些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整的同誌,對整過自己的人,耿耿於懷,感情上的隔閡難以消除。這些問題要在整黨中認真解決。
必須徹底否定“文化大革命”。這個問題雖然在黨的十一屆六中全會決議中早已作出了明確的結論,但是,有的人至今還在堅持“文化大革命”的某些錯誤觀點。這不能不引起我們的重視。六中全會決議明確指出:“曆史已經判明,‘文化大革命’是一場由領導者錯誤發動,被反革命集團利用,給黨、國家和各族人民帶來嚴重災難的內亂。”“一九六六年五月至一九七六年十月的‘文化大革命’,使黨、國家和人民遭到建國以來最嚴重的挫折和損失。”“‘文化大革命’不是也不可能是任何意義上的革命或社會進步”,而是“全局性的、長時間的‘左’傾嚴重錯誤”。這些結論從理論和實踐上正確闡明了“文化大革命”的實質、危害和根源,說明了“文化大革命”是完全錯誤的。我們每個黨員、幹部,都應當聯係實際,在這次整黨學習中要進一步加深理解。對少數至今還留戀“文化大革命”的一些錯誤觀點或自以為在“文化大革命”中“一貫正確”的同誌,應對照錯誤思想在整黨中加以解決。
實踐證明,不徹底否定“文化大革命”就不能根除派性。派性同黨性是根本對立的。不根除派性,就不能增強黨性。當然。在我們的一些單位裏,有派性的人是少數,但也不能忽視。必須要看到,“文化大革命”兩派群眾組織都是同一個特定曆史條件下的產物,“文化大革命”全錯了,一切參加“文化大革命”的這派那派還有什麼“正確”可言。“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如果說對“文化大革命”要“一分為二”的話,那隻能是從反麵接受教訓。
要徹底地否定“文化大革命”。對於這個問題,領導同誌一定要旗幟鮮明、立場堅定。否則,不能根除派性,不能徹底清查“三種人”,也不能做到思想的真正統一,整黨的局麵就難以打開,整黨隻能是走走過場。這個問題必須嚴肅對待。
“文革”中犯有這樣那樣錯誤的同誌自覺總結經驗教訓,主動講一講,放下包袱,輕裝上陣,對自己是有益的,對整頓組織也是十分必要的。當然,一定要堅持“消除隔閡,增進團結”的原則,一定要提倡主動講,自己講,不追問,不點名。強調自覺總結經驗教訓;涉及別人的問題,可向組織反映。需要問清查明的問題,由黨組織負責。一定要重申黨的十一屆二中全會決議:“決不允許乘整黨之機煽起派性,決不允許利用派性整人”,“違者一經查明,即予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