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備以上條件的,才能互相繼承。
65.遺產繼承的份額是怎樣規定的?
(1)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3)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4)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5)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係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隻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6)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配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66.不贍養老人還能分遺產嗎?
年近六十歲的張某有六個兄弟姐妹,她在家排行老三,目前老母親還健在。但其他兄弟姐妹不願承擔起贍養老人的義務,所以照顧老人的擔子幾乎全壓在張某一個人的身上。“我受點累沒關係,讓人生氣的是,有些人既不出力也不出錢。”張某抱怨道。她認為,老媽“作古”以後,老人生前沒有盡孝心的,就沒資格分家產。請問,在這種情況下,不贍養老人還能分遺產嗎?
不贍養老人或者說對老人所盡贍養義務比較少的,從道德上應加以譴責,但從法律上來講,這樣的人不一定就不具有繼承權。一般在不贍養老人但又沒有證據證明其曾傷害過老人的情況下,這樣的“不孝”子女還是具有繼承權的。
遇到這種情況,在分配遺產時張某可以提出自己因對老人盡了主要的贍養義務,而要求適當多分一些遺產。
67.養子女可以繼承遺產嗎?如若繼承後,還可以繼承親生父母遺產嗎?
村民肖某在很小的時候就被養父母收養了。不幸的是養母過早去世了,照顧養父的重擔便落在了肖某一個人身上,三個哥哥隻是給點生活費,卻從來不去照看父親。幾年後,養父也去世了,老人去世時留下了四間房屋。三個哥哥在父親去世後決定把四間房屋私分,還振振有詞說肖某是被收養的,加之是女兒沒有分財產的份兒。這種情況下,不知肖某是否可以分養父母留下來的財產?若肖某三個哥哥執意不分,肖某該怎麼辦?另外,如肖某繼承了養父母的遺產後,她還可以繼承自己親生父母的遺產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婦女在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社會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麵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
我國《繼承法》第九條規定:繼承權男女平等。首先,可以肯定地說肖某作為女兒是依法享有繼承權的。同時,《繼承法》第十條規定:發生繼承時,首先由第一順序的配偶、子女、父母繼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該法第十三條也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即肖某作為養女,如果又盡了主要扶養義務不但享有分配遺產的權利,而且可以要求多分。如果,肖某與3個哥哥協商不成,她可以向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另外,至於肖某是否可以再繼承自己生父母的遺產,要看肖某是否對自己生父母盡了較多扶養義務。因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幹問題的意見》的第十九條規定:被收養人對養父母盡了贍養義務,同時又對生父母扶養較多的,除可依《繼承法》第十條的規定繼承養父母的遺產外,還可以依《繼承法》第14條的規定分得生父母的適當遺產。
68.遺囑可以附義務嗎?
我國繼承法中承認醫囑可附義務。公民立遺囑時,除處分自己的財產外,往往還要托付其他後事,這就發生了遺囑中的義務,對於遺囑人的這種終意表示,應予以尊重並予以執行。《繼承法》第二十一條規定:遺囑繼承或遺贈附有義務的,繼承人或有受遺贈人應當履行義務。沒有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的,經有關單位和個人請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遺產的權利。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沒有正當理由而不履行遺囑中合法的義務,卻接受了遺產,經利害關係人請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遺產的權利,但並不影響該繼承人依照法定繼承取得遺產。
69.遺囑繼承與法定繼承發生衝突時,遺囑還具有效力嗎?
蘇某的兩個兒子都在外地工作,蘇某平日多虧鄰居句某照顧。前不久,蘇某寫下遺囑,言明自己死後,3萬元存款和一棟木屋歸句某所有,並經村幹部作了證明。兩個兒子得知父親此決定後,認為他們才是父親遺產的法定繼承人,蘇某的遺囑剝奪了他倆的繼承權,因而是無效的。請問:在這種情況下,這份遺囑有效嗎?