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9章 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良道德傳統(2)(2 / 3)

在中國傳統道德的“五倫”關係中,尤重父母與子女之間的人倫關係。“父慈子孝”,是對“父子有親”的進一步解釋。“孝”被作為一切道德的根本。一個人隻有能“善事父母”,才能對他人有信,對國家盡忠。孔子的學生有子說:“其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鮮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未仁之本與。”孝順父母就不會犯上,顯然,在當時是為了維護統治階級的利益,但同時也強調了“孝”是“仁”的根本,隻有做到了“孝”,一即在家庭中能“善事父母”,才能正確地對待他人、對待社會。中國傳統倫理中把“善事父母”看做是衡量一個人道德水平的最基本前提,把對待父母的態度作為處理一切人與人之間的基礎,這一思想,是有合理因素的。“善事父母”,並不意味著無原則的順從,對父母的錯誤,也應當提出批評,進行諫諍。但是,在維護等級製度的社會裏,中國傳統倫理道德中的“孝”,不可避免地打上了“為尊者諱”的烙印,在尊者與卑者的關係中,總是要壓製卑者的權利。特別是隨著中國封建社會的發展,經過西漢董仲舒和宋明理學家的扭曲,對孝更作為絕對化和片麵化的解釋,這是我們在今天應當加以批判的。

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新時期,在家庭倫理關係中強調父母應該關心、愛護、養育、教育自己的子女,而子女應當孝敬自己的父母,體貼自己的雙親,並在父母年老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主動擔負起贍養的義務。這對於維護社會的安定和諧和社會的整體利益,仍然是非常重要的。

4.追求精神境界,把道德理想的實現看做是一種高層次的需要。

中國傳統道德認為,人之所以不同於動物,是在於人有道德,因而,人們除了有物質需要外,還有精神需要,而一切精神需要中最高尚的需要就是道德需要。道德需要是對自己所信仰的理想人格的追求,是對他人、對社會作貢獻而不是向社會索取。要實現這種追求,就應當明智。智,也作知,即理智、智慧。孟子把“智”看成是判斷是非善惡的一種能力,認為“是非之心,智也”。在古人看來,“明智”則必須“好學”,學習既包括學習一般的文化知識,也包括學習倫理道德知識,是道德修養的重要內容和途徑。聖賢由學而成,道德由學而進,才能由學而得,離開學將一事無成。《劄記·中庸》強調“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篤行之”,要求人們通過勤奮學習,學以成德,學以成性,“變化氣質”。在儒家傳統倫理思想中,認為“為學的目的”就是要“改變氣質”,以達到“成聖”、“成賢”的目的,把道德上的“理想人格”作為學習的根本要求。古人說“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言,其次有立功,雖久不廢,此之謂三不朽”,認為人生在世,雖不免一死,但有三種成就,可以在人們的心中長存不朽,其中最不朽的成就,就是個人的高尚品德。孔子主張在物質生活基本滿足的情況下,人們應當追求一種崇高的精神生活,並把這種對精神生活的追求,看做是人生的最大快樂。孔子稱讚他在“德行”方麵最滿意的學生顏回時說:“賢哉,回也!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人不堪其憂,回也不改其樂。賢哉回也!”認為一個人隻要有了這種追求崇高道德的要求,就可以克服人生道路上所遇到的各種困難和挫折。道家更崇尚精神境界,把無私無欲的“真人”、“聖人”作為最高的人生理想。墨子“尚賢”,推崇“聖王”、“聖人”,把為大眾謀利的犧牲精神,作為人生最值得的追求。中國傳統道德對這種崇高精神境界的追求,總是同自強不息、剛健有為的人生哲學相聯係,總是同“發奮忘食”、“樂以忘憂”和“知其不可為而為之”的人生態度共同發展。盡管中國傳統道德所提倡的這種精神境界,對於大多數人而言,是不容易達到的,但是,人們仍然抱著“雖不能至、心向往之”的誠摯態度,孜孜不懈地不斷追求。孔子說:“誌士仁人,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孟子說:“天下有道,以道殉身;天下無道,以身殉道”,又說:“生我所欲也,義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表現出為追求崇高精神境界和理想人格的一種不屈不撓的堅定意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