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關於人能成善的各種觀點一樣,在對惡的根源說明上,古代各種學說的根本缺陷,在於其都是從抽象人性論的觀點去觀察問題,而沒有對善、惡及其根源做具體的曆史的分析。在這些問題上,我們應該吸取、借鑒古人合理的思想、觀點,在馬克思主義指導下發展我們的認識,糾正和克服古人認識中的錯誤、不足之處。
義利論
在我國古代道德理論中,義利關係問題占著極其重要的地位。義利關係問題包括兩個相互聯係的層麵。首先,“義”是指道德準則和要求,“利”是指物質利益;義利關係指道德與利益的關係,或者說是精神追求與物質生活的關係。其次,因為道德歸根到底是經濟的反映,義在本質上代表著社會整體利益的要求,所以義利關係又是公利與私利的關係。精神生活與物質生活的關係、公利與私利的關係,乃是人生中不可回避的基本問題,也是道德理論和人生價值觀中的重要問題。在中國古代的道德理論中,它所占的地位更為重要,更為突出。
對於義利關係,我國古代的思想家進行了長期的探討和爭論,提出了各種不同的主張和觀點,但從總體上說來,在中國的道德傳統中,占主導地位的是重義輕利、公利為上的原則。先秦時期百家爭鳴,儒家重義輕利,主張義以為上,以義製利。墨家“貴義”,但對義的理解與儒家不同,以“利”為義之標準,強調義之所以可貴是因為它可以“利人”,而所利之人,指的是眾人、人類,對個人利益則不很關心。法家認為“人皆挾自為心”,“仁義用於古而不用於今”,重利而輕義:但在公利和私利關係問題上,他們強調以賞罰為手段,塞私門,行公義,私利要服從於公利。在把公利放在第一位這一點上,法家又與儒、墨重義的思想相通。漢以後,儒家的重義輕利思想與法家的公利為上思想合流,成為以後曆代的主導思想。
我國古代義利觀中的優秀思想,曾經培育了世世代代中國人民尊德重義、團結奮鬥的光榮傳統,保證了我們中華民族的發展和繁榮.至今也仍然具有深遠影響。它啟示我們,即使在商品生產和市場經濟大潮中,也必須正確處理義利關係,既要用反映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道義原則去引導、調節人們對利益的追求,保障和促進各種正當利益的發展;又要以經濟發展和調節人們利益關係為手段,保證社會上道義原則的實施和發展。社會主義條件下義利關係的正確解決,將給傳統的義利觀以深刻的改造,使之發展到一個新的更高的階段。
在傳統的義利觀中,重義輕利、公利為上的原則,具有普遍性和真理性,其內容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麵:
一、明辨義利,第一要務
中國傳統倫理道德中關於明義利之辨的思想,是以儒家為代表的傳統人生價值觀中一個重要的特點和重要內容。在這種觀點看來,義和利是對立的兩種價值取向;“義”就是“當為”,即從道義上看應當去做的;“利”就是為自己盤算和計較。義代表著公利,利則是指私利、私心,凡不從公利出發便是私,義與利,也就是“公”與“私”。這種觀點還認為,嚴辨義與利這兩種價值取向,是作為一位儒者,甚至平常人學做人的“第一義”。首先選擇“義”還是選擇“利”,這是君子與小人、聖人與強盜、光榮與恥辱的根本區別,也是社會風氣之好壞、國家能否治理好的關鍵。明義利之辨的思想,高度評價並肯定了義利問題的重要,在價值選擇上表明了對道義的充分重視和肯定,這是可貴的,今天仍然應當堅持、發揚。
二、義以為上,以義製利
先秦時期的儒家和墨家都重義。儒家主張“義以為上”,對利的追求,要以“義”為準繩加以節製,提倡“見利思義”,非義不取。先秦儒家提出這個問題,並不是隻講義不講利。他們反對的“利”,不過是與天下之公利相矛盾、相排斥的“私利”。重義輕利,.也就是重公利而輕私利。墨家也提倡“天下莫貴於義”,而在他們看來,義之所以可貴,正是因為它有利於人民、國家。貴義,也就是把人民、國家的公利放在第一位。在這點上與儒家的重義輕利有相通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