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3章 中國傳統道德理論(2)(3 / 3)

古人在這個問題上的認識也有其局限。孟子強調人禽之別,實際上是提出了人的社會性方麵,但他又把道德歸之於人天賦的自然本性,因而沒有能真正說明人的社會性。在這一點上,荀子認為禮義不是人性本有,而是後天人們為維持一定社會秩序而製定的,比孟子較為合理。但荀子以等級之分為社會所不可缺,又把它視為聖人所作,也反映了他的曆史的、階級的局限性。

四、讚天地之化育

從天地生人、人與萬物一體引出的另一個結論,就是人應該以自然萬物為友,對自然采取順從、友善的態度,以求得人與自然的和諧。在這一共同的根本態度下,儒、道的態度又有不同。道家老子說“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莊子說“無以人滅天”,主張返璞歸真,反對以人力加於自然;荀子則肯定人力的作用,主張“製天命而用之”,“讚天地之化育”。人與動物的重要區別,就在於人不是被動地適應自然,而是通過改造自然來利用自然。道家離開人的作用而崇尚自然,與人類文明發展的要求不合;荀子批評他們“錯人而思天,則失萬物之情”,是很對的。在這個問題上占主導地位的是儒家“讚天地之化育”的思想。

在科學技術和現代化工業高度發達的今天,盲目地征服自然給人類帶來了嚴重的環境危機,威脅著人類的生存。麵對這種種危機,中國傳統的天人合一觀也獲得了新的意義。愈來愈多的人認識到,應該改變人與自然對立、一味追求征服自然的觀念,要與自然為友,求人與自然的和諧,還發展了環境倫理學。不過,這並不意味著向中國傳統觀念的簡單回歸。傳統的天人合一觀立足於古代以小生產為基礎的農業經濟,所謂“讚天地之化育”,是在“不務說其所以然而善用其材”的思想影響下,基本上隻限於順應自然規律去利用自然,實際上並不能達到人與自然和諧的理想目標。當前人類麵臨環境問題的解決,人與自然和諧的真正實現,都還是要有賴於在現代科學技術基礎上對自然的改造。綜合東西方思想中的合理成分,在天人合一、人以自然萬物為友的思想指導下,通過改造自然而達到人與自然和諧,才是人類克服環境問題的合理途徑。

人性論

人性問題是中國傳統道德學說中,也是中國古代哲學的一個重要問題。關於人性問題的討論,早在先秦時期就已開始。孔子說過“性相近也,習相遠也”,但沒有把人性當作一個獨立的問題做更多的闡述。到戰國時期,人性問題開始成為百家爭鳴的重要問題。孟子提出性善論,荀子提出性惡論,成為人性問題上最具影響的兩種基本理論。法家認為人性是“好利惡害”,可用而不可化,沒有對人性作善或惡的評價。這種理論作為法家政策的理論基礎曾經有重要的影響,但在秦亡之後就被實踐所否定,以後沒有發展。漢以後人性問題的討論“多是調和孟荀”。兩千多年來,眾說紛紜,學派眾多。

古代人性問題的討論與現實需要有著緊密的聯係。大致說來,自西周以至春秋,道德、政治思想得到了發展,孔子集其大成,提出了係統的道德、政治學說。隨後開始的百家爭鳴,也是以政治、道德學說,治國之道為中心。至戰國時期,人們的認識深入了,爭論從應該如何做,到為什麼應該這樣做,人性問題於是被提了出來。不同的人性學說,實際上都是對各種政治學說提供理論上的論證;從道德學說方麵看,則是對道德起源問題的討論。

綜觀古代的人性學說,主要的是三種基本形態和兩個基本傾向。三種基本形態即孟子性善論、荀子性惡論和法家的性私論。儒家思想無論性善論還是性惡論,或是後儒的種種學說,其根本的出發點和最後歸宿,是教人為善,根本精神是對人抱有樂觀和信任的態度,相信人都可以為善,即“人皆可以為堯舜”;法家則相反,其根本精神和出發點是不相信人可以自覺為善,認為隻能用法治的辦法,使其不能作惡。這是兩種根本對立的基本傾向。漢代以來,儒家的精神占主導地位,影響著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的發展。

人性善惡的問題是古代人性學說討論的中心問題。這個問題的實質,是理想的善和對善的追求與現實中的惡存在矛盾。善與惡相對峙而存在,有善必有惡,有惡才有善。人們追求善,卻不得不麵對現實的惡存在。這是在道德領域內不可回避的一個根本矛盾。性善性惡的爭論正是這一矛盾的反映,是人們對這一矛盾的不同認識和提出的不同解決辦法。性善論認為善是本於人的天天性,惡是後天外界影響所致;性惡論則認為惡的根源是人的好利惡害的本性,而善則是後天禮儀教化的結果。性善性惡的爭論,實際上是對善和惡二者誰屬先天誰屬後天、誰屬天賦誰屬人為的爭論。在這個問題上的不同認識,同時也就反映了對道德起源和本質的不同認識,決定了成善途徑、修養方法上的不同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