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為公”的思想值得我們借鑒、繼承。需要注意的是,“公”並不是抽象的,在不同時代、不同的人那裏有著不同的甚至對立的含義。今天我們繼承“天下為公”的大同理想,要賦予它新的時代內容,這就是要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真正實現共同富裕和人民幸福,最終實現共產主義的偉大理想。
二、公私相背,善惡所由
在中國的道德傳統中,最突出的一點是把公私與道德上的善惡聯係在一起。唐代獨孤及一針見血地指出:“善惡生於公私。”把公私的道德意義明確地揭示了出來。到了宋明道學家那裏,這一思想得到進一步論證和發揮。他們把公私與義利、理欲、善惡諸範疇密切聯係在一起,認為公就是義,就是理,就產生善;而私就是利,就是欲,就是惡。君子和小人的區別,也在於公私。在某些道學家眼裏,凡是不符合道德的行為,統統是“私”,私是萬惡之源。明代的呂坤甚至認為,“人一生大罪過,隻在自私自利四字”,“隻把持得公字定,便自天清地寧,政清訟息,隻一個私字,擾攘得不成世界”。
中國傳統倫理道德中的“公私相背,善惡所由”理論,抓住了個人和集體、自我與社會的關係這個倫理學的主要矛盾和問題,並研究了其中的主要內容和意義。以公為善,肯定了人應該從“天下正大的道理”去處置事,不應隻局限於一己之私意、私利,這是合理的有意義的。但是,除了極少數思想家之外,他們都在不同程度上誇大了公私的對立,而且抽象地看待公與私的相互關係,這就有失偏頗了。其實公與私的關係是具體的,它們不但有對立的一麵,還有在一定條件下相互依存、相互轉化的一麵;“私”有導致惡的一麵,也有其合理的積極的一麵。
三、公私之交,存亡之本
這是從政治道德的角度談公私的。其根本的思想在《商君書》裏用最簡練、最準確的語言表述出來:“公私之交,存亡之本。”先秦時期不僅儒家提倡“世界大同,天下為公”,法家更強調“公”。他們主張法治,而認為法的功用就在於“去私立公”,把立公去私看做治國的根本原則。他們這樣做,主要是反對當時宗法製度基礎上的“親親而愛私”現象。當然,他們所主張的“公”也並非真正的公,韓非就將國君的意見、利益等同於“公義”。但他們提出的去私立公的原則卻有普遍意義,因此也成為重要政治道德原則。它為後代政治家所繼承、發展,有了更為具體的要求,如對人君要求“有公賦,無私求;有公用,無私費;有公役,無私使;有公賜,無私惠;有公怒,無私怨”。對人臣要求“治官事則不營私家,在公門則不言貨利,當公法則不阿親戚,奉公舉賢則不避仇讎”等等。到宋儒又有人提出“一心可以喪邦,一心可以興邦,隻在公私之間爾”。可見這一點已成為政治道德的傳統。這種思想理論,對於限製統治者的剝削和壓迫,調整和緩和社會矛盾,推動社會生產力發展起到過積極作用。今天,已經消滅了等級製度,國家是人民的國家,國家工作人員是人民的勤務員,立公去私、大公無私的原則已有了實現的可能。我們應該大力提倡發揚這種優秀傳統精神,以反對一切以權謀私的腐敗現象,建立起真正公正廉明的政治。
四、破私立公,克己遷善
提倡“破私立公,克己遷善”,這是中國傳統倫理道德的一個重要內容,也是它的一個重要特色。首先提出公私關係問題是先秦時期的法家,如管仲、商鞅、韓非等,他們提出“明於公私之分”。但是,他們主要是從反對血緣家族關係,堅持專製集權的法製著眼。漢唐以後的儒者,特別是宋明道學家,對於法家的去私立公理論進行了儒家式的改造,建立了一套“破私立公”的理論,與其“義利之辨”、“去欲存理”相呼應。在他們看來,人心之公同義理一樣,是人天生而有,隻是被私欲所蔽,才違背道德,釀成禍害。用王陽明的話說便是:“天下之人心,其始亦非有異於聖人也,特其間於有我之私,陷於物欲之蔽,大者以小,通者以塞,人各有心,至有視其父子兄弟如仇讎者。”對於私心,必須痛下省察克治功夫,“防於未萌之先”,“克於方萌之際”,定要“掃除廓清”,使人心“純乎天理”,“而無一毫人欲之私”方可。
“破私立公,克己遷善”,突出了人們思想中公和私的矛盾,要求把公義放在第一位,以公勝私。這對於堅持道德修養,保持人們的道德情操,提高道德水平,具有重要意義。但問題是,不能把公私的矛盾、對立絕對化,抽象化。特別要看到,作為個體利益與整體利益的私與公之間,除了有對立的一麵之外,還有統一的一麵,對於“私”要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區別對待,不可一味反對。要克服傳統道德思想在這方麵的片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