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以為上”,表明了中國古代重視道義,尤其重視“天下之利”的優良傳統。但後儒卻把“以義製利”的合理思想絕對化了,提出“正誼不謀利”,鼓吹人們隻需求義,而不必去理會利。這就成為以義代利,實際上是否定了“利”,特別是個人利益的獨立存在和意義。我們繼承和發揚義以為上、公利為重這一優秀傳統思想,應該剔除其中的糟粕,賦予新的具體形式和內容。
三、義為利本,義以生利
在古代關於義利的思想中,還有一個值得注意的觀點,就是“義為利本”,“義以生利”。早在春秋時期,思想家們已經提出“義”是“利之本”、“利之足”,後期墨家甚至認為“義者,利也”。為什麼“義”是“利之本”,而且能夠“生利”呢?在他們看來,這是因為義能“利民”和“豐民”,“義”可以“聚民”,並減少敵人,“義厚則敵寡”;“義”能夠滿足統治者的願望,“謀度於義者必得”。總之,“有義則生,無義則死”,“有義則富,無義則窮”,“有義則治,無義則亂”,從個人的生死、貧富到世之治亂,都要有“義”作根據,作保證。很清楚,這裏所說的利,不是一己眼前的小利,而是社會整體長遠的大利,而義則是整體長遠利益的反映。在他們看來,符合和遵守道義,才能保證利的實現。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朱熹說:“正其誼,則利自在;明其道,則功自在。”重義不是不要利,而是為了求利。這樣,道義對於人生的價值和意義、道德對社會的能動作用被充分地肯定了下來。
當然,古代思想家的“利為義本,義以生利”的主張,仍然是為統治階級打算的,目的是為了“得民”、“聚民”,以維護其統治地位。這是他們最根本的“利”,也是他們“義”的最終歸宿。但是他們關於“義為利本,義以生利”的思想不但表現了較開闊的眼光和氣魄,而且也闡明了道德對利益的影響和作用,包含有一定真理性的因素,這是值得批判繼承的。
四、義利雙行,誌功合觀
在中國傳統倫理道德學說中,與重義輕利思想並存的還有一種功利主義的思想傾向。這種觀點肯定利的合理性和效果的重要性,主張義利雙行,誌功合觀。例如,先秦時期的墨子提出了“貴義”、“興利”與“合其誌功而觀焉”的觀點。秦漢以後,尤其是後來的宋明道學家把義利絕對對立,或以義代利,使得否定求利的思想日益發展。但是,也有其他一些思想家,如與道學家相對立而處於異端地位的陳亮、葉適等,平等地看待義利二者的地位,主張義利雙行;明清之際的李贄、傅山、王夫之、顏元等認為,“利”是“生人之用”,不可或缺。正義就是為了謀利,顏元指出,“正誼便謀利,明道便計功”的急功近利態度雖然不可取,而全不謀利計功,也是佛、道和腐儒的空寂之談,非常荒謬。正確的態度應該是“正其誼以謀其利,明其道而計其功”。這種觀點顯然有著合理性。除此之外,有一些思想家,其思想的主要傾向雖不是功利主義的,甚至是反對功利的,如荀子、董仲舒等,卻也在某種程度上承認人對利的追求是不可否定的事實。他們的觀點也有一定的合理性。
五、興天下利,利濟蒼生
中國古代的思想家,除去主張“出世”的佛、道家以外,幾乎無一例外地主張“興天下利”,墨家在這個方麵旗幟最鮮明。儒家雖然提倡義以為上,以義製利,卻也讚成維護“公利”和“天下之利”。孔子讚揚“博施於民而濟於眾”的聖人,要求“因民之所利而利之”,荀子更主張“興天下之同利”,就連提出“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的董仲舒,也大講“王者要以愛利為意”,要“兼利天下”。在古代統治階級那裏,“興天下利,利濟蒼生”的思想具有明顯的局限性,這不但是因為他們往往站在“王者”、“聖人”的立場上,對百姓持有一種“恩賜”的態度,而且其目的最終還是為了鞏固他們的“天下”,使人民“歸之”。對此,傅玄明白地指出:“利天下者,天下亦利之。”但是,他們“興天下利,利濟蒼生”的思想,又有一定的積極意義,它終究是突破了剝削階級的狹隘局限,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民群眾的願望要求,在實踐中也起到了推動社會發展的作用,這些在今天仍然需要肯定和發揚。也隻有在今天,有道德有覺悟的人,才真正能夠做到“興天下利,利濟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