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5章 構建和諧人際關係(1)(2 / 3)

人際關係的客觀性。這是指人們在客觀的社會活動中確定的現實性和真實性,而不是人們的主觀想象或隨心所欲。客觀性最主要的是人的需要是客觀的,正是人的需要,才使人們聚合分離及產生相互交往。另一方麵,不管現實的人際關係多麼複雜,多麼令人不滿意,但它畢竟是客觀事實,我們隻能去適應和主動調整,而不能違背人際關係的客觀存在和客觀規律。

人際關係的多樣性和易變性。多樣性是指人際關係具有多內容、多形式、多層次的特點,正因為如此,才使人際關係表現出複雜性。社會中的任何人,都是各種人際關係的交叉點,都有多重人際關係需要去處理。比如中學時代單純一些,功利化內容相對少一些,大學以後則變得豐富和廣泛。另外,人際關係對所有的人都存在和諧的一麵和不太和諧的一麵。由於決定人際關係的因素是多方麵的,生活中絕對和諧的人際關係是沒有的,始終如一的人際關係也是沒有的。人際關係發生某些變化,出現一些矛盾是正常和難免的,關鍵在於我們要敢於和善於處理這些矛盾。

(二)人際關係的主要類型

根據不同的標準,可以將人際關係劃分為以下不同的類型:

第一,以人際關係的紐帶來劃分,可以劃分為血緣關係、地緣關係和業緣關係。血緣關係是以血緣為紐帶而形成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它是人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也是最基本的人際關係。包括父母與子女的關係、兄弟姐妹之間的關係,以及由此而衍生出來的親戚關係。地緣關係是指由於人們共同生活與活動在同一個空間而產生的人際關係,例如同鄉關係、鄰裏關係等。這種關係缺乏血緣的自然紐帶,隻是以一種地域觀念將人們聯結起來。業緣關係是指由於從事共同的工作或事業而形成的人際關係,例如同事關係、同學關係、師徒關係等。這種關係打破了血緣和地域的界限,是一種非私人性的人際關係,因此又稱為職業關係。從血緣關係到地緣關係,再到業緣關係,是人際關係的逐步擴大,也是社會不斷發展進步的結果。

第二,以人際關係的狀態或交往頻率來劃分,可以劃分為首屬關係和次屬關係。首屬關係是指關係較為密切、交往較為頻繁的關係,例如夫妻關係、朋友關係、師生關係等。次屬關係是一種較為疏遠、不經常接觸、來往並不密切的關係,例如同在一個學校、一個單位或一個街道,大家相互認識,但彼此並不了解,來往甚少,隻是知道或見麵打個招呼而已。在日常生活中,首屬關係比次屬關係少得多。但是,這兩種關係是可以相互轉化的。研究這兩種關係轉化的規律,對於調整和改善人際關係具有重要意義。

第三,以人際交往的範圍來劃分,可以分為個體與個體間的人際關係、個體與群體間的人際關係、群體與群體間的人際關係。個體間的人際關係是最常見的,也是最重要的人際關係,我們日常所說的人際關係主要就是指這一類;個體與群體的人際關係,是因為人總是屬於和活動於一定的社會群體之中,並與群體發生相互影響,既接受群體和群體中的個人對自己的影響,又對群體和群體中的他人施加自己的影響,這一點對集體生活的大學生來講尤其顯得重要;群體之間的人際關係主要是由於社會分工與合作,共同參與社會實踐活動而發生相互影響和作用,從而形成群體間的人際關係。

第四,從人際關係的內容來劃分,可以劃分為道德關係、法律關係、宗教關係、政治關係等。道德關係是指在人與人之間的思想和行為互動過程中,通過人們的道德意識而形成的、依靠某種原則和道德規範來維持的一種特殊的人際關係。這種關係的存在最為普遍,是形成社會道德觀念、道德原則和規範的客觀基礎。法律關係是指由法律確認和調整的、以法定權利和義務為內容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宗教關係是指人與人在行為互動的過程中,‘通過人們的宗教意識而形成的、依靠某種宗教原則、規範來維係的人際關係。政治關係是指在人與人之間的行為互動過程中,通過人們的政治意識而形成的、依靠某種政治原則、規範來維係的人際關係。

第五,從形成人際關係的社會身份和心理狀態來劃分,可以劃分為角色關係和心理關係。角色關係是指與人的社會身份、社會地位相聯係的不同角色之間的人際關係。角色關係一般規定了關係雙方進行活動的特定範圍,即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在社會生活中,任何一個角色都不能脫離與其他角色的關係而獨立存在。心理關係是指人與人在相互交往過程中,彼此尋求自身所需要的心理狀態。包括人們在態度上認可或否定,性格上吸引或排斥,興趣上一致或不一致,感情上是否相容,都體現出人們之間的心理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